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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老旧小区改造等九个领域重点推广PPP模式

发布时间:2020-07-31 15:1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核心摘要: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加快规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全区各级政府要在交通运输、水利、生态环保、农业、教育、公共卫生、文化旅游、健康养老、老旧小区改造等重点领域推广PPP模式。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加快规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区各级政府要在交通运输、水利、生态环保、农业、教育、公共卫生、文化旅游、健康养老、老旧小区改造等重点领域推广PPP模式。
 
《通知》的总体要求是,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坚持新发展理念,遵循“规范运行、严格监管、公开透明、诚信履约”的原则,在严控债务风险的前提下,充分发掘PPP吸引撬动社会资本的潜在优势,进一步推动公共服务从政府供给向合作供给、从单一投入向多元投入、从短期平衡向中长期平衡转变。
 
《通知》明确,政府投资新建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公路、城市供热、供水等项目原则上全部采用PPP 模式实施,其他政府投资新建的、具有一定收益的项目优先采用PPP模式,有序推进符合条件的存量项目转型为PPP模式,充分利用PPP 模式盘活存量资产。未按相关要求采用PPP模式运作的项目,原则上自治区本级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基金不予支持。
 
《通知》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坚决摒弃项目资金完全依赖政府投入的思维,深入研究挖掘项目潜在市场和经营价值,在政策允许、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引入社会资本,创新合作模式。
 
《通知》明确,健全PPP项目绩效考核管理体系,指导、帮助各市、县(区)推进PPP项目实施。对推进措施有力、效果明显的部门(单位)和市、县(区)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奖励支持,对工作开展不力的部门(单位)和市、县(区)进行督导通报。
 
《通知》特别指出,严禁借PPP名义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对于违规举债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健全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监测、风险预警和动态监管机制,对财政支出责任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超过10%的地区严禁新上PPP项目,对违反规定的地区采取约谈、函询、暂停入库、限期整改等措施。(赵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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