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召开实施《山西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办法(草案)听证会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19-03-27 10:53

12月20日,来自省、市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正在《运城市实施〈山西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办法(草案)》听证会上提建议。

       此次编制的《办法(草案)》,主要将用政府规章的形式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任务细化、量化,形成各级政府部门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另一方面,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凝聚城乡环境良性发展的正能量,实现美好环境全民共建共享。为此市住建局根据《运城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市城乡环境实际情况,对该《山西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进行细化,细化后的《办法(草案)》一共五十一条。

       本《办法(草案)》主要进一步理顺和完善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职责,强调了城乡环境规划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明确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责任区制度,强化了公安部门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执法工作的保障,同时对对处罚标准进行了细化量化。

       该《办法》实施后,将全市的城乡环境治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管理的轨道,对提升城乡形象,规范城乡管理,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IMG_6683.JPG

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