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动真碰硬,让违法建设无处遁形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22-05-24 14:46
 2021年以来,咸宁市区拆除违建6.26万平方米——
咸宁:动真碰硬,让违法建设无处遁形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李丽 通讯员 赵丽红 胡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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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除小区高层私搭乱建

  
违法建设危害性不言而喻,其破坏城市规划建设秩序,扰乱城市管理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依法拆除违法建设,事关咸宁城市发展、品质形象、民生福祉。去年底,我市公开拆除市区一批规模最大、群众意见最集中、民愤最大的非法建筑。今年,我市违法建设专项整治持续推进,通过拔“硬钉子”、啃“硬骨头”,实现违法建设“零增量、减存量”。


 1 腾出城市发展空间

 违法建设破坏城市规划,影响城市发展。在浮山街道旗鼓社区6组,建起两层的违建房占用公共空间,紧挨路边。而这条小路目前虽只能一车通过,但可连通银泉大道和书台街。就这样,该违建房成为城市道路微循环的堵点。1月10日,该处480平方米的违建房被依法拆除。


无独有偶。在温泉街道岔路口社区茶花北路,靠马柏大道一侧,一处2009年违规搭建的棚亭占用公共空间。而茶花北路可连接泉都大道(东外环)与马柏大道,对畅通城市道路微循环具有重要作用。3月3日晚,该处违建棚亭被依法拆除。


“建设城市道路微循环,可以改善出行环境,缓解交通拥堵。” 市民胡先生表示,因违建造成道路规划建设的“肠梗阻”,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符合农村“一户一宅”政策、占用林地……5月初,咸安区向阳湖镇广东畈村23组7户违建房被依法拆除,其中两户两层已封顶、两户一层未封顶、一户建房砌砖达一米、两户建成地基,拆违面积达1940平方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明确规定,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广东畈村23组地处城乡结合部,属项目规划建设范围内,7户违建房的拆除,在当地引起极大反响,切实维护城市规划秩序。


拆违,给城市发展腾出空间。在浮山街道大畈社区六组和温泉街道黄畈社区六组城投储备用地区域内,当地多户村民擅自建设简易房、棚亭。3月8日、11日,两处违建被依法拆除,面积分别为520平方米、360平方米。


 2 提升城市品质形象

 车站、公园周边是城市窗口地带,市容市貌好坏关乎城市形象。然而,咸宁火车站附近却有两处铁棚未办理审批手续,占用公共空间,影响市容市貌。


其中一处位于咸宁火车站出站口旁,建于2012年距今10年之久,一处位于市第十小学门口附近,建于2018年,用于出租经营小卖部和小吃。


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两处违建铁棚于2月22日、3月8日被依法拆除,还公共空间于民。


 银泉大道青龙山公园东入口是我市提升市民幸福感的民生工程,于5月份对外开放。但青龙山公园东入口旁住宅小区,却有居民违规搭建木屋、阳光房。5月10日,两处木屋及一处阳光房被依法拆除。


 “建设青龙山公园东入口,让我们一出家门就是公园。拆除违建,维护了公园整体景观。这些都是政府部门在办实事。”附近居民陈先生点赞道。


街道上,映入眼帘的一栋栋建筑是展示城市形象的重要载体。然而,在双峰路、书台街,临街公共空间被占用搭建铁棚用于经营等,见缝插针地“挤”在建筑物中间,与街道景观格格不入。4月14日、15日,4处违建铁棚被依法拆除,面积达350平方米。


淦河是咸宁人民的母亲河。今年以来,为提升“一河两岸”景观,我市拆除大畈陈闸上游(黄畈社区7组地块)和淦河右岸460号界桩(一号桥花鸟市场)4户违法建设,面积320平方米。


3 增进群众民生福祉

在贺胜路原杨下菜市场,临街违建商棚占用公共空间,占道经营,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市民出行。5月4日,6户违建商棚被依法拆除,面积约210平方米,这个城市管理“老大难”成为过去式。


“新建的杨下市场干净整洁明亮,购物环境好多了。老市场占道棚亭拆了,我们出行更宽敞了!”市民方女士说。


 温泉中心市场也有类似情况。该市场旁两栋居民楼中间原本是过道,却在多年前被占用搭建棚亭,用于出租经营活禽宰杀。5月9日,该处违建棚亭被依法拆除,还居民干净整洁的环境。


背街小巷乱搭乱建,占用公共空间,影响人居环境。温泉但家湾巷,村民为圈地违建120平方米棚亭,导致车辆能通行的通道,只能行人通行。4月14日,该处违建棚亭被依法拆除。黄畈社区五组兴居巷,一处危旧房、三处铁棚被依法拆除,面积达230平方米。大畈社区实杨路,12处违建小砖屋、破旧棚亭被依法拆除……


屋顶乱搭乱建铁棚,因使用材料差异、施工标准不同,或建设年限久远、使用寿命到期,存在安全隐患。5月22日,市、区城管联合组织执法力量,依法对锦龙路一小区3栋高层楼顶约1700平方米违建钢构棚亭进行拆除。


咸宁市实施“屋顶革命”,选取肖桥村东外环片区、杨下社区还建点片区、白茶黄巷片区作为试点。试点中,采用树脂瓦人字坡屋面,屋顶颜色采用中低明度彩度的红黄橙,既满足了保温隔热防漏功能需求,又与周边环境和谐统一。截至目前,三个片区拆除屋顶乱搭乱建32户,面积2400平方米,改造完成3户。


4 建设幸福宜居城市

据了解,咸宁市成立控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委,负责统筹组织、协调督办和指导专项整治行动。在此基础下,各责任部门、咸安区、街道办事处、社区也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形成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的“一盘棋”工作格局。


专项整治范围包括:在咸宁市城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临时建(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其他违反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数据显示:2021年以来,市区共制止拆除违法建设706户,面积62643.5平方米。其中,制止拆除新增违法建设216户(包括背街小巷),面积16502平方米;拆除存量违法建设490户(包括背街小巷),面积46141.5平方米。通过“源头防控、冒头就打、发现即拆”,今年以来,市区实现违法建设“零增长”。


今年,市、区城管分别成立三个小组下沉中心城区三个街道办事处督办,对各类违法建设和违章建筑进行摸底排查。其中,主次干道违法建设底数及基本情况已摸清,共310处,面积2.71万平方米,将分期分批、依法依规拆除。其它区域违法建设情况,正在进一步摸排中。


咸宁市控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将坚持直面问题、动真碰硬,摸清底数、一户一策,按照“规范一批、处罚一批、拆除一批”的思路,聚焦群众出行更加顺心、生活更加舒心,拆违治乱、拆违还路、拆违除患、拆违增绿,建设幸福宜居城市,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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