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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对标“让贫困人口不住危房”目标做好核验

2020-06-01 08:21:08来源:中华建设网   
核心摘要:日前,住建部、国务院扶贫办下发《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工作。要求,核验工作要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严寒冬)    日前,住建部、国务院扶贫办下发《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工作。要求,核验工作要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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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从2020年7月开始,国家将开展脱贫攻坚普查工作,全面了解贫困人口脱贫情况。在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扫尾工程任务的同时全面开展核验工作,是检验各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贫困人口不住危房”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坚决兑现党中央庄严承诺的具体行动,是确保顺利完成脱贫攻坚普查的基础性工作。
 
《通知》强调,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扶贫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开展核验工作,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通知》要求,对标“让贫困人口不住危房”目标任务,扎实做好核验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扶贫办搭建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信息平台,开发核验手机APP。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扶贫部门要有序组织本辖区内的乡(镇),根据信息平台中本辖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信息,按照“鉴定安全”“改造安全”“保障安全”3项分类,以行政村为单位逐户核验住房安全有保障情况。要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核验工作成果的监督管理,指导乡(镇)、行政村将核验工作情况和住房现状照片等信息在信息平台(或手机APP)中进行登记,核验一户、登记一户。对于经核验发现的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要予以妥善解决,确保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工作要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
 
《通知》明确,要坚决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工作机制。在核验工作中,要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确保核验过程真实,核验结果准确,核验信息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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