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目标考核超额完成任务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20-07-29 18:07
 中华建设网讯(通讯员 王涛)近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2019年度全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结果进行了通报,咸宁市2019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通过年度考核,被评定为“超额完成”等次,给予全省通报表彰。

2019年,咸宁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湖北省“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目标任务分解方案》,按照湖北省《2019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意见》,科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狠抓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有序展开,实现了超额完成。

据统计,湖北省建筑节能与墙革领导小组“十三五”规划分解下达该市2019年的8项目标任务已全部超额完成:一是新增建筑节能能力省定目标任务为2.61万吨标煤,实际完成3.62万吨标煤,是目标任务的139%。二是发展绿色建筑面积省定目标任务45万平方米,实际完成155万平方米,是目标任务的344%,其中取得国家绿色建筑一、二星级设计标识的项目4个,面积33万平方米。三是新增节能居住建筑面积省定目标任务为109万平方米,实际完成166万平方米,是目标任务的152%;新增节能公共建筑面积省定目标任务是47万平方米,实际完成74万平方米,是目标任务的157%。四是全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省定目标任务3.6万平方米,实际完成10.94万平方米,是目标任务的304%;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省定目标任务3.6万,实际完成12.64万平方米,是目标任务的351%。五是发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省定目标任务57万平方米,完成66万平方米,是目标任务的116%。六是散装水泥供应量省定目标任务166万吨,实际完成360万吨,是目标任务的217%。七是预拌混凝土供应量省定目标任务246万立方米,实际完成490万立方米,是目标任务的199%。八是预拌砂浆供应量省定目标任务4万吨,实际完成17万吨,是目标任务的425%。

在全面超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的同时,一是绿色建筑成果丰硕。2019年,不断强化《咸宁市绿色建筑实施管理办法》贯彻落实,通过政策宣传、事中监管、加强指导、搞好协调、跟踪督办等一系列措施,主动作为,全力推进绿色建筑快速发展。在发展绿色建筑155万平方米,完成目标任务344%的基础上,咸宁恒大名都一期、通城县人民医院内科住院楼、雅士林桂府等4个项目,近33万平方米取得了绿色建筑国家一星级和二星级设计标识。二是乡镇“禁实”全面完成。根据省建筑节能与墙革领导小组年初工作部署,搞好布置、加强指导、狠抓落实,按照验收标准,全面完成了嘉鱼县官桥、通山县九宫山、通城县沙堆等三个镇的“禁实”达标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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