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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农村公路“四难”问题

2019-07-18 10:48:17来源:人民日报   
核心摘要:农村公路是农村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在交通运输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随着农村公路特别是村道的快速发展,一些矛盾和问题也逐渐凸显。
农村公路是农村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在交通运输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随着农村公路特别是村道的快速发展,一些矛盾和问题也逐渐凸显。
 
就我调研的情况看,目前农村公路发展存在“四难”困境。一是路网结构不完善,部分路段通畅难。目前,农村仍有部分“断头路”没有打通,部分群众出行和运输还需绕道或走“回头路”,成为农村公路的“中梗阻”。此外,有些农村公路宽度过窄,还存在大部分路面宽度只有3.5米的村道,经常造成拥堵。
 
二是养护资金缺口大,大中修及时跟进难。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客货运输量迅速增长,农村公路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交通要道。但由于农村公路设计标准低,先天不足,加上车辆超载超限,损坏严重,又无资金及时修复,仅靠填填补补,勉强维持通行,无法彻底修复而长时间无法通行。
 
三是事权与财权不匹配,养护责任落地难。农村公路实行“省级指导,市级考核,县为主体”的养护管理体系和“县为主体,国省补助”的投入机制,但由于县级财政有限,导致养护责任体系难以落实到位,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责任体系在核心环节处于“挂空挡”的状态,一些地方的农村公路甚至陷入“有人建,无人养”的窘境。
 
四是路政管理不到位,路产路权维护难。超限超载行为依然是头号“公路杀手”。公路沿线村民缺乏爱路护路意识,在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乱搭乱建、摆摊设点、倾倒垃圾,甚至人为损坏农村公路设施等现象时有发生,极少数路段甚至形成公路街道化态势。
 
针对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的现状和突出问题,建议构建县级政府主体负责,县乡共同落实的建管养责任体系,由县级政府作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工作的责任主体,县乡两级作为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责任主体。以省为单位建立农村公路大中修、水毁灾害恢复重建基金,提高危桥、安保、渡改桥的补助标准,确保路网体系完善畅通。建立乡镇交通管理机构,确保农村公路管理体系在乡镇落地,切实承担起辖区内乡村公路的养护管理职责。
 
此外,还应继续保持农村公路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农村公路路网体系。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保持农村公路适度的建设规模和力度,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路网体系,全面消除县与县之间、乡镇之间、村与村之间的“断头路”。按照“加宽、连通、完善安保三同步”的原则,成线成网,提高农村公路通行能力,确保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开通客班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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