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贯彻落实《条例》 奏响查违最强音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19-10-12 09:13
中华建设网讯(通讯员 岑淑玲)10月9日上午,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东英、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万福带队对市区开展《黄冈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执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一行对市城管执法委开展《条例》宣传推广和取得的工作成效表示肯定。市城管执法委党委书记、主任夏志东,党委委员、副主任方焱平全程参加。
 
1查处
 
《黄冈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是该市也是全省设区的市获得立法权后第一部关于违法建设治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对规范和强化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保障城乡规划实施,促进我市城乡建设管理实现科学有序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条例》于2016年10月起草,2017年6月报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审议通过,2017年7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2018年1月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黄冈市人大常委会于2018年2月1日发布公告,决定《黄冈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于2018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2查处
 
《黄冈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自2018年4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市城管执法委切实履行城乡规划领域违法建设查处职责,充分发挥市区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综合协调作用,有力的维护条例的顺利施行。2018年市区新增违法建设399起,拆除370起,拆除违法建筑面积3万余平方米,拆除率93%。2018年度新增违法建设与2017年同比下降47%。截至今年8月份,2019年市区新增违法建设119起,与2018年同比下降56.4%。市区新增违法建设逐年呈大幅下降趋势。
 
3查处

预防为主,营造氛围
 
坚持预防为主、引导先行,在市区范围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条例实行当天,市城管执法委在遗爱湖公园举行千人参加的条例实行发布大会。累计在街道、社区(村)办公区域设置宣传栏150余处,背街小巷、城中村和城郊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印刷标语740余条,出动执法车5400余辆次,每日在辖区巡查时通过语音宣传,发放《黄冈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查处违法建设、共建美好家园倡议书》近8万余份,入户与市区3.62万户居民签订了《自觉抵制、摒弃违法建设行为承诺书》。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凡举报未经城管执法部门发现的新发生违法建设,一经查证,奖励举报人1000元。尽一切可能最大限度的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理解、支持,群众参与、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初步形成。
 
4查处

5查处
 
以控为先,联合管控
 
以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执法力量下沉为契机,各综合执法大队与所在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镇)、社区(村)建立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联合巡查管控网络,以社区(村)为单位成立专班,实行联合预防和查处机制,落实巡查管控责任到人,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查处违法建设,尽一切努力将违法建设发现消除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违法建设投入的同时降低执法风险和社会矛盾。近年来,在“小产权”和新建性质的违法建设得到基本遏制的基础上,棚改和重大项目建设区域以牟取征迁款为目的的集中爆发式抢建得到了有效控制。
 
违建必拆,遏制新增
 
根据当前市区违法建设简易性、小体量的特点,坚持“即查即拆”和组织集中拆除并举的原则,依托属地基层组织,坚持思想动员在先,鼓励自拆、协助帮拆在先,以拆为主,发现一起、拆除一起,抓早拆早。针对极少数的“钉子户”,严格按照“四到位、四缓拆”的要求,制定方案预案,强化安全保障,由黄州区、高新区依法组织多部门联合集中强制拆除。今年以来,市区已有85起新增违法建设通过自拆、助拆的形式进行了拆除,违法建设面积达5640平方米。
 
突出重点,治理存量
 
以解决民生关注、安全隐患、综合环境治理等突出问题为导向,以推动黄州区老旧小区改造升级为抓手,拆除毛纺、大地、东门等11个社区历史乱搭乱建建(构)筑物121处,违法建设面积5103平方米;联合多部门开展珠明山社区六组(陆家嘴)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拆除历史存量违法建设30处、违法建设面积3335平方米;联合市商务局对壕沟路市场环境进行集中整治,拆除历史存量违法建设1050平方米。依法处置博大青年城、新港铭居、东湖国际、都市印象、恒胜幸福里、西湖新天地等一批房地产开发违法建设项目,积极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积极消除历史违法建设造成的社会影响。
 
6查处

7查处
 
强化措施,传导压力
 
按照属地管理、源头管控的原则,以开展社区(村)级违法建设专项治理活动为抓手,大比重加大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项在“城管会战”综合考评中的分值。按月考核,按季结账,奖惩兑现,对街道、社区一级基层组织履行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属地管理责任情况严格实施考评。压实守土之责,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加大违法建设源头管控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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