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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各地工作亮点

2020-12-22 12:13:09来源:中国建设报   
核心摘要:北 京:2020年,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坚持抗击疫
北 京:
 
2020年,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坚持抗击疫情与推动发展两手抓,锐意进取,砥砺攻坚,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迈上新台阶。
 
积极应对疫情冲击,确保工程复工达产。强化疫情防控体系建设,督促履行防疫主体责任,加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环节管控,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多措并举推动工程项目建设,推出多项惠企助企政策,实现建筑工程安全有序复工达产。截至4月初,全市2130项规模以上建筑工程全部复工;8月上旬,180项续建市重点工程全部复工,实现应复尽复目标。不断完善住房制度,确保实现“三稳”目标。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推进落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制定“因区施策”工作方案,二季度以来房地产市场持续恢复,新房和二手住房价格指数处于合理区间。完善住房租赁市场政策法规体系,加强租赁平台建设,全市租赁备案突破300万笔。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截至9月底,建设筹集各类政策性住房6.2万套、竣工9.6万套,提前超额完成全年任务。创新推动存量改造,居住环境明显改善。创新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积极推动老楼加装电梯,截至10月底,累计确认396个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建筑面积1849万平方米,涉及居民31.5万户,加装电梯新开工413部,完成377部。推动平房直管公房申请式改善、共生院改造,开展危旧楼房改建试点。出台《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构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框架下的物业管理体系,全市业委会(物管会)组建率、物业服务覆盖率、党组织覆盖率平均达71.4%、88.6%、94.1%。坚持全面深化改革,行业发展提质增效。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和告知承诺制,继续精简20%申请材料、压缩10%办理时限,落实证照分离改革举措,探索营商环境4.0版改革举措。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工程质量安全总体受控。推进绿色文明施工,全市扬尘监测视频安装率达98.98%,视频通视率达93.98%,满足监控需求。推动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和绿色创新发展。大力推广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全市已生产建筑垃圾再生产品1071万吨,应用1122万吨,库存量约1663万吨,可满足各领域工程建设需要。截至9月底,累计通过绿色建筑标识认证的二星级及以上项目建筑面积占比达93.5%,全市新开工建筑中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34.78%。
 
天 津:
 
2020年,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亮点纷呈。一是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双战双赢”。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战时状态、战时机制、战时思维、战时方法,统筹推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全面落实“六稳”“六保”要求,确保全系统23个市属和驻津单位,以及30余万在施建筑工地人员“零疫情”。采取协调推动项目复工验收、打通上下游建材供应渠道、加强现场服务、着力协调解决重点难题等举措,全面按下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快进键”。二是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回升。充分发挥投融资机制的重要作用,盘活优质资产,提升投融资效率,广泛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为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2020年预计完成城建固定资产投资2838亿元,其中市政基础设施投资338亿元,同比增长1.2%。三是重点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全市在建地铁累计里程228公里,建设总里程接近已建成运营地铁线路总和。地铁4号线、7号线、8号线和11号线4个新建PPP项目总投资突破1000亿元。四是民心工程更得民心。截至9月底,全面落实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任务,提前超额完成全市3800户农村困难群众存量危房改造。积极稳妥推进市区零散棚户区改造,共完成12.2万平方米改造任务,占全市总任务量的30%。认真做好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发放,已向2.32万户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租房补贴,累计发放租房补贴3.23亿元,实现符合租房补贴条件家庭应保尽保。严格任务清单管理,倒排工期,顺利完成丰民国顺支路等10条配套道路建设。五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走在全国前列。全面推行“网上办”、特事实行“特快办”、稳妥推行“承诺办”、大胆施行“简化办”,积极推动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进一步减环节、压时限、降成本、强监管、保质量,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零延时。一般社会投资项目从核准备案到完成施工许可平均用时63.5天,比2019年大幅压减了16.5天。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第三方开展评估的结果,北京、上海、福建、天津并列进入全国第一梯队。
 
上 海:
 
2020年,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系统自觉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积极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超大城市精细化建设和治理中国典范合作框架协议,按照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做好疫情防控,有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系统部署,守住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防疫线。推进“全产业链”复工复产,狠抓重大工程建设和已批未建项目开工。实施以“只登一扇门、只对一扇窗、只递一套表、只录一系统、只见一部门”为核心的办理建筑许可改革3.0版,优化重点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当年重大工程投资和房地产投资实现双增长。
 
二是旧区改造跑出“加速度”,住房市场和保障两大体系平稳运行。创新体制机制,形成旧区改造“1+15”政策体系,全年预计完成中心城区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75万平方米。加大租赁住房建设筹措力度,住房保障受益覆盖面不断扩大,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
 
三是城市网格化管理平台发挥实效,城市管理更加“智慧”。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体制机制优势,着力在数据汇集、系统集成、联勤联动、共享开放上下功夫,加快“1+3+N”网格化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迭代升级。聚焦重点领域城市运行风险,持续推进智能化应用场景的研发和应用。覆盖市、区、街镇三级,实现了街镇社会治理智能“一张网”。
 
四是“一江一河”公共空间建设再上新台阶,人居环境品质持续改善。苏州河中心城区42公里岸线基本实现贯通,黄浦江两岸公共空间品质持续提升。继续推进“美丽街区”“美丽家园”“美丽乡村”建设,无违建创建街镇全覆盖基本实现。坚持“做减法、全要素、一体化”,以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为牵引,推动整治区域实现街道立体空间各类要素和环境品质全面提升,城市面貌更加靓丽怡人。
 
重 庆:
 
老旧小区改造方面,坚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着眼实现老旧小区安全、干净、整洁、有序,按照共商共建、共管共治、民主决策原则,对城市老旧小区开展基础配套设施、便民服务设施等改造提升。截至目前,2020年计划实施的729个项目、25.11万户、2275万平方米改造任务已全部开工,开工率100%。
 
公租房管理服务方面,指导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积极提升公租房运营管理水平,构建基层党建引领下的社区治理、房屋管理、物业服务“三位一体”工作体系,帮助解决居民子女入园难、停车难、环境治理难等380余个民生难题。截至目前,重庆市已累计分配公租房约54万套,发放租赁补贴0.96万户,直接惠及约140万住房困难对象,公租房小区及管理机构累计获得“全国和谐社区”等国家、市级荣誉236项,公租房小区总体稳定和谐。
 
城市道路建设方面,城市路网建设全面提速,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建设计划项目共97项,涉及跨江大桥9座、穿山隧道8座、道路920公里、立交桥23座。歇马隧道东西干道、华岩隧道西延伸段等重要交通项目主线已完工通车。慢行系统建设持续加快,以演绎城市年轮、传承城市人文、方便市民出行、丰富市民生活、彰显山水特色为出发点,建设集“街巷步道、滨江步道、山林步道”于一体的山城步道网络。
 
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方面,系统解决城市水问题,加快推进“清水绿岸”治理提升,累计建成“水清岸绿”河段约30公里。同时,加强城市承载功能,统筹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截至今年10月,全市累计开工地下综合管廊120.8公里,累计形成廊体105公里,累计完成投资52.5亿元,其中今年新开工地下综合管廊11公里,形成廊体11.8公里,完成投资7.8亿元。
 
城乡排水工作方面,着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完成4座和新开工5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新建和改扩建,以及10座污水处理厂前期工作,2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123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技术改造。基本完成国家及重庆市“水十条”、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为保护三峡库区水环境、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发挥了积极作用。
 
河 北:
 
疫情防控和复工达产统筹推进。全省城建和环卫部门全力保障城市正常运转,住房和城乡建设全系统全力推动企业复工达产,帮助747个项目渡过难关,为1801家企业办理住房公积金缓缴业务、缓缴金额12.5亿元。
 
精准脱贫、污染防治全力攻坚。全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4月底,全省农村危房实现动态“清零”。全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农村冬季清洁取暖“双代”任务360.32万户,施工和道路扬尘整治有力有效。
 
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务求实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3个80%”要求,老旧小区“改不改、怎么改、改得好不好”由居民说了算。2020年共改造老旧小区1941个。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全面布局。2020年新建成42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全省累计建成57座,基本建成覆盖平原的垃圾焚烧处理体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位居全国前列。
 
垃圾分类整省推进。出台《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是全国首部以“垃圾分类”命名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开展“垃圾分类、冀刻行动”宣传活动,通过石家庄、邯郸试点带动,全省各市全面铺开垃圾分类工作。
 
“被动房”建设全国领先。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新开工面积100.21万平方米,累计建设416.94万平方米,实现规模化发展。
 
棚户区改造积极主动。2020年上半年提前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任务目标,8月提前完成全年改造任务。2020年新开工6.01万套、基本建成9.65万套,城市建成区棚户区基本“清零”。
 
供热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建成全国首家省级供热监管信息平台,构建了省、市、县、企业三级监管、四级联网的网络体系,被列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示范项目。11月1日全省提前供热,获得良好反响。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推行简易变更事项“零申报”“零干预”“自助审批”。政府投资类、社会投资核准类和备案类项目开工前审批用时分别压减至45、38、35个工作日以内,用时之短位居全国前列。
 
山 西:
 
今年年初以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再上新台阶。
 
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健康发展。1月~11月,全省商品房施工面积2.1亿平方米,同比增长11.1%,排名全国第三;商品房销售面积221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8.3%,排名全国第六。在全国首家出台省级租赁住房改建导则,推动住房租赁市场有序发展。
 
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持续完善。1月~11月,全省棚户区改造开工2.86万套,完成年度任务的105.9%;基本建成7.68万套,完成年度任务的144.7%。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平台试点任务圆满完成,高频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跨省通办”,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评为“十三五”信息化建设成功案例。
 
城市品质不断提升。成功举办全省城市工作会议,对全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城市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开工改造847个老旧小区,开工率达103%。报请省政府出台《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太原市列入全国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
 
村镇居住环境持续改善。全省8994户农村危房改造年度“动态保障”任务全部竣工,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目标顺利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的行政村比例达到95.2%,超额完成国家覆盖比例达到90%的目标任务;9466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全部完成,排查整治数量位列全国第一。
 
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预计全年完成产值可突破5000亿元大关。依托“智慧建筑”平台建筑用工管理系统,在全国首创建筑用工“网上劳动力区域调度市场”,实现精细化管理和调度机制。
 
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在全国率先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三网融合”。疫情防控期间,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不见面审批”,改革经验入选国务院办公厅《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100例》。
 
内蒙古:
 
全面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动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竞争性选择14个完善类、提升类改造项目进行试点示范,积极探索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推进、居民参与、资金共担等机制,采取多层次培训、调研督导等措施,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取得积极成效。截至11月底,累计投资近50亿元,改造老旧小区1870个,惠及居民25.1万户。
 
切实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不断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力以赴推进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区3个一类旗县实现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19个二类旗县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96.35%行政村、94.59%较大自然村,76个三类旗县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基本要求,1324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全部完成整治,整治率100%。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整合21项行政审批职能,成立行政审批处,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将原来10个审批系统整合再造为一个审批系统,基本实现“一网通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分步推动证书电子化应用,累计发出电子证照1.48万余本。实行“容缺+承诺”制,企业资质、人员资格注册办结时间压缩至5~18个工作日,精简30项申报材料,容缺受理16项申报材料,55项申报材料进入首批承诺制清单。
 
扎实推进解决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实行属地管理、集中办理、分类解决,切实解决回迁难、入住难、办证难问题。截至11月底,累计解决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项目2722个、132.09万套、1.46亿平方米,占比分别为90.9%、94%、94.1%。
 
全力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普遍推行“路长制”“街长制”,基本实现部门联勤联动、执法重心下移、基层管理权责统一。编制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为城市精细化管理提供标尺和依据。组织开展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道路机械清扫率由2018年的62%提高到69%。深入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盟市所在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80%以上。综合运用法治化、社会化、智能化、标准化手段,基本实现精细化管理全覆盖、全过程、全天候。
 
黑龙江:
 
一是践行“两个维护”,三大攻坚战扎实推进。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前半年全面完成脱贫攻坚18.4万户住房安全保障任务,顺利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验和国家普查。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治理城镇44条黑臭水体、整治农村204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全面整改完成55个涉及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未建成和垃圾卫生填埋场未运行问题。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上线运行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信访投诉信息平台,开展10类行业专项整治,共计对2097件违法违规案件做出行政处罚,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访事项在全省占比从去年的19.6%下降至8.3%。二是落实“六保”任务,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指标预期向好。采取细化工作部署、专班专人推进、分解销售指标、对接数据入统、媒体预期引导、线上线下房展、特殊政策支持、每周调度通报8项工作措施,强力推进商品房销售。采取引导外埠企业法人注册本地化、提升工程结算时效、紧盯调度重点企业和抓好装修产值入统等措施,千方百计促进总产值提升。三是聚焦“补短板强弱项”,十大民生保障项目全面推进。“改三房”项目:开工改造棚户区4.61万套(其中主城区3.65万套)、老旧小区1147个、39.5万户,农村其他三类重点对象危房2.31万户,共计46.42万户居民住房条件得到改善。“换三网”项目:改造更新老旧供热管网2000公里、二次供水泵站548座、庭院供水管网1442公里,新建改造排水管网812公里。“建三治”项目:开工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9个,在建能力8750吨/日;餐厨垃圾处理项目10个(9个列入百大项目),在建能力1050吨/日;改扩建污水处理厂47个,年底可新增能力40吨/日。“优供暖”项目:推进12个中心城市智慧供暖示范片区建设。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得到快速优化。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审批时限实现90个工作日以内。住房公积金提贷、企业资质、执业资格申领“办事不求人”工作成效明显。企业资质实现告知承诺制审批和资质证书电子化。市场信用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依法处置一大批市场主体违法行为。
 
吉 林:
 
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1月至10月,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1330亿元,同比增长14.2%,投资增速位居全国第三;商品房销售面积1444.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4.6%,比上半年收窄1.4个百分点,销量增速位居全国第二十八。全省商品住房平均价格7552.0元/平方米,同比增长1.0%。
 
深入推进棚户区改造,不断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截至11月16日,今年全省已开工棚户区改造1.8271万套,完成年度计划的101.6%;计划完成投资40亿元,实际完成投资62.8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57%。棚改逾期未安置全省已基本解决3.4477万户,完成率93.16%。
 
全面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改善群众居住条件。2020年全省47个市县共计1945个小区、涉及273178户住户的改造任务纳入中央资金支持计划。截至10月31日,2020年全省实际改造1946个小区已全部开工,完工245个(占比12.6%),完成投资25亿元(占比57.95%)。
 
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提升城市建设质量。持续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巩固提升。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开展省级黑臭水体专项排查,各城市黑臭水体已基本达到国家治理要求,持续性推进“长制久清”。
 
着力改善农村居住环境,补齐城乡差距短板。脱贫攻坚以来,全省共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4.9万户,至6月30日,各地排查上报新增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全部竣工,存在建新未拆旧问题的351户已全部拆除。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认定全覆盖,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全覆盖。全省在国家信息系统显示的1190处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全部整治完毕。
 
深入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促进建筑业加快转型升级。1~9月全省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203.4亿元,同比增长5.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8个百分点,呈现平稳运行、稳中有升的发展态势。占GDP比重6.6%,接近省政府下达的7%指标任务。全年预计完成建筑业产值1960亿元,预计完成建筑业增加值830亿元。
 
辽 宁:
 
疫情防控成果显著。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67家公共供水企业、1364家燃气企业、591家供热企业积极参与疫情防控服务保障,圆满完成疫情防控期间供暖运行。10万名环卫工人、9518家物业服务企业的23.6万名员工积极履行工作职责,日均清运城市生活垃圾2.5万吨。
 
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构建完善。建立“四房”网签系统,加强预警监测,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利用项目“超市”盘活各地停建或闲置项目89个。大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19年计划改造的459个小区已全部竣工,2020年计划改造的894个小区已全部开工。
 
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提升。完成56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139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915万吨,7个缺水型城市再生水利用均达到20%以上。70条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全部通过省级检测评估。完成易涝点整治59个,建设改造各类老旧管网1664公里。全省建成并运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7个,日处理能力达1.1万吨。开展垃圾分类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累计近2.5万个,沈阳市城区居民垃圾分类覆盖率达98.05%,大连市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村镇建设发展日新月异。15624户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全部竣工,6779户计划内建档立卡贫困户改造任务6月底前全部竣工并完成验收。全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覆盖率增加8个百分点,新增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村5281个;乡镇垃圾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开工232个,竣工99个。981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全部完成整治。
 
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完成建筑业总产值3700亿元,同比增长4%。装配式建筑占比达17%。以省政府名义出台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大连市被新增评选为全国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6家企业被评选为全国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实行企业和项目“双调度”制度,选取169个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类亿元以上项目、110家产值亿元以上企业开展“一对一”服务,召开建筑业央企、省内民企合作对接会议,开辟企业“走出去”绿色通道。整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招投标管理,营造良好市场发展环境。
 
山 东:
 
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供水、供气、供暖、环卫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保障城市正常运转、居民日常生活。1~11月,全省累计清运生活垃圾约2560万吨,为2.7万个小区等物业项目提供排查测温等服务。
 
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启动沿黄9市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监测指标体系编制,召开黄河流域城镇供水安全和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印发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实施意见,出台济青局部片区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创建方案,国家级试验区面积居全国第二,公布首批省级试验区名单。
 
不断完善住房“两个体系”。坚持“房住不炒”定位,1~11月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8668亿元、实现销售面积1.14亿平方米,分别同比增长9.1%、2.1%,高于全国2.3、0.8个百分点。截至11月底,全省棚户区改造新开工14.53万套,基本建成19.87万套,基本建成率165.9%。全省开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745个、50.8万户,开工率分别为100.1%、102.2%。
 
着力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新增地下综合管廊廊体72.6公里,新建海绵城市面积190平方公里,64处城市易涝点完成整治62处。制定支持公共停车场建设5项措施,年内可新增公共停车位3.5万个。制定出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等6个精细化管理标准,94个市、县(市)全部完成数字城管平台建设并通过验收。
 
加大村镇建设工作力度。坚决完成行业脱贫攻坚任务,全省3.33万农村危房改造任务6月底前全部完成。1~11月,全省改造农村户厕23.5万户,完成率151.32%,建设改造自然村公厕1.25万个,完成率101.67%。
 
加快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1~9月,全省完成建筑业总产值9413亿元,同比增长1.1%。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1~11月,新开工装配式建筑2968万平方米,同比增加51.2%。提请省政府出台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实施意见,推荐鲁班奖工程11项、国家优质工程28项,数量再创新高。
 
加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出台“一张表单”编制材料清单指引、审批全过程时间管理计算规则,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时间压缩到20个工作日以内。
 
江 苏:
 
推进美丽宜居城市建设工作。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首个美丽宜居城市建设试点省份,出台《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美丽江苏建设的意见》,以美丽宜居城市建设为主抓手,推动“美丽江苏”建设。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到江苏考察的南通市五山地区滨江片区和扬州市运河三湾生态文化公园两个考察点,均为美丽宜居城市建设省级试点项目。全年顺利完成500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惠及23万户居民,百姓幸福感、获得感大幅提升。
 
住房保障实现“五个率先”。棚户区改造实现新开工25.7万套,完成任务总量居全国首位。自2018年国务院对“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以来,连续3年受到国务院办公厅表彰。纳入政策性租赁住房试点的城市数量、筹集的政策性租赁住房套数均为全国最多。积极推进公租房货币补贴保障,享受租赁补贴的新就业大学生数量居全国首位。在全国率先实施住房保障诚信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住房保障失信行为管理的通知》。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日趋完善。城市(县城)自来水深度处理比例约85%,城市燃气普及率超过99.87%,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制镇比例达99.7%。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全面达到一级A标准,13个设区市和太湖流域9个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特色田园乡村”成为乡村振兴有力抓手。将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作为乡村振兴的有效抓手,累计建成320多个特色田园乡村,从点上创建延伸到了区域建设。2020年11月,中央一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督查组对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有关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农房改善工作成效显现。累计改善苏北农房20多万户,同步建成一大批建设品质高、公共服务好、产业发展优、环境条件佳、文化特色足、群众满意度高的新型社区。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村要情》2020年第49期对苏北农房改善取得的积极成效进行了长篇报道。
 
传统村落得到有效保护。先后公布310多个“江苏省传统村落”。组织开展传统建筑组群调查,公布第一批365个省级传统建筑组群。2020年年底,675个省级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组群得到保护。
 
建筑业改革不断发力。工程总承包推进力度进一步加大,建筑市场信用和担保体系不断健全。建筑业总产值将达3.8万亿元,在全国治欠保支检查中连续两年被评为A级。
 
安 徽:
 
迎战疫情汛情守土尽责。全省广大市政环卫职工、物业服务人员和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坚守岗位、奋战一线,保障城市运行和居民生活。及时推出系列举措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并持续强化建筑工地常态化疫情防控。汛期安徽遭遇特大汛情,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认真落实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部署,加强城市排水防涝调度、预警值守,各城市主城区未发生重大灾情,确保了安全度汛。
 
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因城施策,统筹做好“五量”(供地、开工、在建、销售、待售量)均衡,房地产市场总体平稳。大力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将121个问题楼盘列入省政府重点调度项目,加快化解,目前已化解67个。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超额完成年度目标。截至11月底,全省棚户区改造新开工21.29万套、开工率106.45%,基本建成16.66万套、完成率109.19%,提前完成年度计划任务。全年完成老旧小区改造871个,惠及25.97万户居民。
 
农村危房改造以及灾后倒塌房屋重建、损毁房屋修缮工作如期完成。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困难群体住房安全保障,提前完成年度10951户农村危房改造目标。全力推进因洪涝灾害倒塌房屋重建和损毁房屋修缮,累计鉴定62040户进水农房,经鉴定为危房的10708户(其中C级8251户、D级2457户)重建修缮于11月底前全部完成。
 
城市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截至11月底,改造城市污水管网1367.4公里,基本建成污水处理厂12座,新增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58万吨/日。
 
城市建设管理品质进一步提升。截至11月底,新增公共停车泊位7.6万个,新增城市绿道659公里,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能力3500吨/日,全年完成新建、改造、开放城镇公厕2027座。
 
建筑业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新增19家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预计全年建筑业产值增长8.5%左右。城镇新建建筑全部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绿色建筑占新竣工民用建筑比例超过70%。新增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7家。
 
浙 江:
 
率先在全国实现生活垃圾“两零”目标。出台《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颁布全国首部生活垃圾分类省级地方标准,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总量控制机制,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0%以上;推进垃圾焚烧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新增日处理能力2万吨以上,全年总处理能力达9万吨/日以上,基本实现生活垃圾“零增长”“零填埋”目标。
 
率先在全国开展美丽城镇建设。在率先成为全国对小城镇全面、全域、彻底整治省份的基础上,围绕“五美”要求,部署实施“百镇样板、千镇美丽”工程,在全国率先开启新时代美丽城镇建设新篇章。
 
率先在全国建立农村危房常态化治理改造长效机制。建立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例行排查、乡镇街道网络化日常巡查等机制,构建以农村房屋“一户一档”和危房监管治理为核心的监管平台,及时发现新增农村危房,实行动态清零,有效保障农民群众住房安全。全年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万户。
 
率先在全国开展深化施工图管理改革。对施工图实行不同的审查和管理方式,进一步节省项目开工时间,提升审批监管效能,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开展工程建设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图纸一件事”闭合管理,项目被列入科学技术部“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探索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经验,建立统筹协调、金融支持、长效管理等9大机制,着力解决“方案怎么定、钱从哪里来、资源怎么整、后续怎么管”问题;发布改造技术导则,出台优化项目审批、加强物业管理等政策,建设老旧小区信息管理系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广。全省累计开工改造老旧小区987个,涉及建筑面积3735万平方米,累计投资71亿元,惠及居民46万户。
 
新型建筑工业化走在全国前列。深化建筑业改革,推进全国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建筑产业工人培育试点等建设,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等装配式建筑,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提前5年实现国家提出的目标。全省建筑业产业规模、特级企业数量、创优夺杯数量等指标保持全国前列。
 
福 建:
 
有效落实,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两手抓。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举全系统之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积极推动复工复产。成立市政工程建设服务小组,联合出台全面推进复工复产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的20条措施,印发建筑工程、物业服务、环卫等从业人员健康防护手册,制定有序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复工10条措施。组建党员志愿服务队、青年突击队,组织干部职工挂钩企业,深入项目工地、生产企业一线指导服务,督促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突出打通复工产业链、操作链、服务链,重点落实关键技术人员、建材供应、疫情防护物资、项目资金保障,全力推动重大项目、控制性工程、骨干企业等率先复工复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经济快速恢复。
 
留住乡愁,重视和关注历史文化保护。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加强保护利用九条措施,明确市县(区)政府在旧城改造、城市更新过程中、开展征地拆迁前,要组织对改造或建设区域内50年以上的建筑进行普查甄别和认定公布。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严格按照世遗大会“两个新提升”要求,积极推进“六个一批”“七个改善”等工作。省级启动“十街十镇百村千屋”行动,全省新认定公布1709栋历史建筑、188个省级传统村落、4个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初步搭建省级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信息系统平台,建成福建传统村落建筑海峡租养平台,福建省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已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房屋897万栋,重点排查涉疫场所、生产经营出租等六大类房屋249万栋,发现并处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房屋6.4万栋。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督促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全省新增4项工程获评鲁班奖,37项工程获评“闽江杯”优质工程奖。
 
江 西:
 
试点示范。集中解决群众出行难、如厕难等问题获得上级充分肯定;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在全国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为全国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省;赣州市、景德镇市成为全国城市体检样本城市,特别是“整省推进”的做法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度评价;景德镇市老厂区老厂房更新改造利用、直饮水工作列入国家试点;抚州市列入中国传统村落保护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市;赣州市、抚州市被认定为第二批国家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8家企业、1个园区荣获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称号。
 
争先进位。宜春市棚户区改造、于都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获国务院督查激励,江西被列为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省;棚户区改造规模居全国第一位,住房保障覆盖面居全国前列;城市建成区绿地率42.53%、绿化覆盖率45.55%,两项指标均列全国第二;拥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中国传统村落数量分别列全国第四位和第八位。
 
高质量发展。实施房地产建筑产业链“链长制”,促进产业升级;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城镇污水处理厂基本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共建成海绵城市面积320平方公里,提前完成目标任务;推进城市公共停车设施提质增量补短板专项行动,新增公共停车供给25.5万个;开展城镇园林绿化提升专项行动,新建和改建城镇公园506个,新增城镇绿道585公里;“厕所革命”提前超额完成三年攻坚任务。
 
改革突破。扎实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改革,充分释放发展活力。审批事项由原来的100余项精减到79项,审批时间从200个工作日减少到最短的只需要42个工作日;深化政务服务“一次不跑”网上办、“智慧审批”自动办,行政许可的简单变更事项全部实现“秒办结”。
 
河 南:
 
1月~10月河南省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6112亿元,同比增长4%;商品房销售额6734.9亿元,同比增长1%。截至11月底,棚户区改造开工安置房15.81万套,完成年度目标123%;基本建成24.03万套,完成目标141%,新开工公租房4623套、完成目标100%;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投资1098亿元。5480个老旧小区、约66.6万户改造工程全部开工,预计全年可完成老旧小区改造70万户。前10月,全省缴存住房公积金718.72亿元,同比增长9.74%;提取住房公积金460.68亿元,同比增长18.53%;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40.32亿元,同比增长33.62%,11.07万户职工家庭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解决了住房问题。
 
完成危房改造2.27万户,实现全省存量危房清零。158.1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完成核验。省辖市建成区144处黑臭水体基本完成整治。县级及以上城市运营的污水处理厂230座,年处理污水量37亿立方米。全省15.4万户餐饮服务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备,达标排放率达98%。
 
前10月,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7600多个,完成投资5054亿元。划定第二批历史文化街区10条,确定历史建筑1633处。17个地级缺水型城市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4个县级市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9个城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覆盖90%以上村庄。制定《河南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编制农村住房设计图集,完成2.38万户农房抗震改造。
 
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新建6座焚烧处理设施,新增焚烧处理能力6500吨/日,全省处理能力达到2.75万吨/日,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能力超过6500万吨,省辖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70%。
 
前9月完成建筑业总产值8305亿元,同比增长3.8%。预计到年底新增装配式建筑100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占比约20%。全省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超过55%。
 
累计排查各类建筑72541个,发现一般隐患1981个、重大隐患449个,加固房屋327个、停用房屋318个、拆除房屋239个、组织人员撤离415人。开展29类建设工程消防审验,保障消防安全工作的连续性。
 
省住房公积金业务线上办结率达74%。供水、供气、供暖报装时限压缩至5、6、8个工作日以内。17个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建成并逐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审批时限全部压减至100个工作日以内。
 
湖 北:
 
2020年,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各项工作。
 
众志成城,全力以赴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协调建筑施工企业、组织施工队伍,10天建成火神山医院、12天建成雷神山医院。指导完成273个临时传染病医院、方舱医院及2338个隔离点的改建工作,提供床位近10万张。对全省定点医院、方舱医院和集中隔离点等2632个点位开展安全风险排查,累计整改隐患231处。出台4份城市社区、住宅小区封闭管理文件,并编印住宅小区、办公建筑疫情防控指南。组建10个工作组,连续开展10轮暗访,督促全省3836个城市社区、45248个住宅小区实施封闭管理。全系统2.8万名党员干部投入疫情防控战斗,8.5万名环卫工人、2.4万余名城管执法队员、15万名物业服务人员、1.2万名城市供水供气供暖和污水处理职工坚守一线。
 
精准施策,有力有序推动复工复产。开展3轮“下沉企业、助企纾困”活动,共受理建筑业企业诉求230项、房地产企业诉求48项,目前已办结228项。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行业企业获得不低于4500亿元的综合授信支持。省级财政对参与疫情防控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财政补助资金1.27亿元。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一主两副”城市市区基本实现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80个工作日以内;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60个工作日以内;带方案出让用地的社会投资项目及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40个工作日以内。
 
抢抓机遇,补齐短板提升功能。全省谋划8大类1484个补短板项目,估算总投资2409.81亿元。前10月完成市政基础设施投资3600亿元。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截至11月底,列入2020年中央补助资金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开工2491个,开工率达98.38%。全省共建成897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和垃圾处理设施155座,日处理能力4.93万吨。6.5万家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1742个社区和5024个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覆盖650万户、近1800万人。
 
坚守底线,切实防范化解风险。对武汉等6地市加强市场精准调控,推进市、县房屋网签备案系统联网,截至10月末,已批准预售商品住房库存面积6897.3万平方米,平均消化周期14.5个月。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湖 南:
 
常态化疫情防控和行业发展全面统筹。全省1.1万名城管执法队员、12万名环卫工人、8.5万名市政职工,保障700多家燃气企业、182座自来水厂、160座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47.35万名物业服务人员严守1.4万个住宅小区防控阵地。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开辟“绿色通道”,延长各类资质资格有效期,推行“不见面”审批和企业承诺制。
 
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深入推进。城镇化保持中高速发展,今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58.5%左右(预计数,下同),新增城镇人口近100万人。设市城市海绵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20%以上,新增车位4.3万个。加强城市供水和道路桥梁安全管理。指导规范“地摊经济”。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全省房价保持基本稳定,新建商品住宅均价排名全国第29位。“房住不炒”长沙经验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介。开工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89301户,新筹集公租房28334套,发放租赁补贴12.77万户。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135个,惠及居民约30万户,其中1000个民生实事项目已全部开工。提前完成8587户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完成“因疫因灾”动态新增2.03万户危房改造,高质量通过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和复查。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速推进。全年完成城乡环境设施建设投资362亿元。新建改造城市排水管网1180公里,地级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上升8.47个百分点。开工县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项目59个,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6.2%。全年建成340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推进95座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问题整改。建成乡镇垃圾中转站124座,整治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1277个。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步伐坚实。全年各市州中心城市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超过35%。新增1个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6个国家产业基地、14个省级产业基地。全省城镇新增绿色建筑竣工面积占城镇新增民用建筑竣工面积比例达68%。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16万亿元,同比增长8%,实现增加值3467亿元,同比增长4.2%。“放管服”改革有效突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现“一张蓝图” “区域评估”“告知承诺”“一窗受理”“多图联审”“多测合一”“联合验收”“交房即交证”“中介服务”等功能服务集成,改革落地度位居全国前列。施工图联合审查实现“零跑路”“零接触”“零付费”获国务院大督查通报表扬。发布BIM审查系统技术等标准。推进招投标专项整治,升级“智慧住建”。
 
广 东:
 
坚持党建引领,强化党的建设,为各项事业提供坚强保障。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打造“粤建大讲堂”“粤建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品牌。抓好意识形态安全,全年未发生意识形态领域负面影响事件。抓实党风廉政建设,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压实“一岗双责”责任。
 
坚持“房住不炒”,完善长效机制,提升住有所居水平。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全省棚户区改造开工量、棚户区改造和公共租赁住房基本建成量均提前超额完成任务。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对象减免租金约3.9亿元,惠及43万人。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稳步提升,缴存指标居全国首位。
 
夯实建设基础,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城市空间品质。全省已开通运营地铁线路24条,在建(立项)30条,运营有轨电车线路4条。深圳、珠海成功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汕头、广州、东莞市通过国家现场考核。完成《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截至10月底,全省已建成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67座,总处理能力为14.32万吨/日。生活垃圾焚烧占比达62.6%,无害化处理率达99.95%。前10月,全省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6座,新增处理能力174万吨/日;新建成城市(县城)污水管网9971.38公里,其中通水污水管网7039.73公里;改造城镇老旧污水管网970.09公里。开工和完成改造310个老旧小区,18.28万户居民受益。治理违法建设1.84亿平方米(含拆除1.45亿平方米),完成任务132.13%。高质量完成高铁沿线7234处安全隐患整治并“回头看”。基本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
 
强化风貌塑造,补齐设施短板,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排查并完成新增农村危房改造1.14万户,全面完成农村相对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任务。排查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65190处(户)。截至10月底,全省1125个乡镇中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已覆盖859个,覆盖率76.4%。完成列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清单的505个镇级填埋场整改,新排查182个镇级填埋场已整改172个,344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完成整治334个。设计下乡、农村建筑工匠培训评价,避免“刷白墙”“千村一面”、照搬外省建筑风格等现象。
 
强化科技支撑,服务国家战略,提升建筑业质量效益。成立建设工地疫情防控专班,运用大数据开展疫情防控,工地开复工项目未出现输入性病例。前3季度,全省总承包和专业分包建筑业完成总产值1.14万亿元,增长7.3%。粤港澳建筑合作多层次全方位推进,6类专业实现互认。试点实施香港(澳门)工程建设管理模式总投资已达25.49亿元。推动出台《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新获批1个国家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和6个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62%。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用工实名制覆盖率已达99.17%。前3季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欠薪涉及项目数、人数、金额下降21%、38%和31%。
 
全面深化改革,持续扫黑除恶,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实现政府投资、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分别压缩至100个和60个工作日以内的总目标,今年已有3万多个项目实现在线审批。系统内省级171项政务服务事项中,170项可网上办理;40项公共服务事项中,39项可网上办理;115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项)全部实现网上全流程“零跑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扫黑除恶“线索清仓”和“行业清源”。
 
广 西:
 
打赢脱贫攻坚战,全区156.31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坚守“贫困人口不住危房”的底线,实行挂点督战和驻点指导制度,推进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创建“桂农安居”APP系统,对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情况进行逐户实地核查。全区2019年~2020年、2020年新增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共78310户,提前于6月底前完成,农户现已搬家入住。
 
推进全区后备应急医院项目建设。疫情发生后,于24小时内开工、10天建成广西“小汤山”医院,同时推动全区12个后备应急医院和3个边境卫生应急救治中心项目以最快速度、最好质量交付使用。
 
出台23条“硬核”措施。印发建筑工地复工指南,推动建筑业企业加快复工复产。加大帮扶企业力度,减轻企业负担,使用5亿元建安劳保费结余资金补助建筑业企业。为全区1323个企业办理缓缴住房公积金业务,缓缴金额累计达9.48亿元,对2416名因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不作逾期处理,涉及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5.61亿元。大力支持“地摊经济”发展,激发商家经营和百姓消费活力。
 
为促进全区经济稳增长作出重要贡献。前3季度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实现增加值2733.6亿元,占全区GDP的17.1%,占比较2019年同期提高2.9个百分点;实现税收540.9亿元,占全区税收的29%,占比较2019年同期提高0.6个百分点。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模式在全国推广。推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信息化管理建设,提升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审批效率,广西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模式得到肯定和推广。
 
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用水、获得用气等重点指标,优化营商环境。截至10月底,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窗口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12.85万件,即办件现场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100%。推行“一网通办”电子化审批,网上业务可办率达100%。
 
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区14个设区市网上项目申报体系基本完成,社会投资类一般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58个工作日,有9个城市已基本建成“多规合一”“一张蓝图”业务协同系统。
 
海 南:
 
2020年,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呈现环境更优、市场平稳、设施趋全、管理提升的高质量发展态势。
 
行业营商环境更加优化。基本建成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化,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制省域全覆盖,全年省级事项全程网办率、提前办结率均实现100%。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及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让项目跟踪监督工作,工程建设环境进一步净化。深入推动制度集成创新,两项创新案例分获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创新案例一等奖、三等奖。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被中央文明委授予“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严格执行全域限购等调控政策,构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实行房地产市场调控“一城一策”,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整治,全省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发展。1~10月,全省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996.5亿元,同比增长0.9%;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39.8%,较去年同期回落3.1个百分点;商品房销售面积555.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2.8%;商品房销售均价1.64万元/平方米,同比增长3.7%,大体呈现“量降价稳”态势。
 
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新建扩建9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处理能力显著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开局良好,海上环卫试点有序开展,全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装配式建筑持续快速发展,通过评审确定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项目面积达1098万平方米,分别是2019年的2.5倍、2018年的13.3倍。新增绿色建筑项目306个(含绿色建筑标识项目25个)、1358万平方米。
 
城乡基础设施持续完善。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基本完成100公里目标任务。外语标识标牌建设任务按时完成。全省农村卫生厕所覆盖率达98.5%,基本实现人居环境三年整治目标。燃气下乡“气代柴薪”持续推进,农村居民燃气普及率95.13%,提前完成农村燃气普及率80%的目标任务。
 
居民住房条件进一步改善。推进建设安居型商品住房3.81万套。公租房建设年度任务提前完成,截至11月底,实际开工2949套,开工率100%;发放住房租赁补贴7603户,完成率147.9%。截至11月底,棚户区改造开工7045套,占计划任务的88.1%。计划改造的247个城镇老旧小区项目全部开工。
 
建筑业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建筑市场诚信体系进一步完善,全面实施商品住宅全装修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和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制度,强化新技术推广应用,积极开展评优示范活动。全省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平稳可控,未发生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2个项目获鲁班奖,工程质量安全形势平稳。
 
云 南:
 
2020年,云南省累计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53.82万户以上(含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非4类重点对象无力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超额完成了250万户的改造任务目标。
 
截至10月底,累计发放租赁补贴42.57万户,约144万人已分配公租房87.35万套。累计实施棚户区改造63.43万套,累计完成投资1800亿元以上,超额完成“十三五”期间拟实施各类棚户区改造60万套以上的任务,解决了约300多万城镇群众住房困难问题。
 
全年预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4700亿元,全省建筑业总产值6122.01亿元,年均增长17%;建筑业增加值2664.64亿元,年均增长12.4%,占GDP比重(年均)12%以上。
 
建筑业企业由4597家增长到10933家,年均增长34%以上,其中特级企业由5家5项增至10家12项,一级资质企业由285家增至814家。建筑业从业人数由47万人增至98万人,建造师人数由4万人增至6万余人;建筑业税收由156亿元增长到310亿元,占全省税收近10%。全省累计推广绿色建筑超过2亿平方米,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800余万平方米,51家企业获得绿色建材标识。
 
市政基础设施投资2116亿元,开工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603公里(建成廊体401公里),建成海绵城市159平方公里、燃气管网9765.8公里、直径?75厘米以上供水管网2.4万公里、加气站44座、污水处理厂156座、垃圾转运站467座,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达95.87%、燃气普及率达68.77%、城镇污水处理率达9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9.26%。全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行里程88.76公里,新增城市道路12220.1万平方米,人均城市道路面积14.43平方米。
 
行政许可由44项精简为28项,行政确认事项由11项精简为5项,其他行政权力由28项精简为12项。公布13类29项随机抽查事项。住房公积金等11个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纳入“一部手机办事通”移动端办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不超过120个工作日,社会投资项目不超过90个工作日。
 
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88个,历史建筑1783处。全省累计创建37个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城镇)、85个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城镇)。全省中国传统村落708个。全面完成708个中国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完成第一批、第二批共106个中国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工作。
 
贵 州:
 
有序推进疫情防控和行业复工复产。明确延长省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6月底前,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受疫情影响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相关费用等可根据企业申请,能缓则缓、能减则减、能免则免。
 
聚焦目标任务,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排查整改工程质量、面积超标和资金兑付问题7568个,储备村内闲置安全公房1.3万套,抽查核实住房安全评定结果57.38万户。预计全年棚户区改造开工4.9万户,基本建成7万户(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22.7%);预计全年开工建设公共停车位3.65万个,建成3.22万个(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07.3%)。全省837个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成756个,建成率90.32%。837个建制镇中744个建成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建成率88.9%。
 
聚焦脱贫攻坚,着力提升乡村宜居水平。4个工作专班常驻现场督导,组织12个县户户见实地筛查建档立卡户52.12万户。对12个挂牌督战县所有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核验,累计核验293个乡镇2266个行政村17527户。在40个村开展共同缔造励志超市试点,2万余村民参与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
 
围绕生态环保,大力推进城镇建设提质升级。启用“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管理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监管力度。开展道路扬尘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平均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为88.32%。全省城镇通过设计审查的绿色建筑项目共计984个,总建筑面积为3264.89万平方米,全省城镇新建装配式建筑项目共计167个,总建筑面积为361.49万平方米。
 
完善住房制度,全力推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组织全省9个中心城区开展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重点督促指导贵阳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制定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明确改造内容和标准。
 
注重改革创新,着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形成84项《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目录(试行)》,推动审批事项全部网上可办,优化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
 
聚焦安全稳定,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建立重大突出舆情信息综合分析研判机制,制定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
 
四 川:
 
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启动社会源废弃口罩收运处置,出台支持房地产及物业服务企业、工程建设项目复工以及公租房租金减免、住房公积金缓缴、房屋租金减免和延期、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等一系列措施。
 
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圆满收官。紧盯凉山州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对口支援和挂牌督战,全省如期完成年度21.9万户4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改造任务,同步完成188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核验工作。
 
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化解处置“问题楼盘”380个,4个城市开展省级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示范工作,建立川渝两地住房供需平台。前10月,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6013亿元,同比增长9.8%,总量居全国第6位;商品房销售面积10222万平方米,居全国第3位。
 
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推进“2+X”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实施“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完善公租房动态核查和保障对象诚信记录机制,公租房在保63.9万户,提前完成棚户区改造10.48万套的任务。建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五个一”机制,纳入年度计划的4193个项目全部开工。
 
城市建设管理品质进一步提升。完成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613亿元,污水垃圾“三年推进方案”项目基本完成,“厕所革命”三年行动圆满收官,18个地级市生活垃圾分类稳步推进,105个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完工104个,排查整治铁路沿线环境安全隐患问题12819个。
 
村镇建设取得扎实成效。出台《关于推进中心镇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完成传统村落保护地方立法。探索形成“互联网+设计下乡”的农房设计服务新模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制镇(除三州外)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90%,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覆盖91.9%的行政村,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1604处,销号率99%。
 
建筑业转型发展步伐加快。推进产业工人培育示范基地建设。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平均压减至100个工作日以内。前3季度,全省建筑业完成总产值1.05万亿元,同比增长3.9%,位居全国第4位。
 
川渝两地合作迈出坚实步伐。初步实现川渝两地房地产项目和房源信息共享、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住房保障一体化发展、建筑业从业人员信息共享和资格互认,组建成立川渝建设职教联盟。
 
西 藏:
 
2020年,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坚持高质量发展,紧扣“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抓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不断健全住房供应体系,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圆满完成了2020年各项目标任务。2020年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点项目计划投资161.6亿元,前11月完成投资239亿元,预计全年完成投资246亿元,超额完成投资任务。
 
脱贫攻坚取得实效。坚决扛牢压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持续抓好“两不愁三保障”工作,完成农牧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4.36万户,完成全区16.4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核验工作,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全区农牧民人均自有住房面积达44.5平方米。2016年以来,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16.64万套,全区困难群众住房得到保障,全区城镇居民人均自有住房面积达到33.4平方米。
 
生态环保不断深化。全区共建成投入运行18座污水处理厂,建成试运行14座污水处理厂;建成107座生活垃圾填埋场、89座转运站。全区设市城市及县级以上城镇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4.94%和75.4%,相比“十二五”末,分别提高了44.94个百分点和29.92个百分点。设市城市及县级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8.34%和96.76%,相比“十二五”末,处理率分别提高了7.01个百分点和16.76个百分点。
 
强边固防推进有力。坚持屯兵和安民并举、固边和兴边并重,组织编制了624个边境小康村村庄规划,新建住房面积214万平方米,改扩建住房面积330.3万平方米,边境地区群众住房条件得到改善。624个边境小康村已全部开工建设,竣工600个。制定了“农房建设管理办法”“自治区农房抗震加固技术导则”,提升农房质量水平。
 
改善民生常抓不懈。从住房保障、招投标加分、项目带动等方面制定激励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2628个,已签协议454人。加强岗位技能培训,采取政府投资400万元以下的基建项目全部交由农牧民施工队承建,吸纳农牧民就业作为信用等级评定加分项等措施,促进农牧民转移就业。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实现转移就业农牧民近10万人,劳务创收约8.81亿元。
 
陕 西:
 
2020年,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以新发展理念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
 
抗击疫情助力复工复产。自觉扛起政治责任,围绕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做好“六保”“六稳”工作,累计出台指导性文件和帮扶性措施303个。
 
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房地产累计开发投资3504.45亿元,同比增长10.6%;棚户区改造新开工17076套,占年度计划的101.24%,基本建成11952套,占年度计划的157.22%;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40391户。归集住房公积金482.36亿元,支取277.10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58.13亿元。
 
城市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全省3246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工,改造面积4306.91万平方米,惠及48.78万户居民,累计完成投资174.51亿元。地级以上城市均创建成了省级节水型城市,西安、延安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现场考核。西安、咸阳基本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系统,9个省级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26处城市黑臭水体基本完成整治,建成省级(生态)园林县城5个。
 
城市执法工作得到加强。出台《陕西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试行)》《陕西省城市管理协管人员管理办法》。5个市、57个县(区)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累计增设摊点群1742个、临时摊位55812个,“三书一函”整治率99.5%。
 
小城镇彰显特色助推乡村振兴。35个省级重点示范镇完成投资94.52亿元,31个文化旅游名镇(街区)完成投资35.91亿元;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110个示范点12033户建成示范农房。
 
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实施农村危房改造967户,已全部竣工验收并达到入住条件。开展住房安全有保障“三排查三清零”及“对标补短”工作,对146万户建档立卡户住房安全情况进行排查鉴定。
 
建筑业转型升级快速发展。全省完成建筑业总产值6228.1亿元(同比增长12.8%),勘察设计产值665.8亿元。绿色建筑竣工面积2527.59万平方米,发展装配式建筑面积1207.95万平方米,组织建设地热能建筑供热1049.21万平方米。创建省级文明工地341个,授予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55项。5个项目参评鲁班奖,居全国第3。19项工程参评国家优质工程奖,居全国第5。搭建了“陕西省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服务管理平台”。
 
甘 肃:
 
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助力脱贫攻坚。2016年~2019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36.61万户,其中4类重点对象27.85万户(含建档立卡贫困户19.04万户),其他农户8.76万户。到2019年年底,全省农村现有存量危房全部清零。2020年,做好新增危房动态监测和改造,确保贫困群众不住危房,全省共排查改造动态新增危房149户,下达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3.63亿元(中央12.86亿元、省级0.77亿元),到年底全部完成改造。
 
超额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2020年,共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6.32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配套设施资金17.71亿元、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资金47.09亿元,落实省级财政配套资金3.38亿元。截至10月底,棚户区改造新开工项目11.56万套,基本建成5.43万套,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项目完成投资270.08亿元。发放租赁补贴3.95万户、10244万元。兰州作为中央补助支持新建筹集公租房的71个重点城市之一,2020年计划新筹集公租房2586套,已全部开工。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稳步推进。2019年、2020年共争取中央补助资金37.44亿元,支持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328个,惠及居民25.37万户,至10月底已累计完成投资32亿元。2018年以来,每年安排加装改造500部电梯,累计完成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1525部。
 
全面推进重点改革任务。一是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取消、下放、调整各类事项9项,97%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零跑动”, 8类企业资质证书和6类人员注册资格证书实现了电子证照,21项检查事项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二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围绕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并联审批、多规合一等重点环节,省级共制定31项配套制度,各市州共制定272项市级改革配套制度,15个市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已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了申请人线上申报、部门在线办理的全流程“不见面审批”。截至11月5日,今年共受理工程项目9908个,办理审批服务事项2.93万件。三是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推进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标准化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联网,提前完成了今年联网工作任务。
 
宁 夏:
 
住房保障步入最好时期。先后出台多项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加快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以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为重点,建立改造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监督和社区群众“五位一体”监管体系,保障200多万困难群众住进新房,公租房保障覆盖面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危窑危房改造,完成“住房安全有保障”脱贫任务。
 
城镇特色得到充分彰显。以推进城市更新为重点,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明确城市特色和功能定位,形成银川市“塞上湖城”、石嘴山市“山水园林”、吴忠市“水韵吴忠”、固原市“红色六盘”、中卫市“沙漠水城”等符合实际、风貌独特的城市形象。统筹实施城市供水、污水处理、道路整治、园林绿化、生态环保、特色街区和老旧管网改造等重点项目,加快大中小城镇协同发展。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城市功能更加完善,“城市病”得到有效治理。14个市县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和园林县城称号,13个项目获得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村镇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村建设发展,高标准完成20个美丽小城镇、100个美丽村庄建设。重点培育有特色、有品位、有发展潜力、有辐射能力的特色小城镇。创新提出“两次六分、四级联动”治理思路,从根源上系统解决农村垃圾收集、处置、运输等问题。
 
重点改革取得显著成效。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先后出台31项配套政策,构建系统完备、上下贯通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政策体系,被列为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发现的32项全国典型经验之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张网、集成办”改革被收录在《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中向全国推广。加快建筑产业化进程,“十三五”期间全区建筑业总产值累计达到9860亿元,建成自治区级建筑产业化基地24个、装配式建筑业示范基地9个、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1个,2个项目获鲁班奖。构建共同参与的城市治理模式,完成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建成数字化城管平台,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青 海:
 
2020年,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力落实“六稳”“六保”及“三大攻坚战”要求,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任务攻坚,行业总体保持平稳发展态势。
 
疫情防控统筹到位。统筹做好建设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出台加快商品住房预售审批办理、优化设计审查审批、严禁过度防护重复隔离等20条措施,有效解决人员组织难、防疫物资筹集难等问题。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延长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工程监理等企业资质有效期,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正常生产经营。
 
“三大攻坚战”任务积极推动。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全省商品住房市场实现购销两旺。全面开展脱贫攻坚“补针点睛”专项行动,规范完善住房安全档案,脱贫攻坚工作圆满收官。全力推动环保问题整改,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作,出台《青海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加快推进。突出青海特色、突出省部共建、突出示范作用,共同缔造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出台《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试点工作方案》,颁布《青海高原美丽城镇建设促进条例》,搭建高原美丽城镇建设标准体系框架。
 
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出台《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全省29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设计阶段),12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发布实施。开展城镇基础设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梳理隐患风险管控点。
 
改革攻坚不断深化。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维护建筑工人和建筑业企业合法权益。加快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完成省级审批监管平台与西宁市审批监管平台、国家监管平台的数据对接。工程保险制度释放保证金19.18亿元。
 
行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业主委员会履职管理的意见》等,印发《青海省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青海省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文书(试行)》,弥补全省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空白。
 
新 疆:
 
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建立健全以标准引领、安全监管、规范运营、服务保障为特征的行业常态化疫情防控体系,组织编制建筑、住宅小区应对疫情运行管理两项团体标准,排查1113栋隔离场所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加强对生活垃圾处理全过程监管,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强化供气、供热等安全保障。研究制定《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指引》,指导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行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资质资格网上审批;全面推进全流程电子招投标,3月至今,全区已完成2000余个项目“不见面”开标。落实缓缴住房公积金和减免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全区累计为1837个项目减免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28.03亿元,个人及企业累计缓缴住房公积金2.88亿元。对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等企业资质期满的自动延续,推行工程担保制度。
 
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建设“实名制”台账,组织实施农村安居工程建设,截至目前,2020年全区7.5万户(一般户)农村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已全部如期竣工。实施建筑领域技术工种3年20万人职业技能培训就业行动,协调建筑施工企业对口帮扶南疆四地州33个县市,引导建筑业企业吸纳劳动力就业。圆满完成年度培训6万人次、新增就业5万人次任务。
 
提升信息化建设和信用评价管理水平。实施行业信息化建设两年行动,推进行业信息系统整合和统筹建设,用信息化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建立以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为主体的信用监管体系。
 
开展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问题专项整治。承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建设消防建设综合管理云平台,受理项目44558个,平均办结时限控制在4个工作日。截至目前,全区专项排查出问题建筑20667栋,整改20424栋,整改率99%。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推进连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截至12月15日,拆除D级危房14721套,整治危旧住房21553套。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阶段性目标如期完成。截至目前,兵团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建成运行,共受理项目总数700余个,办件总量1600余件,并联审批办件1200余个,并联审批率达到71.88%。
 
项目储备和投资工作扎实开展。申报兵团住房和市政基础设施类入库项目1093项,总投资1013.6亿元。争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中央补助资金超过6.42亿元,对接招商引资项目6个,已签约13.5亿元,完成投资2.2亿元。
 
建筑业保持良好态势。截至10月底,在保持事故同比下降66.7%的前提下,在克服常态化疫情防控带来的困难条件下,兵团资质内建筑业企业实现产值843亿元,同比增长18.8%。本年新签合同额1047.7亿元,同比增长48.8%,预计全年可完成产值增长3%的目标任务。
 
建筑市场监管态势持续向好。梳理核查招投标问题线索1565个,处罚责任单位60家、48个责任人。“智慧工地”平台搭建完成。截至10月底,受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1337件,已办结1149件。受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防验收备案280件、已办结270件。
 
老旧小区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序实施。总投资额12.2亿元的87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全部开工。今年5532户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项目已全部实施,公租房200套已开工建设。
 
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推行房屋网签备案制度,实现了房地产企业资质无纸化审批和“最多跑一次”要求,截至目前,共审核办理房地产企业资质65家。
 
城乡垃圾和污水处理提质增效。90%以上的连队实现了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完成113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销号任务。
 
脱贫攻坚取得明显成效。对第三师图木舒克市44团11个贫困连队662户3029名贫困人口进行挂牌督战,梳理整改完成704个问题并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措施。下达各师市2020年连队危房改造计划5000户及补助资金1.5亿元,重点用于解决居住在C级和D级危房中的贫困边缘户的住房问题,截至12月5日,已全部开工建设,竣工4909户、竣工率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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