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19-03-31 12:07

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检验各单位2018年度落实“五+四”主体责任和业务工作推进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局党组决定对各下属单位2018年度各项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内容 

  考核对象:局属各单位(包括中介机构)。 

  考核的主要内容落实“五+四”主体责任,业务工作完成情况,领导班子运行情况以及班子成员综合表现情况。 

  二、考核组织

组成考核组:由贺德龙同志带队,抽调杨贵明、李生来、王兰青、多杰才让同志,赴各单位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法 

  通过年终集中考核、日常检查评价和综合测评等方法,对各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领导班子及其班子成员进行考核,客观公正地评定考核等次。 

  四、考核步骤 

(一)准备阶段。(1月10日前)

主要工作: 各单位按照考核要求,准备领导班子年度工作总结、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述职述廉述责述纪报告,相关工作支撑资料文件。 

(二)正式考核。(1月16日17日)

考核组对各单位进行集中考核,集中考核的方法步骤如下: 

  1、召开汇报会 

  各单位召开本单位全体职工参加的考核汇报会。单位主要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作年度工作总结和本人四述报告 

  2、进行个别谈话 

  考核组与各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干部职工代表个别谈话,了解年度目标任务推进落实情况,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情况,班子成员个人综合表现,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

  3、查阅档案资料

考核组实地查阅相关档案资料。

4、形成考核意见 

考核组在综合工作汇报、抽查印证资料、谈话了解等工作基础上,进行量化评分,研究提出年度考核评价意见,形成考核报告。考核报告要在肯定成绩的同时,着重指出差距不足和存在的问题,并向被考核单位如实反馈情况。 

5、结果应用 

考核结果将做为年度单位和班子成员个人评先争优的重要依据,并将做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有关要求 

  (一)考核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和反“四风”的有关纪律要求,严格操作程序,严守秘密,严谨负责,实事求是、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二)各被考核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配合局考核组完成考核任务。 

  (三)各被考核单位要正确对待考核,如实汇报工作情况,虚心接受评价,不得弄虚作假。对考核中出现的违纪和弄虚作假等行为,要严肃查处、严格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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