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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滁州市住建局:2024年星级绿色建筑占比保持在40%以上

2024-04-12 11:08:39来源:国际能源网   
核心摘要:近日,滁州市住建局发布滁州市住建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安排。文件指出,2023年加快推进光伏建筑应用,竣工太阳能光伏面积138万平米,占竣工面积13%,全市新建建筑应用太阳能屋顶光伏占比25%;新增光伏装机容量120兆瓦。
近日,滁州市住建局发布滁州市住建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安排。文件指出,2023年加快推进光伏建筑应用,竣工太阳能光伏面积138万平米,占竣工面积13%,全市新建建筑应用太阳能屋顶光伏占比25%;新增光伏装机容量120兆瓦。
 
2024年,深化建设领域科技创新,全面推进建筑业低碳绿色转型。持续开展省级超低能耗建筑试点城市、智慧住宅试点城市、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城市、绿色发展低碳片区试点城市建设,扎实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超低能耗建筑。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争创建造工业互联网建设试点城市。大力发展星级绿色建筑,星级绿色建筑占比保持在40%以上。
 
详情如下:
 
滁州市住建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安排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住建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两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一改两为”要求,聚焦“民声呼应”,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思想,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稳中有进、进中向好,奋力实现全年工作目标,为加快建设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奠定基础。
 
一、2023年亮点工作
 
一是滁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3项工作获国务院激励表彰。
 
二是住建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编发的《城市更新交流》(2023第4期)刊登了滁州市城市更新经验介绍,供各地学习借鉴。
 
三是我市老旧小区改造经验做法入选住建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第七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做法入选住建部《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清单(第五批)》,被全国推广。
 
四是滁州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被全国自建房整治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纳入15个先进市进行正面宣传报道。
 
五是滁州奥体中心项目获国优工程“鲁班奖”。
 
六是安徽金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功获批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资质。全市新增房建、市政双一级资质施工总承包企业8家,一级资质企业总数达63家,居全省前列。
 
七是滁州市获批省级光伏建筑应用和智慧住宅试点城市;天长市获批省级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低碳片区试点城市;全椒县获批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
 
八是滁州市成功获批省级整市推进城市基础设施融资试点。9月,滁州市与国家开发银行安徽分行签订“整市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合作备忘录,签约金额600亿元。目前,授信额与合同签约额位居全省前列。
 
九是我市农房抗震改造工作成效突出,2023年2月,全省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现场会在明光市召开。
 
十是在全省率先公布第一批共8片历史地段名录。
 
十一是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走在全省前列。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已实现县(市)全覆盖,初步实现“1+6”运行体系。
 
十二是保交楼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我市设立监管资金专户、项目资金统筹使用、每周定期调度、每天监管上工人数等“保交楼”经验做法获住建部房产司充分肯定。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持有机更新,拉升城市功能品质标杆
 
统筹推进城市更新。按照“统一规划、市区联动、试点先行、梯次推进”的工作思路先行推进示范片区城市更新建设,以项目建设为抓手,组织实施社区微改造、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等6大类43个子项目。截至2023年底,示范区已完工项目9个,在建项目27个(含征收),开展前期工作项目7个,总投资23.65亿元,已完成投资7.9亿元。城市更新第二片区天长路片区设计方案通过市规委会审议,正在推进项目融资。聚焦城市更新、重点工程建设、历史文化名城改造和城市危旧房改造要素保障等方面,2023年全市启动76个房屋征收项目,涉及6289户,房屋面积约119万平方米。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1-12月全市实施市政公用设施项目322个,完成投资134.60亿元,其中市本级完成投资77.01亿元。2023年全市新建自来水管网约86.68公里,改造供水管道59.69公里;市区内完成次高压管网敷设6公里,完成中压管网敷设97公里,改造燃气市政和庭院管道71公里,燃气立管86.55公里,完成年度任务。修编《滁州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深入开展“便民停车行动”,推进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截至2023年底,主城区新增公共停车泊位3186个,总停车泊位33734个,分别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55.4%和112.5%。滁宁城际铁路一、二期工程于6月28日正式运营,滁宁一体化进程进一步加快。有序推进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北大街A区修缮片区、B区新建片区、津浦铁路滁县站旧址公务楼、金刚巷35/37/39号历史建筑已竣工;完成北大街、金刚巷二期工程房屋征收,北大街G区、金刚巷A、B区、滁州一中教师宿舍即将启动修缮招标。在全省率先公布历史地段8片,同步完成保护规划编制。完成《滁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立法。正式启动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确定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为合作单位。
 
(二)坚持安居宜居,构建租购并举住房体系
 
因城施策调控房地产市场。积极应对房地产市场下行压力,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成功举办首届全市房地产交易会,成立房地产开发项目保交楼专班,帮扶停工项目复工交付。截至2023年底,已有11个项目顺利交付(其中1个项目实现“交房即办证”),其他3个问题楼盘正在有序推进。健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保障性租赁住房快速发展。1-12月份,全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16310套,占目标任务的100.1%。印发《滁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发挥公租房兜底作用。1-12月份,全市累计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2194户(565.19万元),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27.6%。全市低保、低收入及中等偏下收入群体保障覆盖率达100%。城镇棚户区改造稳步推进,全市新开工13191 套、基本建成 16659套,分别占目标任务的102.1%和102.6%。扎实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把老旧小区改造作为解决城市综合治理难题的重要抓手,全年共改造小区139个,改造面积89.44万平方米,惠及群众8926户。持续强化物业管理。推动《滁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立法,出台《滁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管理办法》,修订《滁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收费管理办法》,完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细则,不断健全物业管理制度体系。开展住宅物业管理六整治六提升专项行动,梳理排查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问题,销号率100%。畅通物业管理服务问题反映渠道,开通“滁州物业服务e见箱”等问题反馈渠道,收到并办结各类投诉1026件次。持续推进“皖美红色物业”建设,强化物业服务行业党建、党对业主委员会领导、社区物业党建联建,物业服务覆盖率、党组织组建率、业委会组建率分别为100%、100%、84.4%。完成5.2万平方米既有小区非机动车充电车棚建设。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约660万元、涉及工程数278个,同比分别增长75.9%和170%。高效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建立健全农村困难群众危房监测机制,持续推进农村危房动态清零,全年改造农村危房257户,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07.1%。
 
(三)坚持做大做强,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完善产业政策体系,优化招投标方式,积极培育高等级资质企业,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治理,保持高压态势,严格落实信用奖惩。规范建筑市场管理,市场环境持续优化。2023年全市完成建筑业总产值845.68亿元,总量全省第三;同比增长7.4%,超全省平均增速0.9个百分点。64项工程被评为市级质量标化工地,62项工程获市级优良工程“琅琊杯”奖、11项工程获省优“黄山杯”奖、1项工程获国优“鲁班”奖。
 
(四)坚持减污降碳,实现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
 
建筑降碳多点开花。大力推进建筑节能降碳行动,全面推进建筑业低碳绿色转型。1-12月,全市新开工民用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竣工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98.9%,超年度目标任务18.9个百分点。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43%,超年度目标任务8个百分点;新建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占比达53%,超年度目标任务23个百分点。加快推进光伏建筑应用,竣工太阳能光伏面积138万平米,占竣工面积13%,全市新建建筑应用太阳能屋顶光伏占比25%;新增光伏装机容量120兆瓦。行业治污步伐加快。持续推进中央、省、市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果。实施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新建市政污水管网77.9公里,改造市政污水管网94.5公里、雨污分流管道34.7公里,均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持续推进城市排水防涝工程建设。海绵城市达标面积约46.41平方公里(含在建可达标约6.41平方公里),约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38.36%,完成年度任务。推广“互联网+监管”模式,全市220个规模以上在建工地和69个砼搅拌站安装扬尘在线视频监控设备,混凝土搅拌站安装视频监控和扬尘监测设备率达100%。1-12月,全市累计收集农村生活垃圾约48万吨,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
 
(五)坚持防险铸安,提升城市安全管理水平
 
大力实施滁州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市本级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于去年6月在全省率先投入运行,截至2023年底已累计发布预警372起,预警处置完成率100%。二期项目将燃气用户终端、瓶装液化气、水环境治理、窨井盖、消防等纳入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监测,目前正在有序推进。纵深推进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截至12月底,全市已排查城乡自建房112.6万栋,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12429栋,已整改11902栋,整改完成率95.8%。排查经营性自建房48354栋,存在安全隐患的556栋,已整改销号523栋,整治完成率94%。不断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水平。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等行动,推进防高坠、基坑工程、建筑工地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起重机械等“小切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探索推进消防审验全流程管理,开展消防审验实地检查。2023年,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和死亡人数较去年同期下降600%,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全市共130个项目被评为市级安全标化工地,34个项目被评为省级安全生产标化工地,1个项目被评为国家安全标准化工地。切实加强城镇燃气安全整治。聚焦“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等6个方面,开展瓶装液化气和城市摊群点、小餐饮门店等场所隐患大起底、全整治,全市累计检查20753次,排查并整改隐患1583处。
 
(六)坚持改革赋能,持续创优“亭满意”营商环境
 
持续推进工程审批制度改革。构建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改革审批体系,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其中政府投资类、一般社会投资类、工业类和社会投资低风险类项目审批时限与长三角等高,低风险仓储厂房类项目审批用时之短位居全省前列。全面推进“并联审批”“联合图审”“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联合验收”,全市并联审批和联合验收率均达到90%以上,位居全省前列。试点开展项目“一单五清”及“定制方案”,推行区域评估成果应用,全市10个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在用地清单阶段全面开展区域评估成果应用。全面完成省级“首席审批师”、“标准地和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试点改革工作,我市“定制方案、全程包办”做法获全省推广。建设“四有”服务窗口,实行“一企一策”定制菜单,打造全程项目管家代办体系。持续创优获得水气环境。实行用水用气报装“五零服务”(“零材料”“零申请”“零跑腿”“零审批”“零投资”),“水、气”一体化报装压减至1个工作日内。2023年,我局牵头的办理建筑施工许可和获得水气两项营商环境考核指标均位列全省第三。
 
(七)坚持党建引领,凝聚事业发展合力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扎实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化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全力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以实际行动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做到“两个维护”。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巡察整改、举报线索核查处理、内审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加强风险防控和监管,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突出作风纪律建设。深化“党建+信访”等工作机制,持续推动重点领域信访矛盾化解。1-12月,共接收和办理来信来访697件次,信访总量同比下降23.4%;按期受理率、按期答复率均达100%。树牢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法治工作建设,常态化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扫黑除恶斗争,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
 
三、2024年重点任务
 
2024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住建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建设质效、增进民生福祉,充分发挥住房城乡建设基础和支撑作用,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重点在“五大工程”上持续攻坚发力:
 
(一)着力在“房屋大征迁要素保障”工程上持续发力
 
聚焦“城市更新、重点工程建设、城市危旧房改造、土地出让”四个方面,突出抓好房屋征收要素保障工作。深入贯彻市政府“先安置、后征收”要求,提前做好安置点选址谋划及资金保障。不断优化完善房屋征收政策,提高货币化安置和购买商品房安置比例。加强协调调度,加大攻坚力度,快速推进征迁扫尾和遗留问题处置工作。
 
(二)着力在“两大产业培育”工程上持续发力
 
一是奋力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完善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推进建筑业全产业链发展。加强高等级资质企业培育,加快鼓励政策兑现落实。优化招投标环境,支持央企、外市大型建筑业企业与我市企业组成联合体,提高本土企业在本市建筑市场的份额。积极开拓外埠市场,外埠产值占建筑业总产值比例进一步提高。支持县域建筑产业发展。保持建筑业综合考核得分居全省前列。完善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城建档案移交履约信用监管机制,推进城建档案数字化建设。
 
二是奋力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坚持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精准施策,调整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加大对首套房和改善性住房的政策支持力度,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新机制,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进房地产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重拳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纠治房地产开发、交易、中介等方面乱象。积极稳妥化解房地产风险,加强在建项目预售资金监管,加大房地产项目融资支持力度,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优质房地产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建立企业融资协调机制和项目“白名单”制度。持续做好“保交楼”工作,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依法合规解决群众诉求。有序推行商品房现房销售。积极探索房屋体检、房屋养老金、房屋保险制度。
 
(三)着力在“四大改造”工程上持续发力
 
一是聚力抓好老旧小区改造。将老旧小区改造与城市更新工作深入融合,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片区改造,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2024年,全市计划实施92个老旧小区。突出解决好加装电梯、停车等问题,2024年计划联合市工投公司完成2.5万平方米既有住宅非机动车车棚建设任务。
 
二是聚力抓好城市危旧房改造。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加强城市危旧房项目施工质量和安全监管。2024年计划改造城市危旧房140套;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1.55万套。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新开工1.14万套,推动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对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新就业无房职工以及在滁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保障实行公租房实物保障和住房补贴并举,发放租赁补贴1585户。
 
三是聚力抓好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持续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开展滁州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文本编制、共同缔造等工作,推动申名进程。实施城市风貌塑造和历史文化保护工程,加快推进滁城北大街、金刚巷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缮二期工程建设。加强历史文化资源的普查保护,全面完成历史地段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县市区结合城市更新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塑造城市风貌;推动凤阳县申报国家名城、小岗申报国家名村,做好天长龙岗村、凤阳小岗村名村保护。
 
四是聚力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深入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加快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深化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2024年计划实施194户农村危房改造。对于在7度及以上抗震设防地区住房达不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的农房,且农户符合改造对象条件的,引导农户因地制宜选择拆除重建、加固改造等方式实施改造。
 
(四)着力在“五大治理”工程上持续发力
 
一是强力抓好城市污水(污泥)治理。实施城市污水管网整治攻坚行动,着力提升城市生活污水收集效能。2024年全市计划修复改造市政污水管网390公里,其中雨污分流管道改造36公里。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项目,启动清流湿地尾水提升项目、清流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第二污水处理厂尾水提升项目和第三污水处理厂尾水提升项目。稳步推进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保持城区水体“长制久清”;基本消除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健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机制,统筹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及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发现问题整改,动态更新整改问题清单,同步完善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巩固整改工作成效。
 
二是强力抓好城市排水防涝治理。持续推进“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滞削峰、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建设体系,系统提升城市内涝治理能力水平。加快城市排水防涝重点项目建设,持续巩固提升城市易涝点整治成果。2024年计划新建排水管渠42公里、修复改造排水管渠25公里,新建行泄工程8公里。加强海绵城市建设,在项目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海绵城市达标面积稳步增长。
 
三是强力抓好建筑市场治理。开展建筑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公开征集建筑市场、招投标市场等问题线索,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推行施工过程结算,严格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制度,扎实推进拖欠建筑业账款清理。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深入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接续抓好房建和市政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打早除小”工作。加强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和重点案件公开曝光,切实让严重违法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百”措施,督促规模以上建筑工地和砼搅拌站安装视频监控和扬尘监测设备并联网在线,通过智慧化手段加强监管,打赢蓝天保卫战。
 
四是强力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按照“收得起来、运得出去、处理得掉”要求,进一步完善“户集中、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县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强信息化、数字化治理,全面提升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95%以上。
 
五是强力抓好信访矛盾治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信访矛盾化解集中攻坚,扎实推进房地产开发交易、国有土地上房屋征迁和补偿、物业服务、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重点领域信访问题化解。严格落实“党建+信访”、“清单+闭环”、“倒查+问责”、“专项整治+系统治理”等工作机制,持续减存控增。严格落实信访工作“1+1+7”效能管理指标,办好初信初访。注重举一反三,以解决“一件事”推动解决“一类事”。2024年信访总量实现同比再下降,信访工作继续保持全市优秀行列。
 
(五)着力在“六大提升”工程上持续发力
 
一是着力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常态化开展城市体检。坚持“无体检不更新,要更新必体检”,依据体检结果编制城市更新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建立健全体检发现问题、更新解决问题的联动工作机制。突出功能性改造,采用微改造的“绣花”“织补”方式,整体性、系统化实施有机更新。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探索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市更新资金保障机制和实施机制。围绕城市更新国家级试点,全面完成城市更新示范片区亮点项目打造,分批启动天长路片区项目建设,高质量完成古城片区方案设计,确保项目落实落地,实现“两年初见成效、五年展现新貌”,打造城市更新“滁州样板”。加快县市城市更新片区(单元)试点建设,着力打造一批更新示范项目。巩固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成果。拓宽中水利用方式,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加快城市供水设施建设。滁州启动三水厂扩建和五水厂前期工作,完成四水厂扩建,新建供水管道63公里,更新改造老旧供水管网55公里。实施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程。2024年计划改造市政和庭院管道76.8公里,燃气立管69.5公里。强化供水供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加强公共自行车建设管理。继续开展“便民停车行动”,推进城市停车设施建设。2024年全市新增城市停车泊位5万个,其中公共停车泊位5050个(市本级新增城市停车泊位3.2万个,其中公共停车泊位2050个)。
 
二是着力提升城市安全管理水平。加快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二期。重点将应用场景拓展至燃气用户终端、瓶装液化气和水环境等,推动城市生命线全覆盖、全流程、全链条防控。加快推动形成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数据实时共享的联动机制,进一步优化预警事件响应流程,确保日常监测的及时性、分析研判的准确性、预警联动处置的协同性、监测运营的系统性。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扎实开展房屋市政工程等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严格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管理,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施工用电和动火作业专项整治,巩固防高坠专项整治成效,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全面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有效化解安全风险。持续深入开展精准执法,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倒查机制,从严开展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综合督查,强化质量安全责任追究,推动解决执法“宽松软虚”问题,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严防一般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重点解决房屋渗漏、开裂等多发问题。强化预拌混凝土质量、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深化业主开放日活动,健全住宅工程质量社会监督体系。推行住宅工程质量保修保险制度,维护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消防审验管理。组织开展消防审验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开展未审先建、未验先用、技术服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治理。加强消防审验过程中对建筑防火材料、设施设备的检查。深入推进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完成自建房整治销号工作,确保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强化自建房隐患动态排查,在消除存量风险的基础上,严控增量风险。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巩固提升集中攻坚成效,组织开展“回头看”,全面完成已排查的风险隐患整治,构建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三是着力提升物业管理水平。深入推进“皖美红色物业”建设,扎实开展物业管理服务提升攻坚行动,不断提升物业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力争到年底前实现物业服务覆盖率、业主委员会组建率、党组织组建率“三个100%”。抓好《滁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进一步完善物业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立覆盖全市的物业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行业精准监管、信息公开透明、群众参与便捷、投诉快速处理。收好、管好、用好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四是着力提升营商环境服务水平。以争创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深化行业营商环境建设,全面对标全国、全省先进城市补齐短板弱项。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优化工作流程和服务模式,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清单化,实现一表申请、一口受理、联合踏勘、一站服务、一窗咨询。优化水气网联合报装组织实施,规范服务流程及报装管理要求,持续提升用水用气服务质量。强化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构建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闭环。施工许可和获得水获得气两项营商环境考核指标保持全省前列。
 
五是着力提升建筑科技水平。深化建设领域科技创新,全面推进建筑业低碳绿色转型。持续开展省级超低能耗建筑试点城市、智慧住宅试点城市、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城市、绿色发展低碳片区试点城市建设,扎实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超低能耗建筑。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争创建造工业互联网建设试点城市。大力发展星级绿色建筑,星级绿色建筑占比保持在40%以上。
 
六是着力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水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系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持“四下基层”优良传统,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工作作风,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政治素养,推动形成党建联动、业务互动、全力攻坚发展格局。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守好底线、不越红线。以资金风险防控为重点,继续做好部门大额资金审计和局属单位内审工作。加强作风建设,坚持刀刃向内,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巩固深化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成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加强行业法治建设,夯实法治基础,进一步提升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法治化水平。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选育管用工作,着力提振干部担当精气神,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良好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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