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多举措解决欠薪问题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20-07-08 14:23
对没有满足施工所需资金安排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5月22日,市政府农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就太原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出部署,将实施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源头治理。
 
对于政府投资项目,太原市将严格依法审查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及时批复项目单位由于政策调整、价格上涨以及工程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原因提出的调整概算报告。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向总承包单位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户中拨付人工费用,确保专户内资金充足。将规范建设领域市场秩序,组织开展市场秩序专项执法检查,查处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和拖欠工程款等行为。
 
根据规定,加强对工程项目劳动合同签订、工资专户设立、按月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维权告示牌的监督检查,依托山西省建筑工程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监督全市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运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和工资保证金账户资金不得因支付农民工工资之外的原因被查封、冻结或者划拨。发现工程项目不在人社部门和有关建设领域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台账的,追究相关责任。
 
要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向社会公布欠薪投诉举报电话,投诉举报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线索,公安部门可提前介入调查。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案件,依法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职能。对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列入条件的应列尽列,实施违法失信联合惩戒。

来源:太原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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