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媒体记者采访淄博城管局“为人民立法”工作情况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21-01-28 10:45
 
稿件来源:淄博市城管局网站
 
1月20日下午,市城市管理局召开《淄博市户外广告设置和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条例》采访座谈会。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洪刚结合法规修改背景、过程、内容详细介绍了《条例》修改的前后变化情况,新华社山东分社记者陈国峰、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四级调研员巨荣俊等领导听取了情况汇报。
 
《条例》修正案共18条,修改内容43处。一是消除了制度障碍,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取消中、小型户外广告设置许可,把配置户外广告资源的权力交给市场,可以让企业将更多的精力投入经营上,避免了过去跑审批的困扰。二是向基层放权赋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将大型户外广告审批事项下放区县,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实现精致设置、精细管理,助力城市品质提升。三是增加了信息技术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方便群众办事。将当前推行的“一网通办”政务服务通过法规固定下来,成为群众办理许可事项的法定途径,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减轻群众负担。四是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将户外广告审批时限缩短到十个工作日,仅是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二十个工作日的50%,大多数广告审批事项能够做到即时办理。五是提前介入牌匾设置管理,注重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增加新建、改建、扩建的用于商务办公、商业经营的建设项目应当预留牌匾标识安装位置的规定,做好源头规划,以解决公司、商户入驻时牌匾标识无处安装难题。
 
座谈会上,市民代表围绕此次修改内容交流了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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