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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改革建设项目服务申报模式

2020-07-08 08:06:57来源:中华建设网   
核心摘要:7月7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要求,住建部门改革建设项目水、电、气、暖服务申报模式,由向相关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单位“多家申报”,改为向政务服务中心“一家申报”。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严寒冬)    7月7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要求,住建部门改革建设项目水、电、气、暖服务申报模式,由向相关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单位“多家申报”,改为向政务服务中心“一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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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确定了复制推广的主要内容。
 
一是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包括:投资管理领域9项;贸易便利化领域7项;金融开放创新领域4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6项;人力资源领域5项。
 
二是在特定区域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包括:在自贸试验区复制推广“建设项目水、电、气、暖现场一次联办模式”等3项;在二手车出口业务试点地区复制推广“二手车出口业务新模式”;在保税监管场所复制推广“保税航煤出口质量流量计计量新模式”;在成都铁路局局管范围内复制推广“空铁联运一单制货物运输模式”。
 
《通知》要求,要把复制推广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与巩固落实前五批经验结合起来,同一领域的要加强系统集成,不同领域的要强化协同高效,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通知》列出了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任务分工表。
 
其中,涉及住建系统的任务有两项:
1.改革事项:建设项目水、电、气、暖现场一次联办模式。
 
主要内容:改革建设项目水、电、气、暖服务申报模式,由向相关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单位“多家申报”,改为向政务服务中心“一家申报”。在项目现场实施受理、核查、反馈“一站式”联合办理,提供“一对一”精准服务。精简申报材料,明确时限节点,梳理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
 
负责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
 
2.改革事项:电力工程审批绿色通道。
 
主要内容:建立完善电力工程并联审批制度规范,实行公安(交警)、自然资源、市政、绿化等相关部门“一站式”联合审批,快速受理审批10千伏及以下电力管线的规划、挖掘、占路等行政许可,统一送达许可证书。
 
负责单位: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林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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