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工作职责。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与项目单位和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在投资评审、招投标、资金拨付、督促检查等环节,充分发挥财政部门职能作用,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开展美丽乡村建设。
规范拨付程序。坚持按计划、按预算、按实施进度及时、足额将资金拨付到专户,做到项目落实与资金配套同步,确保专款专用,保证好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管理安全规范,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
严格监督检查。进一步发挥财政部门监管职能,明确监管重点,加强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检查,强化资金运行全程监管,确保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分配科学、管理规范。 (马建国 吴照钢 周建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