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城管严厉查处乱倒燃气残液行为 消除安全隐患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19-05-21 17:14
中华建设网讯(通讯员 严娟娟 刘妮)5月20日上午11点半,蔡甸区城管局执法四队接到群众举报电话,称利成驾校旁边的垃圾站有人乱倒液化气残液,一些行人闻到气味后掩鼻干呕,为此他们赶紧打电话求助。城管四队执法人员立即赶至现场查证,到达现场,一股浓烈刺鼻的气味扑面而来,随后执法人员发现在废品堆上还放有几个液化气钢瓶,随即将肥皂泡抹在阀门处进行试探,结果总共有四五个大钢瓶居然没有关闭阀门正在漏气,执法人员立即将钢瓶阀门关紧。经检查,留有残余气体的钢瓶一共14个,另外有3个已经被切割,当执法人员追问这些钢瓶的来源和收购时间时,废品回收站当事人支支吾吾不愿意透露。随后执法人员将17个液化钢瓶一同运离至附近的武汉市和裕燃气站进行安全处理,将废品回收站当事人带回大队接受处罚。
 

 
液化气钢瓶属压力容器,液化气残液虽然在瓶内不能汽化燃烧,但倒出后极易挥发、扩散,液化气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遇着火源就会发生爆炸事故。在使用液化气的用户中,因乱倒残液而酿成的火灾爆炸事故屡有发生。将旧瓶卖给废品回收站或随便丢到垃圾场,都可能会产生安全隐患。根据有关规定,使用期满的液化气钢瓶应送至有关部门指定检测单位检验,不合格的钢瓶应由检验单位在开具报废证后,被收缴并进行集中销毁。倘若当时残余气体遇明火将废品堆引燃,后果不堪设想。
 

 
下一步,蔡甸城管四队将紧抓辖区用气单位和液化石油气分销点、商服餐饮、废品回收站及燃气器具清理整顿,严禁私自经营、随意倾倒钢瓶残液的行为,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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