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城管走访拒交“钉子户” 依法收费请市民自觉缴纳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19-05-28 09:13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是用于城市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中转)、处理所发生而向相关单位和个人收取的费用。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需要,更是促进环卫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条和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城市生活垃圾“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垃圾的产生者对垃圾要承担无害化处理的责任。
 
延吉市每户居民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每月仅需交纳7元钱,但却有人多年拒交。对个别常年拒交的“钉子户”,延吉市城管局环卫管理科将“死磕到底”。
 
“钉子户”的主要表现:
 
1. 晚上收费时,家里有人开着灯,可是怎样敲门依旧无人应答。
 
2. 各种借口“不常住”“人口少,不能交84元”
 
3.有的居民明明在家,收费员看着其在楼下丢垃圾,跟着上楼却被铁门阻挡,无论怎么喊都无人应答;
 
4.个别素质低下的居民,看到收费员不但不交费,还出言辱骂。
 
为应对拒交生活垃圾费的“老赖”,延吉市城管局环卫管理科安排执法人员开展整治行动,对拒不交费的“钉子户”上门回访。执法人员与居民耐心讲解收费依据和利害关系后,绝大部分市民都理解配合,补交所欠的生活垃圾处理费。但仍有不配合执法人员进行缴费,针对这类业主,环卫管理科将会走法律程序,依法进行严惩处罚。
 
同时,延吉市城管局环卫管理科呼吁:自觉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是广大城市居民、单位、团体及工商户的法定义务和责任。请居民对上门收费的工作人员给予更多的理解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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