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乐都区:市容管理出新规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19-11-19 16:44
近日,海东市乐都区出台《乐都区城市容貌秩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旨在大力加强城市面貌管理。
 
据了解,《规范》内容涵盖了环境卫生、市容秩序、交通秩序、道路两侧建(构)筑物、户外广告与店招标牌、公共设施、绿化和亮化、环境保护、公共水域等九个方面,共八十九条。详细规范了乐都区环境卫生清扫拉运作业标准、人行道车辆违停处罚、店招店牌安装、公厕及窨井盖等公共设施、人工湖等公共水域管理等内容。同时,聚焦影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对管理主体、工作职责等标准都作出具体规定,增强《规范》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解决了部门之间责任不明、互相推诿的情况,把城市容貌秩序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近年来,乐都区狠抓市容秩序,推动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转变,使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开展城区乱张贴广告的整治行动中,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乱涂乱贴乱画等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在开展城区占道经营专项集中整治中,重点对海力路、火巷子、李家庄等市场,集中力量进行全面整治,保障城区人车通行通畅;在加强户外广告(含店招店牌)日常监管工作中,集中开展城区户外广告设施(含店招店牌)安全隐患大检查,对建成区内的所有户外广告设施的钢架、电线等设施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在治理乱堆乱放行为过程中,告知劝导临街门店全方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在此基础上,共清理规范店外加工铝合金、组装电动车辆、清洗车辆等经营行为50余次。
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