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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城乡建委突出“五抓”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

发布时间:2019-03-29 14:12 来源:

核心摘要:

一是抓责任落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建筑生产安全工作,层层压实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分管领导具体责任,做到管行业必管安全,管生产必管安全。
 
二是抓执法检查。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持续开展建筑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重点加强深基坑、高边坡、模板支架、隧洞、起重机械设备等重点部位和重要作业现场执法检查,切实杜绝安全隐患;累计开展建筑安全检查400余次,发现问题800余条,实施行政处罚120余起。
 
三是抓行业培训。开展建设行业技能竞赛,举办建筑工匠、特种作业人员、安管人员等行业培训,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共培训600余人。
 
四是抓重点部位监管。切实加强消防、特种设备、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事项管理,重点防范易发生较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有效管控建筑施工安全,共消除消防、特种设备较大隐患70余起。
 
五是抓智能化运用。推进建筑施工智能化管理,加快“智慧工地”建建设,推广应用塔式起重机黑匣子智能检测系统30余个、“半钢爬架”2个,并推进塔吊黑匣子和人员实名制管理信息化,推动4个“智慧工地”示范点建设,有效提升建筑安全管理水平。(石超、纪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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