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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 一座城市的“垃圾分类”发展史

2019-09-19 15:17:20来源:中华建设网   
核心摘要:引言:一座城市的环卫历史,反映了这座城市的文明进程。1|开端:始于半世纪前说起武汉的垃圾分类,可回溯至半个世纪以前。汉口开
引言:
一座城市的环卫历史,反映了这座城市的文明进程。
 
1|开端:始于半世纪前
 
说起武汉的垃圾分类,可回溯至半个世纪以前。
 
汉口开埠至清朝末年,武汉的环境卫生没有统一的规划与管理,市内垃圾大多倒向湖泊或池塘洼地。
 
清末文人叶调元在《汉口竹枝词》中记载了当时的情形:“廿里长街八码头,陆多车轿水多舟;若非江汉能容秽,渣滓倒来可断流。”
 
而一份1951年武汉市政府公安局和卫生局印发的布告显示,当时政府已对环境卫生提出了八项规定,其中包括:自住房屋及分配负责打扫的道路路面,须于每日上午七时前打扫完毕,并经常保持清洁;厕所须于每日上午七时前打扫清洁、禁止随地大小便;保持公共清洁,不得随地丢弃果皮纸屑。
 
这说明,当时政府就对垃圾清运管理得很严。而半个世纪前,垃圾分类对武汉市民来说已经不是新鲜事了。
 
武汉市地方志记载,武汉市在1960年前,曾实行有机垃圾与无机垃圾分类收集。
 
有机垃圾包括菜根、菜叶、果皮、果核等,无机垃圾则包含玻璃、废铁等,居民先分类存放,清洁工人一天收有机垃圾,隔一天收无机垃圾,这便于将有机垃圾堆肥发酵后运送农村作肥料使用。
 
但是,此项举措后来由于居民不习惯而停止。
 
2|尝试:屡败屡战
 
当下语境意义下的“垃圾分类”,在武汉则始于20世纪90年代末期,其中,有三次大规模的试点活动。
 
第一次尝试始于1996年。
 
这一年,武汉市引进并投放了2000余个垃圾分类箱。
 
到2000年,武汉市环卫局到其他城市的垃圾分类试点地区学习后,开始在洪山广场推行垃圾分类。
 
但,由于环卫部分后期分类垃圾处理设施不完善,市民垃圾分类认识度不高,推行效果不理想,最终此次试点尝试于2001年取消。
 
第二次尝试始于2005年。
 
这一次,武汉市城市管理局引进民营企业试行末端垃圾分类处理,全市首条垃圾分选线在二妃山垃圾场启用。
 
但,由于在垃圾运转过程中,拾荒者会挑走其中的可回收物,导致分选线每年可回收有用垃圾价值远不足预期,投资方不愿继续投资,最终,这条投资了60万元的垃圾分选线仅短暂运行即被迫停止了。
 
第三次尝试始于2008年。
 
这一年,武汉城市圈获批“两型社会”试验区。武汉市决定在青山区试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钢都花园地区为试点做整体推行。
 
据了解,当时青山区钢都花园8个社区共放置了100组共300个垃圾桶,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不可回收物、有毒垃圾三类进行收集处理。
 
但,执行后期分类垃圾桶损坏后,小区的分类垃圾桶被普通垃圾桶代替,垃圾分类仍未能长久顺利地实施下去。
 
归根结底,在此阶段,公众的“垃圾分类”意识尚未建立,很难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但另一方面,武汉市的垃圾分类在政策方面还是取得了一定进展。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由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6年5月26日通过,自2006年8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第二十七条对武汉市的垃圾分类做出明确规定:逐步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进行处理,鼓励废物回收和综合利用。城市生活垃圾产生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生活垃圾处理费可以采取委托代收、代缴的方式。
 
3|再战:以行政区为范围进行试点 成效初见
 
2013年8月,武汉市第四度启动垃圾分类,并首次以行政区为范围进行试点,东西湖区成为了这个全市唯一的试点。
 
本次尝试,将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并探索了由街道社区负责、委托物业承担、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三种模式提供垃圾分类服务。
 
为了从源头减少垃圾量,就地转化为资源运行,城管部门针对试点区域产生的厨余(湿)垃圾,采取统一收运及无害化处理,合理布点建设小型厨余垃圾降解设备;实行餐厨废弃物统一收集运输;干垃圾集中收运至武汉深能源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发电;对于电子废弃物则交由资源循环公司后续收运和处理。
 
还发放了大量的宣传册和垃圾桶,还有管家微信朋友圈和业主专有APP等多种渠道,面向广大居民推广宣传垃圾分类。在平日里,志愿者们也都参与到了日常的巡视和监督工作中来,协助一同管理垃圾分类。
 
这一次,在垃圾分类推广过程中,提高居民参与度是垃圾分类推行过程的关键所在,也是养成居民源头分类习惯的重要过程。
 
当然,仅靠宣传发动、奖励性激励等方式提高市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依然无法形成长效。
 
垃圾分类全面推广,需要依赖于整个社会环保意识的提升及政策制定来解决,这仍然需要一个相对漫长的过程。
 
4|全面落实:正式印发分类方案
 
2019年6月初,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要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要开展广泛的教育引导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实行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有效的督促引导,让更多人行动起来,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全社会人人动手,一起来为改善生活环境作努力,一起来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作贡献。
 
此背景之下,2019年8月10日,湖北省政府正式印发《湖北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按照国办方案和9部委通知要求,借鉴上海、浙江、江苏等省市经验,在强调城乡一体开展分类的同时,注重把握重点城市、设区城市和县市差别,城市和农村的差别,确定不同城市工作目标。
 
2020年,武汉市、宜昌市建成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襄阳市建成区实现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2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其它设区城市、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成区实现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县(市)选择1个社区和1个乡镇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武汉市东西湖区、宜昌市夷陵区、鄂州市梁子湖区、仙桃市、京山市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2022年,设区城市至少有1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襄阳市建成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成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县(市)建成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实现全覆盖,至少有1个社区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至少有2个乡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至少有5个行政村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全省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200个,分类示范村1000个。
 
到2025年,设区城市基本建成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不低于60%;县(市)建成区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不低于50%。全省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500个,分类示范村2000个。
 
根据城市和农村生活垃圾产生特性和处置特点,以简便易行、群众容易接受为原则,确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方式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农村分类方式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
 
按照四分类模式,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出现“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现象。
 
法制保障是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前提,《实施方案》提出要加快研究制定省级城乡生活治理的地方性法规,推动设区城市加快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立法。同时提出要建立完善政策配套体系,包括:加大财政投入;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制定易腐垃圾资源化产品利用、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有害垃圾集中收集处置支持政策等。
 
同时,《实施方案》还要求,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奖惩机制,将垃圾分类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以及社区和农村综合治理考核体系。
 
5|技术导则:有技巧地精准分类
 
《实施方案》印发后,《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技术导则》也紧接着出台,为各地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和分类处理全流程管理体系提供技术支撑。
如何准确分类?
 
《导则》明确了科学的投放技巧。例如,有害垃圾中的废旧电池(如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应保持完好;破损的电池应用透明塑料袋封装。废荧光灯管应保持完整、清洁、干燥,防止破损;破碎的灯管应用较厚的纸张包裹并用胶带缠好。
 
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废弃家具、电器电子产品等大件垃圾,应当预约再生资源回收服务单位上门收集,或单独投放至指定的投放点。
一些人们易混淆的垃圾,也有了明确的分类。例如,无汞无害的干电池,应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没使用过的一次性纸碟、墙纸、复写纸,和已使用、被污染的纸巾、厕纸一样,还有目前尚未明确回收用途的牛奶盒、果汁饮料盒等复合材料包装物等,应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玻璃饮料瓶等玻璃制品,要去掉瓶盖、撕掉瓶身标签、清除晾干后,再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已经破碎的玻璃,应先用厚纸包好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一些暂时还没明确归属类别的垃圾,应投放到“其他垃圾”中。
 
垃圾桶等收集容器的大小、颜色也有了标准。根据《导则》,收集容器有60L、120L、240L等规格,颜色上“有害垃圾”容器为红色,色标为 PANTONG 703C,“可回收物”容器为蓝色,色标为 PANTONG 647C,“厨余垃圾”容器为绿色,色标为PANTONG 356C,“其他垃圾”容器为灰色,色标为 PANTONG 5477C。
 
家庭和单位的垃圾量、种类差异较大,该配置哪些设备收集?
 
根据《导则》,厨余垃圾从产生时就应与其他种类垃圾分开,投放前还应滤干液体。如果用塑料袋收集的,投放时须将厨余垃圾倒入“厨余垃圾”桶,塑料袋则须投放到“其他垃圾”桶。
 
各级政府是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同时,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分类管理目标,统筹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设施规划布局,制定源头减量、资源回收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等政策措施,建立分类管理保障机制。
 
为加强考核评价,《导则》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各地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根据国家住建部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办法,将按照体制机制建设、示范片区建设、设施建设、分类作业、组织动员、教育工作、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宣传工作、信息报送等内容进行计分。
 
为加强监督管理,《导则》要求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综合考核制度,将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纳入文明指标测评体系和城市综合管理考核评比标准,以及生态文明建设、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以及社区和农村综合治理考核体系。
 
此外,还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统计制度、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机制、生活垃圾分类全流程监管制度和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制度。探索实行激励奖惩制度,鼓励各地企业、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作为奖品通过积分等方式发动个人和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结语:
一场武汉全民参与的垃圾分类革命已箭在弦上,蓄势待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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