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住建厅机关带头践行垃圾分类工作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19-09-30 15:2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住建厅作为全省垃圾分类的牵头部门,实施“四到位”工作法,以身作则、强力推进机关垃圾分类。

组织领导到位。我省浩浩荡荡开展的垃圾分类工作已成为当下最热、最流行的时尚风尚。对此,我厅高度重视,召开厅机关垃圾分类工作部署会议,成立了由主管副厅长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厅机关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组。工作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主任兼任。各办公房间分别设立一名处室垃圾分类监督员,监督本处室日常垃圾分类工作。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增强了厅机关各部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使垃圾分类工作有人管,任务有人督,事情有人办。

设施保障到位。为抓实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充分发挥厅机关在省直机关垃圾分类工作中示范表率作用,厅机关立足所辖办公区域,在三楼走廊类放置大垃圾分类箱3个。各处室设置一个“可回收物”收集袋,一个废旧电池盒,制作“分类监督员”责任牌,每人配备1个“其他垃圾”桶,精心做好垃圾分类硬件设施布置。进一步规范可回收物管理工作,与秋实公司签订可回收垃圾收运合同,对全厅机关可回收物实行统一回收和定点处理。

宣传发动到位。充分利用舆论宣传阵地,积极设置多种有效载体,面向广大机关干部开展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在一楼食堂门口、三楼办公大厅、电梯入口处设立宣传展板,图文并茂的阐述了“什么是、为啥分、怎么分”的机关垃圾分类处置流程,下发《关于开展厅机关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辽住建办〔2019〕72号)和四类垃圾投放指南。充分利用厅网站、微信群等媒体进行宣传,并将该内容纳入党支部学习教育范畴。厅机关共设立宣传板16个,悬挂“垃圾分类监督员”指示牌42个,发放垃圾投放指南100余份,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工作,引导机关干部积极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责任落实到位。建立厅机关垃圾分类调度考核机制,突出厅机关工作组的主体责任,强化办公室的综合协调和监督考核作用,将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办公室安排专人,定期对各处室垃圾分类容器使用情况和可回收物处理情况进行抽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各处室之间定期开展互相观摩、互相交流,做到问题互查、经验共鉴,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机关垃圾分类氛围,努力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为打赢我省垃圾治理攻坚战率先做出贡献。

来源: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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