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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等: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

2021-10-18 07:12:35来源:中华建设网   
核心摘要:日前,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23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100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推动儿童友好理念深入人心,儿童友好要求在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等方面充分体现。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韩冬)    日前,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23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100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推动儿童友好理念深入人心,儿童友好要求在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等方面充分体现。
 
住建部图
 
《指导意见》明确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从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等5个方面提出24条重点举措,围绕托育、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人身安全、福利保障、交通出行、城市空间、社会环境等领域提出不少具有含金量的具体措施。
 
《指导意见》明确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目标:
 
到2025年,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100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推动儿童友好理念深入人心,儿童友好要求在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等方面充分体现。
 
展望到2035年,预计全国百万以上人口城市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超过50%,100个左右城市被命名为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儿童友好成为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识,儿童友好理念成为全社会共识和全民自觉,广大儿童享有更加美好的生活。
 
《指导意见》要求,制定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考虑儿童需求,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优先满足儿童需要。在城市发展重大规划、政策、项目决策中引入儿童影响评价。
 
城市规划建设要体现儿童视角。引入“1米高度看城市”儿童视角,推进儿童友好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建设。制定城市各类儿童友好空间与设施规划建设标准,完善城市功能布局,优化公共空间设计,推进城市建设适应儿童身心发展。
 
要推进城市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加强城市街区、社区、道路以及学校、医院、公园、公共图书馆、体育场所、绿地、公共交通等各类服务设施和场地适儿化改造。建设适合儿童的服务设施和标识标牌系统,推动公共场所建设母婴室、儿童厕位及洗手池、儿童休息活动区等。加强儿童友好街区建设。
 
要完善慢行交通体系,加强人行道、自行车道规划建设,优化校园周边步行线路规划和人行设施。加快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场站、过街无障碍设施。
 
要开展儿童友好公园建设,推进城市和郊野公园设置游戏区域和游憩设施。
 
《指导意见》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住房城乡建设部等统筹协调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认定、评估、监测等机制,研究儿童友好城市认定办法。
 
要制定实施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行动方案,支持有建设意愿、基础较好的城市先行探索,分批分期滚动推进实施。对于不具备整体建设条件的城市,鼓励从儿童友好社区建设起步,以点带面夯实基础。对建设成效突出的城市命名为国家儿童友好城市。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发起“一带一路”儿童友好城市联盟。
 
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坚持儿童优先的发展理念,按照儿童生理特征和日常生活需求,推进居住社区建设和改造,主要做好4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做好顶层设计。一方面,指导各地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将改造或增建幼儿园等设施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另一方面,会同12个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意见》,指导各地结合城市更新、深入推进,统筹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儿童活动场地等设施建设。
 
二是完善标准体系。陆续发布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城市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技术指南》等多个标准规范和技术指南,指导各地项目实施建设。
 
三是开展专项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教育部共同开展了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将幼儿园与住宅主体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即,“四同步”。同时,针对居住社区活动场地空间不足问题,指导武汉、大连等9市开展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试点工作,建成社区足球场地779片,依托足球场地举办健身活动440余场。
 
四是组织有关活动。组织指导部属单位和学协会开展儿童友好城市系列学术研讨活动,总结推广地方的好经验好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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