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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村容村貌提升规划设计导则》出台 整治村庄公共空间“六乱”

2019-11-20 16:50:55来源:天津日报   
核心摘要:为落实党的十九大作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加快改善天津市农村人居环境,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日前组织制定了《天津市村容村貌提升规划设计导则》,为村庄规划中村容村貌整治提升提供规划技术指导,加快建设美丽宜居村庄。
 
提升建筑风貌和性能
 
村庄农房整治要求,提升农村建筑风貌和性能,加强对历史文物建筑、传统民居和特色村庄景观保护。村庄建筑风貌应达到整洁有序的标准,消除房屋与环境的安全隐患,规范农房建筑布局,协调统一建筑风貌,推广节能环保、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现代农房建设理念;有条件的村庄应进一步加强农房风格的本土文化特征,与山水田园相融,加强对村庄内历史建筑的保护和修复。
 
主要整治内容包括,加强对农房宅前宅后的牲口栏、露天厕所、私搭乱建、违章建筑、废弃堆砌物的清理。整治影响景观的棚舍、残破或倒塌的墙体,清除临时搭盖,美化影响村庄空间外观视觉的外墙、屋顶、窗户、栏杆等,做到居室干净整洁、窗明几净,厕所无异味。规范太阳能热水器、屋顶空调等设施的安装。
 
整治“六乱”完善“六有”
 
村庄道路整治要求,村庄道路以方便生活、有利生产、安全经济为原则,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硬化建设,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清洁道路环境,村庄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无垃圾。大力实施村庄道路提级改造,建设“覆盖区镇、快速通达”的县道网络系统。同步建设交通安全、排水和生命安全防护设施,完善村庄道路附属设施。加快推进入户道路建设,加大村庄道路通达深度。在满足功能的基础上,提倡人性化的农村交通环境设计,尊重生态环境和乡土特色,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村庄道路。
 
根据村庄道路在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及沿线居民的服务功能,村庄道路可划分为干路、支路、巷路。规模较大(1000人以上)的村庄可按照干路、支路、巷路进行布置,并保证至少有两条对外联系道路。中小规模(1000人以下)的村庄可根据自身需求,合理规划道路等级,并保证至少有一条对外联系通道。推进农村公路的路宅分离,大型货运车辆应进行交通分流,限制进入村庄内部,避免对村民日常生活的干扰。
 
村庄停车按照户均1个车位进行基础配置,有旅游功能的村庄根据旅游接待量,结合旅游线路在村庄周边或民宿集中区域设置车辆集中停放场地。村庄内部私家农用车、小汽车以宅院停放为主;有条件的村庄可利用道路周边、空余场地设置公共停车场(泊位);货运车辆在村庄外围设置停放点。
 
村庄公共空间整治应覆盖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除家庭宅院外的公共活动空间,包括村民广场、集中绿地等公共活动场所。重点整治村庄公共空间“六乱”(柴草乱堆、垃圾乱扔、污水乱泼、畜禽乱跑、广告乱贴、摊点乱设)现象,提升完善村庄“六有”(党员活动室、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便民超市、卫生所、村邮站)等公共服务设施功能。(李文博)
(责任编辑: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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