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审议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19-09-30 10:21
稿件来源:扬州市住建局网站
 
2009年颁布的《扬州市市区城市照明管理办法》已出台十余年,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城市照明事业发展和管理的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照明管理,市照明处修订了《扬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19年8月31日经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扬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共39条,对城市照明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维护和管理、节约能源、责任追究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新《办法》的出台,将促进城市照明在规划、建设、维护、管理等各方面得以进步,更好的为民生城建服务。
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