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四措并举助圆群众加梯梦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21-10-15 10:30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网
 
江西省委、省政府十分关切老年人、残疾人等行动困难群众“上下楼难”问题,将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列入“我为群众办实事”省级重点民生项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高度重视,通过制定专项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开展调研督导,出台配套政策,力促“我为群众办实事”省级重点民生项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截至9月底,江西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累计完成审批2176台,正在施工1042台,完成加装617台。今年以来,加装电梯完成审批1567台,完成加装451台;6月份以来,完成审批1013台,完成加装233台。
 
顺应群众向往,加强顶层设计。经省政府同意,2019年底,省住建厅会同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自然资源厅印发《江西省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意见》,确定了“政府引导、群众自愿,以人为本、惠民利民,多方筹资、共同分摊,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建管并举、确保安全”的工作原则,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强化党建引领,共建共治共享。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发挥“红色引擎”作用,建立社区、业委会“两方联动”机制,组织党员、楼栋长、网格员等骨干力量,逐个社区、逐个住宅小区、逐个楼栋单元上门宣传加装电梯政策,征询居民业主加装电梯意愿,建立加装电梯居民意愿台账。“要不要加装电梯”“怎样加装电梯”“加装什么样的电梯”每一步都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对居民意见不统一的,由街道、社区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原因分析,找准问题症结,搭建居民协商议事平台,妥善化解矛盾问题,全力促成居民业主最大程度达成加装电梯共识。
 
多方筹集资金,落实支持政策。居民协商分摊。业主根据楼层、面积、受益大小等因素,通过协商确定费用分摊比例。财政适当奖补。各地均制定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奖补政策,支持群众加装电梯,切实减轻群众负担。鼓励单位出资。自行管理的职工住宅,可由产权单位出资安装或由产权单位与居民共同分摊,有条件的单位对已房改的职工住宅加装电梯可给予支持。引入社会资本。支持社会资本探索参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发展“共享电梯”。加大政策支持。允许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加装电梯,允许使用国家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加装电梯新增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不补缴地价款,免缴行政事业性收费。
 
优化审批程序,加强服务指导。按照“最简便的审批流程、最快速的审批速度、最优质的审批服务”的要求,推动建立了全省统一的加装电梯申请报建程序,开辟加装电梯报建审批绿色通道。群众协商统一意见后,就近向所属社区提交申请,由社区代办有关事项,落实“一次性告之”,实现“只跑一次”。由住建部门牵头,建立“一窗受理、一表申请、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的联合会审机制。制定加装电梯工程技术标准、案例汇编、操作指南,优选建立电梯施工企业名录库、电梯厂家名录库。动员全省设计单位及从业人员发挥专业技术优势,走进社区服务帮助群众加装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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