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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农村住房安全 决胜脱贫攻坚战

2019-08-05 10:42:10来源:中华建设网   
核心摘要:打赢脱贫攻坚战,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历史使命,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标志性指标。
中华建设网讯(记者 李动)打赢脱贫攻坚战,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历史使命,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标志性指标。
 
住房安全有保障是实现精准脱贫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内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提出,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即“两不愁、三保障”。
 
近年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相关部门,紧紧围绕实现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的任务要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指示精神,聚焦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深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和良好成效,数千万贫困农民告别原来的破旧危房,住上了安全房。
 
以贵州为试点 面向全国铺开
 
消除贫困,是古今中外众多仁人志士为之奋斗终生的目标;时至今日,其仍是全球共同面对的重大社会民生课题。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共产党的带领下,中国实现了7亿农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这是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反贫困实践。
 
住房保障一直是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的重点、难点、痛点,长久以来,中央及地方政府都将其作为脱贫攻坚的核心任务。从中央层面来讲,我国大规模、有组织地进行农村危房改造肇始于2008年。
 
2008年初,我国南方遭遇百年不遇的特大雪灾,其中经济较为落后、贫困人口较多的贵州受灾严重,大量农房受损,引起中央高度重视。时任国家总理温家宝在视察贵州雪灾时指出,要把灾后造成倒塌、损坏房屋的重建和修复工作与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结合起来,改善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以此为契机,当年3月中央在贵州省投入2亿元资金试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并计划在全国推广。
 
2009年5月,在总结贵州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2009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指导意见》,试点范围扩大,目标是完成陆地边境县、西部地区民族自治地方的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贵州省全部县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边境一线团场约80万农村贫困户的危房改造。文件要求,各地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出发,防止大拆大建和形象工程。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5000元,在此基础上,对东北、西北和华北等三北地区试点范围内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再增加2000元补助。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农村贫困农户。危房是指经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
 
此后,中央相关部委每年均有文件出台,重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补助标准不断提升,覆盖范围不断扩大。
 
2010年,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范围覆盖整个西部地区,中央补贴增加至每户6000元。2011年,试点扩大至中西部地区。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覆盖全国(港、澳、台除外),中央补贴提升至每户7500元,在此基础上对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贫困农户、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再增加2500元补助。2013年,除原有补贴的基础上,对贫困地区每户增加1000元补助。
 
在中央及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农村危房改造各项工作开展扎实有力,取得十分显著的成效。据住建部相关统计数显示,截至2016年底,全国已经累计支持2311万贫困农户改造危房,农村贫困人口的住房条件和住房安全得到大幅改善,这项利在千秋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也获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咬定青山不放松 打赢脱贫攻坚战
 
中国扶贫工作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同时仍然面临着十分艰巨的任务。为了将脱贫工作进行到底,2015年11月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这份纲领性文件举旗定向,指引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扶贫工作。
 
文件提出明确目标,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2016年11月,住建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文件提出,要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多渠道筹措资源,大力推广加固改造方式,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安全,保障安全和基本卫生条件。
 
脱贫工作先易后难,越往后剩下的骨头越难啃。随着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节点越来越近,脱贫攻坚战进入最后的冲刺阶段。为了以更有力的行动、更扎实的工作,集中力量攻克贫困的难中之难、坚中之坚,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总体部署,2018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
 
文件提出,着力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着力夯实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基础,着力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切实提高贫困人口获得感,确保到2020年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基础。文件指出,要集中力量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加快补齐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短板。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2018年11月6日,住建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方案聚焦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探索支持农村贫困群体危房改造长效机制。
 
方案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加强工作管理、强化实施保障4个方面进行部署,确保2020年前完成现有200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存量危房改造任务,基本解决贫困户住房不安全问题。方案指出,要坚持既保障居住安全又不盲目吊高胃口的建设标准,避免因盲目攀比加重农户经济负担。坚持农户自建为主的建设方式,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特殊贫困群体基本住房安全问题。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在各地相关部门和广大基层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农村危房改造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和良好成效。在今年3月举行的全国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住建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5年11月中央部署脱贫攻坚战以来,累计支持600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完成危房改造,上千万贫困农户住上了安全房,有效保障了贫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监管 精准识别真扶贫
 
毫无疑问,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有利于老百姓的德政工程,但是在实际工作落实过程中,却存在补助对象不精准、监督管理不到位、改造资金使用不规范等现象,不仅影响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大局,还抹黑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最困难群众,最危险房屋”优先改造,这是农村危房改造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然而,由于部分村级组织在申报时弄虚作假,加之个别农户诚信理念淡薄,后续的审核和复查措施又跟不上,致使不合规定的农户享受补贴。这种不公平现象如果不加以重视,将会激发社会矛盾,也会大大浪费国家扶贫的资源与资金。
 
农村危房改造施工点多线长,监督管理难以有效跟进,同时也缺乏“一户一案”的事前详实工程预算,部分施工单位高估冒算,同时还通过虚报工程量、以次充好等手段欺下瞒上,导致改造质量大打折扣。
 
在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由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多个层级,导致资金落实不到位、资金闲置浪费、未按规定进行资金发放等问题产生,影响了相关工作的推进和最终成效。
 
另一方面,部分农村地区存在攀比之风,导致在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部分只需维修加固的,希望借政策东风整体重建;能够重建的,则追求更大更高标准。这不仅仅导致超标违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一些贫困农户超出自己承受力借钱建房,加重其经济负担。
 
为了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监督管理,提升农村危房改造质量,住建部等相关部门出台了相关政策进行规范。
 
2017年2月,住建部发布《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全面实行“五个基本”,即基本的质量标准、基本的结构设计、基本的建筑工匠管理、基本的质量检查、基本的管理能力,切实提高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水平。
 
2018年4月,住建部发布《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为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划出底线,并要求各地在参照执行的同时,结合实际细化,针对不同结构类型农房,制订既能保证安全又不盲目提高建设标准的地方标准,切实让农村困难群众住得安全又不增加负担。
 
2019年6月,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管理助力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建设标准,严格执行建设面积标准,坚决杜绝因超标准建设导致农户负担过重的问题出现。规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管理,按规定及时足额将资金支付到位。
 
行百里者半九十。扶贫攻坚进入最后的冲刺期,任务重、时间紧,全党全社会必须以只争朝夕、爬坡过坎的坚韧精神,加快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这块突出短板,实现整体消灭贫困这一中华数千年历史中从未有过的壮举。农村危房改造是短板中的短板,痛点中的痛点,我们更应以必胜的信心,一鼓作气打赢这场硬仗,推动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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