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工作机制的意见》。明确,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是做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的“后半篇文章”。要求,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有关典型事故在调查报告公开后30日内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推动实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