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提升户外广告品位 释放一流城市魅力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20-06-04 11:28
 
来源:惠州日报
 
初夏的惠州,违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激战正酣。
 
道路名牌上的违法广告纷纷下线;绿化带上的违法广告设施被依法拆除;建筑工地围蔽、交通安全设施,不得发布商业广告;公交站亭将重点清理医疗等行业的不良广告内容。
 
作为城市颜面,户外广告能美化城市环境,也是城市文化的有形载体。今年,我市将从户外广告管理上发力,以整治行动为切入口,加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深入挖掘惠州历史文化,集中打造减量提档、具有惠州特色的户外广告载体,提升城市空间视觉品质,释放一流城市魅力。
 
将依法拆除一批违规广告设施
 
一直以来,我市由于前期缺乏统一规划等原因,部分乱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占据着城市大大小小的空间,杂乱无序、良莠不齐,影响了城市的整体形象。
 
2017年开始,我市集中对市区中心区违法户外广告(招)牌进行专项整治,去年更是把立柱等大型违法广告设施作为重点整治对象,重拳出击、铁腕治理,三年内共拆除各类违法户外广告(招)牌2954块,面积约12.7万平方米。
 
今年,惠州市违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则将范围扩展到全市各县区,并重点向“硬难骨头”下手,对行政事业单位管辖范围内的违法户外广告设施开展清理整治。据悉,彻底改变全市违法户外广告设置“杂乱差”局面,形成规划合理、布局科学、制作精良、设置有序、管理规范的户外广告新格局,是我市户外广告管理工作的目标。
 
记者了解到,今年我市违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整治标准明确,一批违法户外广告设施将被依法拆除:市政设施(道路名牌、指示牌、照明设施、交通安全设施、公共座椅、电力设施等)不得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现有的依法予以拆除;市政广场、城市道路绿化带、行道树、公园绿地等不得设置广告设施,现有的依法予以拆除;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不得设置广告设施,现有的依法予以拆除;未经规划主管部门审批的附属充值亭、便民亭、报刊亭等依法予以拆除;各镇(街)对未经户外广告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置的广告牌、公示栏、宣传栏依法予以拆除;其他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或影响市容环境的户外广告设施(包括标识牌、指示牌等),由城管执法部门认定后依法予以拆除。
 
将清理整改一批公共便民设施
 
同时,一批公共便民设施将需清理整改:惠民自行车停放亭、书报刊亭(包括邮政报刊亭、残联爱心亭、新华书店书报刊亭)及“惠州好人志愿服务站(点)”等便民设施不得用于发布违法广告,现有的依法予以清理整改;通讯设施不得用于发布行业自营范围以外的商业广告,现有的依法予以清理整改;建筑工地围蔽严格按照市住建部门出台的统一标准设置,不得发布商业广告,现有的依法予以清理整改,围蔽设施残旧破损的要做好修复维护;设有户外广告设施的公交站亭原则上要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要与周围景观风貌相融合,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现有的依法予以清理整改,设施残旧破损的要做好修复维护。另外,政府储备土地围挡应充分考虑按照“拆挡透绿”要求做好围挡整改提升和绿化美化工作,不得发布商业广告,现有的依法予以清理整改。
 
标准有了,如何实施?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牵头本次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专项督导,落实监督考评。各单位要做好各自行业领域内的广告牌、路名牌、指示牌和宣传牌等户外广告清理整治工作,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切实落实属地责任,严厉整顿乡镇(街道)广告乱象,督促辖区内各有关单位全力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坚决做到清理拆除和完善管理相结合。
 
其中,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负责牵头本地除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管辖范围外的户外广告清理整治工作,依法组织查处并拆除各种违法广告设施,含高速公路用地范围以外的违法广告标牌设施。同时,针对楼体大型竖幅和横幅,依法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整改;未按时整改的,依法予以强制清理,并将信息报送发改部门纳入企业信用记录。
 
将出台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城市品质提升需要多方合力。自5月15日惠州市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以来,全市上下联动、各方通力合作,各相关部门、单位合力攻坚。相关部门和单位责任人现场办公,进行实地踏勘、摸底调查,现场评定清拆范围和具体工作任务,市直单位与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携手,集中优势兵力突破难点。截至5月30日,全市共组织整治户外广告(包括户外广告设施、户外广告内容)10745块(处),其中“拆除一批”9695块;“更换一批”231块;“清理一批”819块(处)。
 
在开展专项整治的基础上,我市将出台系列管理办法,构建科学管用的户外广告(招牌)管理制度体系,建立职责明晰、任务明确的常态化管控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文明委统筹指导,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公益广告宣传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实现规范统一管理、提升户外广告品位的目标。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在充分学习上海、深圳等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惠州实际,制定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同时,市文广旅体部门将于近期出台山水风景图库,并向社会公布,作为各级各部门及社会企业在我市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公益宣传的通稿素材。
 
结合此次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步行街区、桥东片区将打造成为古城风貌示范区;环西湖沿线至市行政服务中心(环城西路、鳄湖路、云山西路)及机场路将打造成为城市视觉景观示范路,展示惠州城市面貌。
 
记者谭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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