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住建局:公租房实物配租 82户住房困难家庭圆新房梦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19-07-24 17:04
7月23日下午,乐山市2019年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第一、二、三批零星散户实物配租在乐山青江新区指挥部二楼会议室举行,82户符合公租住房要求的家庭分到了新房。
两轮抽签
82户困难家庭分到新房
 
当日,经过两轮抽签,从巴中到乐山务工的农民工王欣分到了中心城区檀木家园一套50平方米的新房。
王欣告诉小编,5年前她和丈夫来到乐山打工,当时丈夫在一家建筑工地工作,而她在超市工作,两人每个月的工资虽然不高,也买不起新房,但除去日常开销,还是可以存一点钱。后来两个孩子先后出生,王欣只有放弃工作,当起了全职妈妈,养家的重担就全落在丈夫身上。每月400余元的房租,加上孩子的开销,让这个四口之家的生活举步维艰。
 
“现在我最大的愿望就是能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这次很幸运地分到了一套公租房,虽然面积不大,但房租很便宜,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真的很开心。”王欣高兴地说,有了这套公租房,她再也不担心到处搬家了。
 
据悉,这82套公租住房房源位于中心城区檀木家园、龙祥阁、蟠龙小区、玉和苑、大田小区。在现场抽签选房结束后,乐山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为这82户家庭发放了入住通知单和入住须知,以帮助这82户家庭顺利入住。
 
当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嘉州公证处等全程监督,确保抽签分配的公平、公正、透明。
注意合同签订时间
8月12-13日
 
据了解,本次公租住房实物配租签订合同的时间为8月12日至13日,办理时间是工作日的9:00-11:50,14:00-16:30,具体办理地点在中心城区鹤翔路477号蟠龙苑小区大门旁的乐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服务大厅(乘坐12路或22路公交车可到)。
签订租赁合同时,承租人需要身份证原件和3份复印件、保证金3000元。如果承租人需要委托代理人办理的,代理人需要提供承租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份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本次公租住房安置手续办理的最后期限是10月12日下午4:00,逾期未办理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如果市民还有不了解的,可拨打0833-2275902进行咨询。
 
最全公租房租金标准
 
据了解,本次公租房租金标准涉及三种不同的家庭,具体为:
 
1、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檀木家园1.05元/平方米·月,龙祥阁1.2元/平方米·月,王河小区一、二、三期0.90元/平方米·月,蟠龙小区1.20元/平方米·月,玉和苑1.20元/平方米·月,大田小区0.90元/平方米·月;
2、农民工住房困难家庭:檀木家园3.5元/平方米·月,龙祥阁4元/平方米·月,王河小区一、二、三期3.00元/平方米·月,蟠龙小区4.00元/平方米·月,玉和苑4.00元/平方米·月,大田小区3元/平方米·月;
3、城镇籍外来务工住房困难家庭及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檀木家园5.25元/平方米·月,龙祥阁6元/平方米·月,王河小区一、二、三期4.5元/平方米·月,蟠龙小区6.00元/平方米·月,玉和苑6.00元/平方米·月,大田小区4.5元/平方米·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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