长春实施“错峰开栓” 10月20日零时全市必须实现达标供热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19-11-14 11:41
来源: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10月14日下午,长春市召开了城市冬季公用服务保障大会。据介绍,长春城区冬季公用服务保障法定工作时间自2019年10月20日0时起至2020年4月6日24时结束,总计169天。
 
供热方面,城区在网供热面积2.79亿平方米,预计开栓面积2.25亿平方米。整体供热能力略大于用热负荷。采暖期存在设备故障、管网泄漏、停水停电影响供热质量的风险,极端天气下存在因电调峰导致热源供应不足风险。
 
供水方面,预计今冬最高日供水量将达到110万立方米,平均日用水量102万立方米,城区五座净水厂供应能力为123万立方米,供水能力可基本保障。采暖期存在管网泄漏、因防寒措施不到位导致楼内供水管网冻裂等风险。
 
 
燃气方面,预计管道天然气供气总量为4.9亿立方米,日均供气量在290万立方米左右,最高日供气量将达到410万立方米:车用燃气供气总量为8000万立方米,日均50 - 55万立方米:液化石油气供应总量为2.6万吨。预计天然气、车用燃气、液化石油气供需基本平衡。采暖期存在因长时间极寒天气导致管道天然气、车用燃气供应紧张的风险。
 
一、工作目标及任务
 
2019-2020年城市冬季运行时段,公用服务保障工作以“保安全、抓服务、提质量、降投诉”为目标,重点围绕供热、供水、供气三条主线展开,从日常运行和关键时间节点重点保障两个层面,突出抓好以下方面:
 
(一)城区供热
 
供热管理部门:
 
市级供热主管部门要统筹全市供热管理工作,指导城区、开发区加强供热监管工作;区级供热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检查督查,依托已建立的供热应急抢险队伍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街道、社区按照职责做好企业的日常监管、信访及测温相关工作。
 
采暖期内,市区供热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方案》和《综合信用等级评价考评细则》规定,对不按《方案》《细则》规定落实、不服从行业管理的予以严肃处理。
 
供热企业:
 
1.做好设备检修维护。必须严格遵循供热系统技术规范和检修程序,对各类设施进行检查查维护,提前开展水压实验,10月15日前,全面完成供热设施、设备检修。供热设施、设备维修改造情况将纳入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定。
 
2.保证采暖煤炭储备。开栓前,各区域锅炉房现场及合同储发要达到采暖期用煤量的75%以上。有条件的供热企业。这一次性储备整个采暖期的供热用煤。各供热企业要修缮好储煤场地、设施,建立煤炭应急运输渠道,防止发生“棚煤”、缺煤等事故。
 
3.按计划完成供热管网注水。10月15日前,各供热企业要全部完成管网注水并进行冷态运行。要按照注水计划与水务集团密切搞好配合,防止因集中注水导致水压不足,影响供热管网注水和居民生活用水。如遇供热系统漏水,要立即组织力量最短时间完成抢修。
 
4.确保按时开栓供热。10月17日前,各供热企业要做好随时点火升温准备,按照“错峰开栓”指令要求开栓供热;20日0时全市必须实现达标供热。市、区供热管理部门对供热开栓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5.提高供热温度质量。各供热企业要按照A、B级企业的评价标准,强化服务意识,提高供热温度和服务质量。要进一步简化测温退费程序,做好入户检查、主动服务等工作。各供热企业供热投诉率要降低50%以上。
 
6.强化冬季供热运行调度。各供热企业要严格遵守冬季供热运行调度指令,科学组织生产。完善自动化控制系统及监管平台建设,及时上传固定测温点、锅炉房、热力站等参数数据。各调峰锅炉房要确保设备完好,全时待命,如遇突发情况,各相关供热企业必须按调峰指令启动调峰锅炉。
 
7.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各供热企业要按照环保要求生产运营,减少污染排放,加强煤场、煤渣管理,降低扬尘。重污染天气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落实减排措施。
 
8.做好安全及应急工作。各供热企业要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抢险队伍。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各供热企业要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确保居民生活不受大的影响。12月底前,供热面积在200万平方米以上的25家供热企业要完成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其他供热企业完成自检工作。
 
9.严格落实热量分配协议和调峰方案。热电联产在网供热企业要严格按照《热电联产区域内运行调节原则》规定,与热电厂签订供热协议确定热量分配。尖峰期或事故状况下按照“后上先下”原则做好上下网、启动调峰锅炉工作,确保供热质量。
 
各热电厂:
 
1.要做好设施、设备维修、检修工作,加强日常维护养护,防止出现故障事故,保证热电联产范围供热安全与质量。
 
2.要保障供热煤炭供给,要保证15天煤炭储备量。
 
3.要保障热源供应,各热电厂要与各相关供热企业加强协调沟通,实行联合指挥机制,保证供应参数稳定,满足供应需求。供热尖峰期或极端天气情况下,要严格按照市政府指令,全力保障供应。
 
(二)城市供水
 
供水管理部门:
 
市级供水行业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长春市城市供水条例》,根据冬季供水保障特点全面加强行业监管。区级行业管理部门要进一
 
步加强辖区内居民二次供水泵站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供水企业:
 
1.科学调整供水管网压力,优先保证采暖用水。水务集团要对各供暖单位、各热电厂的供水情况进行实时监控,随时根据需要调节市区管网压力,保证供热企业管网注水。要通过分区、分期注水方式,确保各注水区域水量充足、压力稳定,减少对居民、企业生产生活用水影响,并提前做好采用临时供水车向蓄水池补水准备。
 
2.加强设施设备维护,提高供水保障能力。水务集团要强化水厂生产、技术管理,加强产能调度,按冬季供水量做好生产运行,维护保养好水泵机组等供水设施,特别是在冬季寒流到来前后,要加强保养巡查。要加大对跑、冒、漏管网的抢修,降低漏失率,提高供水能力。
 
3.落实供水设施防寒措施,防止供水管网冻害。要加强市区供水管线的附属设施维护、防寒工作,完成消防设施及管网附属设施的防寒工作,保证市区管网设施完好率。10月20日前要全部完成自管二次供水设施防寒准备。积极协助各城区、开发区督促社会自管二次供水泵站做好防寒工作。
 
4.加强供水系统巡查,确保供水安全。要保证石头口门、新立城取水泵站设备运行良好,满足各水厂源水需求。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使用规程,严控保管.使用环节,保证制水氯气的安全使用。加强二次供水泵站监管,确保居民饮用水安全、达标。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突发停水事故抢修演练,做到快速反应、处置有序。
 
5.加大水质检测力度。完善冬季供水水质检测方案,对源水水质、出厂水水质、管网水水质和二次供水水质,加大检测力度和检测频次,定期公布各项水质信息,让居民用水放心。
 
(三)城区供气
 
市区燃气管理部门:
 
1.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综合治理、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专项整治、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等专项行动,督促各燃气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并抓好监督检查。
 
2.加强安全宣传。结合冬季燃气使用特点,持续开展燃气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引导居民使用合法气源,提升市民安全用气意识。鼓励举报燃气泄漏、储存销售运输“黑气”等违法行为。
 
燃气经营企业:
 
1.保障气源供应。要加强与上游供气企业沟通,确保采暖期燃气采购合同落实。要加快应急调峰储配站建设,保障燃气供应。
 
2.抓好应急管理。针对极寒天气下,可能出现的燃气供应短缺,提前做好防范措施。要严格按照市天然气保障应急指挥部要求,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科学调度应急调峰气源、外环高压管网储气气源和市区应急供气装置进行处置。特殊情况下,要根据“保民用、压工业,保重点、压一般”的原则,按照工业用气、汽车用气、商服用气、采暖用气、居民基本生活用气的次序确定限、停、供顺序。
 
3.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燃气经营企业要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名操作人员。根据冬季低温特点,提前研判安全风险,落实管控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正常运营的燃气企业要全部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制定修订冬季极端天气专项预案,做好应急演练及应急准备。
 
4.加强巡视巡护。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大对老旧散小区、重点燃气设施巡查频次,对场站、重点用户、管网重要节点实行24小时监控。要加强入户安全检查和规范用气指导。汽车加气站、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要加强设施设备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全面完成防冻措施。
 
二、全面做好冬季应急抢险准备
 
各城区、开发区,各水、气、热企业要高度重视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一旦遇有险情,要全力以赴、密切配合、妥善处置,及时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供热方面,以骨干供热企业为基础,市级组建1支供热应急抢险队伍和1支技术专家队伍,配备应急抢修车辆;各城区、开发区也要建立1支以上应急抢险队伍。在出现供热突发故障、事故时,迅速实施紧急处置。
 
供水方面,水务集团组建的供水管线抢修队伍、大型设备要处于全时待命状态,一旦发生较大口径管道漏水,力争24小时内完成抢修并恢复供水。供水抢修电话要24小时专人值守,接到报修,随时出动。
 
燃气方面,长燃、长天公司抢险、抢修人员、车辆要24小时在岗值班,一旦发生燃气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企业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迅速切断气源,避免发生次生灾害。
 
三、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领导。各行业企业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做到亲自抓直接管,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制定措施,加强生产调度,提升服务质量,全力保证供应,保障市民需求。
 
二要加强沟通。建立联动机制,行业主管部门主动与气象、市长公开电话、信访等部门沟通协调,掌握天气变化、市民投诉等情况,加强协调调度,及时解决问题。对突发应急事件,各企业要第一时间向市区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确保信息及时上传。
 
三要加强监管。把监督检查贯穿冬季保障供应的全过程,采取检查、抽查、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督促企业落实保供责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市民的监督作用,加大问题企业曝光力度,提升水、气、热企业服务水平。
 
四要加强服务。各企业要科学调度生产,科学调节运行参数,保证水、气充足供应,确保供热达标。要及时、快速、有效处理市民投诉问题,及时回应市民诉求。要重点加强“两会”“两节”期间供应保障,确保供应平稳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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