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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城区新建道路广场推广透水铺装

2020-12-08 15:10:58来源:三峡晚报   
核心摘要:湖北省宜昌市为加快推进城区海绵城市建设,改善城市水生态环境,增强城市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近日,市政府印发《宜昌市城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对海绵城市如何建设、如何管理等给予了明确。
 
 
沙河综合整治项目增强宜昌城市“海绵”功能

什么是海绵城市?“海绵城市”是指通过人工和自然、生态措施和工程措施、地上和地下三方面结合,使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解决城市内涝、水体黑臭问题,调节微气候,改善水生态的建设理念。
 
提高道路对雨水的渗滞能力,加快改造和消除城市易涝点……为加快推进宜昌市城区海绵城市建设,改善城市水生态环境,增强城市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近日,宜昌市政府印发《宜昌市城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海绵城市如何建设、如何管理等给予明确。
 
公园道路广场如何建
 
道路与广场对降雨的就地消纳和利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办法》对道路、广场建设给出了具体要求。
 
城市道路建设应改变雨水快排、直排的传统做法,规划设计符合低影响开发要求的道路高程、道路横断面、绿化带及排水系统,提高道路对雨水的渗滞能力。新建城市道路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停车场、广场等推广使用透水铺装,推行道路与广场雨水的收集、净化和利用,减轻对市政排水系统的压力。
 
在改造既有道路和广场时,有计划地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同步实施海绵化改造。城市道路红线宽度超过60米的道路两侧、学校操场两侧要逐步规划、建设配套雨水蓄水设施。
 
公园和绿地要结合周边水系、道路、市政设施等进行统筹设计,通过建设雨水花园等措施,增强公园和绿地系统的城市海绵体功能。公园绿地内的硬质铺装、步行系统、停车场等应采用透水材料,提升公园绿地对雨水的滞蓄和净化能力。
 
老旧小区改造率先落实
 
新建建筑与小区公共区域需增加寸水自然渗透空间,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性建筑、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危旧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要率先落实海绵型住区的要求。
 
《办法》明确,新建建筑和小区建设要按照低影响开发的要求规划建设排水系统,在场地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非机动车道、地面停车场和消防通道应采用透水铺装增加雨水自然渗透空间。各类建筑与小区项目应通过屋顶绿化、雨水调蓄与收集利用等综合措施,提高建筑与小区的雨水积存和蓄滞能力。
 
推进公共项目的海绵体建设,延伸推进海绵型镇村建设。机关、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场馆、交通站场和商业综合体等各类大型公共项目建设,要率先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重塑自然的弯曲河岸线
 
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要加快改造和消除城市易涝点,实施雨污分流;加快建设和改造沿岸截流干管,控制渗漏和合流制污水溢流污染。要利用城市自然水体,设计雨水湿地等具有雨水调蓄与净化功能的雨水系统。要与流域、区域防洪规划相衔接,完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妥善安排城市洪涝水滞蓄和外排出路。
 
要加强对城市坑塘、河湖、湿地等水体自然形态的保护和恢复,禁止填湖造地、截弯取直、河道硬化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建设行为。恢复和保持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构建城市良性水循环系统。加强河道系统整治,因势利导改造渠化河道,重塑健康自然的弯曲河岸线,恢复自然深潭浅滩和泛洪漫滩,实施生态修复,营造多样性生物生存环境。
 
(责任编辑: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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