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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等:优先改造贫困地区和农村民办养老机构

2020-05-15 08:25:48来源:中华建设网   
核心摘要:5月13日,住建部、民政部、国家卫健委、应急管理部、市监总局等五部门在京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2020年的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工作。会前,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严寒冬)     5月13日,住建部、民政部、国家卫健委、应急管理部、市监总局等五部门在京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2020年的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工作。会前,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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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今年是专项行动的收官之年,各地要对照建立完善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长效机制的工作目标,及时补齐短板、堵上漏洞、强化弱项,如期完成专项行动各项任务。
 
要启动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并做好衔接,进一步清除存量风险隐患,坚决遏制增量安全风险,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可能造成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损害的,要配合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要进一步补齐农村养老短板,确保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继续推进“三区三州”敬老院护理型床位建设。
 
《通知》明确,到2020年底,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全面实施,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普遍推行,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准备工作有序开展,养老院重大安全隐患基本消除,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长效机制逐步健全,社会对养老服务满意度持续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通知》要求落实,统筹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和有序恢复服务秩序工作、抓好《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准备工作、推行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继续实施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等七项重点任务。
 
《通知》要求,2020年底前,实现60%以上的养老机构提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对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强制性国家标准(含前期专项行动中尚未整治到位的重大风险隐患),同时又不符合《安全基本规范》的养老机构,要依法依规限期整治到位;拒不整治或无法完成整治的,要报请当地人民政府组织联合执法,依法予以取缔,守好养老机构安全红线和底线。
 
要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标准规范为支撑、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和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
 
要实施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2020年底前,重点提升现有县级供养服务设施照护能力,强化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兜底保障,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消除重大安全隐患。2022年底前,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在每个县(市、区、旗)至少建有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
 
要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针对经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养老机构进行有效整改。优先改造贫困地区和农村民办养老机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通知》要求,推进长效监管。着力推进服务质量管理模式由突击性的集中排查整治向依靠制度常态化监管的长效机制转变。要建立健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长效机制,切实转变工作方式方法,坚持用标准、制度来加强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通过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的方法来促进养老院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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