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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区政府因棚改项目停滞 拖欠企业近4.5亿元

2020-06-01 11:24:38来源:红星新闻   
核心摘要: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13年,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政府与淮南中圣置业有限公司合作开发一棚改项目,以中圣公司无法按期完成工程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13年,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政府与淮南中圣置业有限公司合作开发一棚改项目,以“中圣公司无法按期完成工程进度”为由将中圣公司起诉,后被中圣公司反诉成功,并判向其支付4.43亿元一事。

此前报道 

安徽淮南一区政府被曝拒绝履行4.5亿欠款:尊重判决,正协商

5月30日,淮南中圣置业有限公司(下称“中圣公司”)一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离判决生效已过去七个多月,这期间中圣公司曾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三次前往淮南沟通履行判决一事,截至目前,田家庵区政府仍没有支付这笔钱款。

30日晚,田家庵区政府副区长孙涛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区政府已于5月22日将委托有关银行出具的1.9亿元保函交付执行法院。而对剩余约2.5亿元何时支付等问题暂未回复记者。

执行立案五个月以来,区政府仍未支付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13年,田家庵区人民政府与中圣公司签署《关于安成十字路口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合作开发建设的协议》(下称《开发协议》)。协议签订后中圣公司向多家单位和个人筹集资金6亿元,最终取得了棚改项目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安置房施工等任务。但由于种种原因,项目一直未能顺利进行,已处于停滞状态。

在2016年,田家庵区政府以“中圣公司无法按期完成工程进度”为由将中圣公司起诉。中圣公司又以“田家庵区政府单方面违反合作开发协议,拒绝按约定向中圣公司返还土地款”为由进行反诉,案件历经三年的审理,最终在2019年10月中旬,中圣公司工作人员拿到最高院判决书,维持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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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显示,中圣公司支付田家庵区人民政府利息损失;田家庵区政府需向中圣公司支付土地款、利息、工程款、前期垫付资金等。双方钱款相抵扣,田家庵区政府还需向其支付约4.43亿元。

中圣公司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由于政府迟迟没有履行判决,中圣公司在2019年12月17日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上显示,中圣公司称,判决生效3个多月以来,中圣公司逾10次与田家庵区政府相关人员会议面谈生效判决的执行事宜,包括做大量工作说服申请人的债权人同意立即解除对涉案地块的保全查封和执行查封;但被执行人却以缺乏资金为由拒绝履行生效判决,特申请强制执行。

随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20年1月6日指定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执行。

此后,执行立案五个月以来,中圣公司清欠团队于2020年3月17日至21日、4月7日至11日、4月26日至30日三次前往淮南,与执行法官数次沟通,督促田家庵区政府尽快履行判决,但田家庵区政府仍未支付该笔钱款。

区政府:已交1.9亿元保函 公司希望一次性还款

对于上述情况,5月30日晚,田家庵区政府副区长孙涛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为积极配合推进判决执行工作,区政府已于5月22日将委托有关银行出具的1.9亿元保函交付执行法院,而对剩余约2.5亿元何时支付等问题暂未回复记者。

保函又称保证书,是指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或个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第三方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随后记者就此事进展询问淮南中院执法局相关负责人,截至发稿,暂未得到回复。

对此,中圣公司工作人员称,区政府在最后一次商议时提出1.9亿元的保函,前提是需要债权人先解除法院对涉案土地的查封,但正因为债权人起诉公司不给钱,所以土地才被查封了。

工作人员表示,剩下约2.5亿元的钱款何时支付,也没有准确回复,“他们拖到现在,期间以各种理由搪塞我们,如果解封了土地,剩下的2.5亿元更不知何时才能还了,我身后还有三十多名债权人,要怎么向他们交代呢?” 因此他们拒绝了该方案,并希望政府能一次性还款4.4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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