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召开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20-05-12 10:24
(来源: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5月8日,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厅党组书记、厅长周宏文出席会议并讲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勇主持会议。
 
周宏文指出,本次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部署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排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为我省打赢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场战役”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周宏文强调,要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始终坚守安全发展理念,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不折不扣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工作,坚决把安全生产各项任务和防范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
 
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各地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成立领导机构、工作专班,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抓好专项整治工作落实;突出工作重点,聚焦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城市安全专项整治,瞄准长期以来反复出现、反复治理的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全面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认真梳理和彻底根治行业领域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不到位、执法检查宽松软等一批老大难问题;加大工作保障,确保安全投入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加快建设贵州省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数字监管服务平台,在国家、省统一部署下会同有关部门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等信息化系统;强化督导考核,确保完成各项任务,同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结合年度执法检查,加大对各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巡查和指导,对整治工作不作为的,将函告当地政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要求和“三个必须”的总原则,加强对企业、项目的督导检查。
 
要持续强化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大对事故多发、问题突出的企业和项目抽查比例和频次,督导企业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专项检查与综合督查相结合、重点抽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行政监管与借助专业技术力量相结合,确保监管实效;强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要关注工程项目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核以及专家论证情况等;突出抓好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管理,督促各企业加大城市排水防涝重点保护设施,加强城市垃圾处理场所、污水处理厂、城市桥梁、地下管线、地下综合管廊等设施的巡查,加强对燃气经营活动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把问题解决在源头,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大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强化城市老旧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继续做好危险房屋摸查鉴定工作,建立完善危险房屋信息台账,并督促产权人、使用人落实治理要求;抓好行业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标准要求,重点督促物业企业等责任单位推进高层建筑和老旧小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严防住建领域火灾事故发生;严格应急值守和信息上报,必须认真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严禁擅离职守。
 
要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制度,既要履行好岗位业务工作职责,还要履行好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做到党政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副职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全体齐抓共管的局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突出强调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必须要对工程质量负首要责任,决不能因盲目赶抢工期、恶意压低造价、随意指定分包而放弃质量安全;强化责任追究,坚持铁腕治安,积极实施“四个一律”“四不放过”的措施,既要加大事故处罚力度,严格事故责任追究,也要加大事故前预防性执法处罚,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零容忍”,不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参建各方及相关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造成工程安全事故的,依法严肃查处。
 
会议还传达了4月10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5 月6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管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有关工作。
 
会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与各市(州)、贵安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签订《2020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
 
厅建筑业处、城建处、村镇处、勘察设计处、消防设计验收处、节能科技处、城管处、质安总站、技能中心、设质站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省建筑业协会、省建设监理协会、省建设工程招投标协会、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协会、省房地产协会主要负责人;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七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省属及中央在黔大型施工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及质量安全部门负责人;部分大型房开、监理、检测、勘察、设计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
 
各市(州)、贵安新区,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相关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主要负责人;城管局(综合执法局),水务局主要负责人;辖区部分施工、监理企业负责人在分会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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