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研究提出的关于住房公积金的三项支持性政策,明确经营困难的企业可申请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缴存人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从3月1日起,中小微企业可连续6个月按3%的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全面落实企业减负政策,1-6月,共为59家缴存单位9251名缴存职工办理阶段性缓缴业务,缓缴资金2462.56万元。3-8月,为33家中小企业3009名缴存职工办理阶段性降比至3%业务,累计为企业节约经营成本443.14万元。
截至今日,已有54家受疫情影响已缓缴企业恢复正常缴存,33家已降比例企业恢复正常缴存比例。缴存情况持续向好,阶段性支持政策效果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