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排部署年度城镇供热“冬病夏治”工作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21-07-05 10:19
来源: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为进一步提升冬季供热保障能力,补齐供热管理短板,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早安排、早部署,对开展城镇供热“冬病夏治”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明确各方责任落实、突出问题整改、加快项目实施、强化用气保障,推动供热“冬病夏治”工作取得实效。
 
增强做好城镇供热工作使命责任。要求各地供热主管部门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切实落实供热保障行业监管职责,利用夏秋季供热间歇期有利时节,全面开展城镇供热“冬病夏治”工作。重点围绕突出问题、难点问题、久拖不决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限定整改时限,切实推动供热问题有效解决,不把供热问题带入今冬明春供热期。
 
扎实推进供热问题有效解决。要求各地供热(物业)企业对供热设施跑冒滴漏、管网堵塞、供热系统不稳定、低温小区、低温楼、低温户以及存在供热安全隐患等问题,逐一排查,限期整改。各地加大对供热(物业)企业供热问题排查整治和供热设施改造检修监督检查力度,对供热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访问效,确保供热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加快供热设施建设改造。要求各地新建、改建、扩建供热工程(包括热计量)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设计、施工、验收备案规定,在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确保供热期来临前建成投入运行。需要进行管网和供热系统改造的小区,及时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统筹安排供热老旧管网改造工作。清洁取暖试点地区严格落实国家供热“先立后破”要求,避免影响今冬明春正常供热。
 
全面做好供热用气保障工作。要求各地燃气主管部门强化城镇管道燃气保供责任,督促城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尽快完成与供热(物业)企业签订年度和供热期供用气合同签订工作,加强对城镇管道燃气企业储气调峰设施建设项目指导工作,落实企业储气调峰设施责任目标,保障今冬明春供热期天然气供气量。落实“以供定需”“以气定改”要求,稳妥有序发展燃气用户,加强天然气老旧管网的维修、更新、改造和燃气设施设备维护保养,保障供热用气安全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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