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采取“五定一罚”举措扎实开展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20-08-11 15:38
    中华建设网讯  通讯员(罗睿、段娇)为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在上海考察垃圾分类讲话的批示精神以及省、市关于做好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的部署要求,竹溪县结合城区实际,因地制宜,通过政府市场化公开招标及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以鼓楼社区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推行垃圾分类市场化运作“五包”模式(包设备投放、包督导检查、包宣传发动、包引导示范、包运营维护),采取“五定一罚”举措扎实开展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


   定点投放。统一标准,以“美加净”为目标,“改小为大”“改旧为新”改建生活小区现有垃圾投放点。通过“美”化垃圾投放点外观,“加”装雨棚,保证投放点洁“净”,提升垃圾投放点硬件水平,成为垃圾分类定点投放处。通过智能语音提示,指定专门的垃圾收集点作为垃圾投放地点,进行垃圾集中投放。目前鼓楼社区机关大院集中投放点由7处减到3处,分别位于政府机关小区健身广场、县委组织部办公楼后、县政府东侧新家属楼。


   定时投放。根据居民区的实际情况,结合居民群众的生活习惯,确定每个小区垃圾投放点的开放时间段,方便居民定时投放。投放时间统一为6:30-10:00,17:30-20:30。


   定人督导。鼓楼社区通过招募和培训“网络协同”人员、组建志愿者进行督导。根据生活小区垃圾投放点数和开放时间,招募组建志愿者队伍,通过统一培训后,上岗指导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定人收运。根据每天实际垃圾产量配置分类垃圾桶,方便居民分类投放。由竹溪县环卫所根据投放的四色垃圾分类桶产生的垃圾量,确定两名收运人员,确定每天的垃圾分类运输时间,做到科学合理、有序收运。


   定点处置。联系专业运输作业车辆按时分类运输处置生活垃圾,由县环卫所承担处置责任,将收运的生活垃圾、餐厨垃圾运送到城关温泉沟垃圾处理厂、厨余垃圾处置场进行集中处置。


   敲门处罚。为推进竹溪县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若发现混投、乱投等现象,通过查实时监控可迅速追踪到住户身份,在《湖北省垃圾分类处罚条例》未下发之前,秉承不分类不收运的原则进行处罚,由县城管执法局负责敲门处罚。


   据悉,竹溪县试点社区(鼓楼社区)已采购到位20余套全智能垃圾分类设备分布在机关单位及生活小区,用于实时监控、语音提示督导、积分管理城区20个垃圾分类收集点垃圾分类情况。为强化垃圾分类宣传效果,该县已在居民生活小区楼栋投放大型垃圾分类广告牌300余块,同时通过视频全天候监控、对居民上门培训、社区培训、粉类墙体广告以及通讯信息公司收集短信等方式进行宣传,力争通过持续、生动、有趣的多元化宣传方式,大力推广垃圾分类,倡导和吸引更多的居民参与,提高竹溪县垃圾分类工作的整体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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