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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推动公共建筑配建再生水回用系统

2020-06-30 07:35:05来源:广州日报   
核心摘要:《广州市非常规水资源利用规划(2018-2035)》(以下简称《规划》)近日起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对雨水、海水、再生水提出了详细的
《广州市非常规水资源利用规划(2018-2035)》(以下简称《规划》)近日起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对雨水、海水、再生水提出了详细的利用规划,以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大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缓解区域水资源供需矛盾。
 
广州属于缺水型城市
 
广州市水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广州多年人均本地水资源量为514立方米,仅为全省人均水资源量的1/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2016年发文明确,按照人均水资源量是否低于600立方米的衡量标准,广州属于缺水型城市。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广州市用水总控指标将不足以保障全市经济发展所需要的正常用水。
 
《规划》提出,到2022年、2025年和2035年,广州市再生水利用率分别达到22%、25%和30%以上,城市建成区雨水资源利用率分别达到3%、3%和5%以上。将非常规水资源纳入广州相关规划中进行统一配置,水资源论证和新增取水充分考虑非常规水源利用。市内污水处理厂出水满足再生水回用标准,优先满足景观生态补水、市政用水,鼓励企业接入集中再生水系统;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公园、公共绿地、学校进行雨水收集系统建设试点工程。鼓励南沙区高耗水行业和工业园区开展海水淡化利用,提高海水淡化工程自主技术和装备应用率。
 
用再生水为河涌补水
 
再生水利用方面,《规划》提出,结合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及水生态修复工作,从有利于污水处理资源化利用及城市河涌生态补水角度出发,优化布局、集散结合、适度分布,重点将再生水用于河道水量补充。分析厂区位置与补水河涌位置,补水就近原则,结合河涌水资源禀赋条件,确定河涌补水方案;满足河涌补水后,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等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再生水管主干管建设应结合城市供水管网、排水管网现状及规划进行设计,相关费用建议由各级政府财政资金统筹安排。
 
推动大型单体建筑、公共建筑配建再生水回用系统。推广公共建筑生活污水中水回用示范项目,通过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对公共建筑生活污水处理后,回用于绿化环卫用水。同时也鼓励工业园区率先实现再生水利用。
 
再生水费由再生水营运管理单位直接向再生水用户收取,价格以合理补偿成本、保持合理比价和推行同网同价为原则,按低于自来水价格的一定比例确定,价格实行市场调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建蓄水系统利用雨水
 
雨水利用方面,《规划》提出对新建或改、扩建的区域,要求进行雨水利用工程设计,建设雨水花园、储水池塘、下凹式绿地、湿地公园、屋顶绿化等雨水滞留设施,考虑雨水循环利用可行性,并合理设置相应的提升系统和安全溢流系统。
 
同时在学校、小区、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公共场所推行雨水利用示范项目,建设蓄水系统,将积蓄雨水处理后优先满足内部路面清洗、浇灌绿地、消防、景观用水等人体非直接接触用水。城市园林绿化优化使用雨水,设置集中收集系统,减少直接使用自来水,天然集雨场地可作为雨水调蓄设施。
 
淡化海水方面,《规划》提出,通过海水淡化作为工业用水,有效替代淡水。在新建或在建沿海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集中海水淡化工程,配套建设输送管网,实现园区内供水。鼓励电力、化工、石化、钢铁等企业配套自建或通过第三方投资建设海水淡化厂和专用输水管线,特别是生产海水淡化水作为锅炉补水等工业用的高纯水,在满足企业用水的同时,推进向周边供水。通过法律和经济的手段,培育海水淡化水市场需求,降低制水成本,使淡化水水价可以与自来水价格相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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