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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等: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红黑名单制度

2021-01-06 07:20:17来源:中华建设网   
核心摘要:1月5日,住建部、中央政法委、中央文明办、国家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人社部、应急部、市监总局、银保监会等10部门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强调,加快发展物业服务业,推动物业服务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要求,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红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法违规、情节恶劣的物业服务企业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清出市场。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寒冬)    1月5日,住建部、中央政法委、中央文明办、国家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人社部、应急部、市监总局、银保监会等10部门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强调,加快发展物业服务业,推动物业服务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要求,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红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法违规、情节恶劣的物业服务企业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清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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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通知》从六个方面,提出了21条举措。
 
《通知》要求,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成立党组织;落实街道属地管理责任,鼓励街道建立物业管理工作机制;推动城市管理服务向居住社区延伸,建立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处置机制,及时查处物业服务区域内违章搭建、毁绿占绿、任意弃置垃圾、违反规定饲养动物、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公共和消防通道等违法违规行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加强物业管理调解组织建设,积极促进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通知》要求,健全业主委员会治理结构。优化业主委员会人员配置,探索建立业主委员会成员履职负面清单;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探索将恶意拖欠物业费的行为纳入个人信用记录;规范业主委员会运行,探索建立业主委员会换届审计制度;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监督,加大对业主委员会成员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通知》要求,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扩大物业管理覆盖范围,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引导居民协商确定老旧小区的管理模式,推动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鼓励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管理在管项目周边老旧小区;全面落实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主体责任。建立服务投诉快速处理机制。编制物业服务标准,规范从业人员行为,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兼并重组,推动物业服务规模化、品牌化经营;完善物业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提倡酬金制计费方式,物业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推动物业服务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健全薪酬制度和员工激励制度。
 
《通知》要求,推动发展生活服务业。鼓励物业服务企业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建设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以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为支撑,实现数据实时采集,建立事件部件处置权责清单;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养老、托幼、家政、文化、健康、房屋经纪、快递收发等领域延伸,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
 
《通知》要求,规范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优化维修资金使用流程,简化申请材料,缩短审核时限,建立紧急维修事项清单,探索维修资金购买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健全维修资金管理制度,提高维修资金管理机构专业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探索委托专业机构运营维修资金,加快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强维修资金监管,严肃查处侵占挪用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维修资金归集力度,推动新建商品房在办理网签备案时,由建设单位代为足额缴纳维修资金。加大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代收维修资金的清缴力度,逐步实行商品房与已售公房维修资金并轨管理。
 
《通知》要求,强化物业服务监督管理。建立服务信息公开公示制度,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家政、养老等服务业务也应对外公示,按双方约定价格收取服务费用,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取公示收费项目以外的费用;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建立物业服务信用评价制度,制定统一的信用评价标准,建设全国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登记注册信息部门共享,探索建立健全物业服务合同备案、项目负责人备案制度,完善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制度,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红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法违规、情节恶劣的物业服务企业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清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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