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城管不懈追踪半月 终破挖掘道路“无头案”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19-06-25 16:54

中华建设网讯(通讯员 黄红波 解秋珍)24日,青山城管收到武汉某热力公司缴纳的道路挖掘赔偿费用月1.2万元,随后,该公司还将缴纳罚款2.8万元。至此,一起因擅自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的违规行为处罚告一段落宣告结案。

5月13日,红钢城城管执法中队队员在巡查中发现红钢城大街与临江大道新增一处占道挖掘施工打围,挡板与紧邻正在施工的红钢城大街的挡板相同,如果情况不熟悉,可能不会发现异常,但是业务过硬的城管队员迅速做出判断:此处施工打围未经审批报备,属于违规挖掘。但是现场无人员施工,无施工工具,便无从了解情况。经测量,该处占用城市道路为沥青路非机动车道,占用面积84平方米。挖掘14平方米。询问附近的红钢城大街施工人员,告知未在该处施工,不是他们的项目。


为了查清情况,城管执法人员花费半个月的时间,先后对武钢华润燃气、中国移动、红钢城大街建设配套施工项目(电力、网络、迁改)单位、长江水务、源发电力、市政公司进行核查,均否认在该处施工。

城管执法人员随后改变调查手段,联系调取城市监控视展开调查。6月3日,经过逐段核查甄别,获知在5月11日该处有鄂A3XL68、鄂AJM681、鄂A52Q15等三台车辆较长时间停靠,通过关联当事人调查了解,最终锁定挖掘主体为武汉某热力股份有限公司,随即电话通知当事人来队接受调查,当事人于6月4日前来接受调查,承认违规事实。原来,该公司施工人员在进行安全排查作业时,图省事,不想办理手续,又怕被发现,就用跟附近工地一模一样的挡板进行蒙混,最终还是被城管人员查获。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城管部门对其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行为处罚人民币8400元,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的行为处罚人民币2万元,追缴道路赔偿人民币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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