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车辆跑冒滴漏 武汉黄陂城管依法处罚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24-10-29 09:35
 
中华建设网讯(通讯员  叶求源)近日,武汉市黄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直属三中队依法处置一起环卫公司环卫运输车辆未做到密闭完好整洁案件,依法对其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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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6日10时15分左右,黄陂城管直属三中队队员在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冯民路发现,车牌号为鄂A***56的环卫车辆存在跑冒滴漏情况。经初步调查,该车辆属武汉某环卫集团有限公司所有,其行为属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车辆(船舶)未做到密闭完好整洁。该公司行为违反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15修正)第二十条第四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应当履行以下义务:(四)用于收集、运输城市生活垃圾的车辆、船舶应当做到密闭、完好和整洁”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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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该环卫车辆所属公司的委托人到达黄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直属三中队办案室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执法队员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现场勘验、调查询问等工作,明确了违法事实。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15修正)第四十五条规定,并结合《武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量化细化基准表》具体裁量情节,执法队员依法做出行政处罚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执法人员向当事环卫企业普及了垃圾撒漏对城市市容市貌造成的负面影响。并督促相关企业加强对垃圾车的日常监管和排查,加强员工培训合理装载垃圾,严格控制垃圾装载量。完善作业车辆管理制度、车辆清洗制度等,杜绝环卫车辆“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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