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办理租房网签备案实现“线上+线下”全覆盖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19-11-14 08:35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为推进厦门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落实厦门市民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登记,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旨在为市民提供可靠便捷的住房租赁交易、网签、备案服务,推出了“厦门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智慧住房租赁平台。市民只需要使用电脑、手机等终端登录官方网站,或通过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生活号、手机APP等方式,即可实现足不出户,完成租房全流程。
 
工作人员介绍,该系统具备地图找房、房源信息发布、房源信息核验、网上签约、网上支付、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及验证等功能,提供了“找房-签约-支付-备案-评价-投诉”一站式服务。同时,系统通过“i厦门”账号、支付宝账号等实名真人身份认证功能,对用户的身份信息进行多重验证,确保真实有效。此外,系统还引入了蚂蚁金服等多个信用评级系统,对出租人、承租人、中介、租赁企业等主体进行信用评级,建立信息档案,充实社会信用评价体系。
 
据了解,租赁合同完成备案后都会形成相应的电子凭证,可通过数据共享的方式与政府其他相关部门及多家金融机构进行互通互联,为市民和企业办理其他公共服务提供有效依据。住房租赁企业可享受厦门市相关财税政策和信用红利,根据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的要求,只有完成租赁备案才能享受中相应的项目贴补。承租人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申请办理居住证、按规定享受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或申请入学积分和免费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儿童保健、传染病防控、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
 
为解决租赁双方“怕麻烦”问题,提升厦门市民住房租赁网签备案的参与度,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登记已在厦门全市实现“线上+线下”全覆盖。线上办理备案,租赁双方可登录“厦门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填写备案基本信息和人脸识别等流程后,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线下可直接前往厦门岛内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C厅33号窗口及岛外市房屋事务中心驻各区工作站办理。到窗口可办理的业务包括:房屋租赁初始、转租、变更、注销登记等备案业务,租赁双方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权属证书、租赁合同等材料。
 
租赁合同备案办理完成后都会形成相关的房屋租赁电子凭证,厦门市民如需打印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可到窗口或就近到各区“厦门e政务便民服务站”打印。目前厦门全市共设有200多个服务站网点,只需要搜索微信小程序“厦门e政务”,点击“站点地图”,找到离自己最近的服务站刷脸和身份证就可直接打印。
 
截至2019年10月31日,厦门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浏览量累积达206万人次,目前已完成租赁合同备案3.2万份,已备案房屋面积1265.68万㎡。系统平台内发布租赁房源30万套,当前处于挂牌状态的有7.1万套。
 
下一步,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将继续秉持“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理念,优化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提升房屋管理效能与信息化水平。在现有系统的基础上,加速系统与业务之间的融合,构建房屋管理APP(管理端)。按照“合纵连横”的思路以APP方式,整合房屋管理和住房租赁两个系统,打通政务内网、政务外网、互联网等三个网络,集成公房管理、住房租赁、房屋安全、数据分析等四项业务,统筹业务处室、监管单位、管理单位、运营企业和住房租赁网格员等各方需求,构建一个信息融合、功能齐全、操作便捷的房屋管理综合移动终端,实现房屋管理与住房租赁等业务动态巡查、录入审批、信息查询、统计分析、日常监管等功能。
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