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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等:开展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

2021-06-03 07:27:44来源:中华建设网   
核心摘要:日前,商务部、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人社部、自然资源部、住建部、文旅部、税务总局、市监总局、银保监会、邮政局等十二部门下发《关于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的意见》,要求,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结合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开展广泛调研和排查,摸清底数,制定方案,明确新建和改造提升项目,推动便民商业设施进社区,打通“最后一公里”。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韩冬)    日前,商务部、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人社部、自然资源部、住建部、文旅部、税务总局、市监总局、银保监会、邮政局等十二部门下发《关于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的意见》,要求,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结合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开展广泛调研和排查,摸清底数,制定方案,明确新建和改造提升项目,推动便民商业设施进社区,打通“最后一公里”。
 
 
建设便民生活圈,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实践,是一项重大的民心工程。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是以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服务半径为步行15分钟左右的范围内,以满足居民日常生活基本消费和品质消费等为目标,以多业态集聚形成的社区商圈。
 
如何建设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意见》要求完成六项主要任务:
 
一是要科学优化布局。加强统筹设计,合理优化网点,重点对城镇老旧小区、新建居住区、城乡结合部小区加强商业网点布局。引导住宅和商业适当分离,商业设施和社区风格相协调,基本保障业态和品质提升业态相结合。
 
二是要补齐设施短板。结合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开展广泛调研和排查,摸清底数,制定方案,明确新建和改造提升项目,推动便民商业设施进社区,打通“最后一公里”。支持盘活分散的社区空间资源,因地制宜配齐商业设施,通过标准化改造提升质量标准、环境卫生、服务品质。支持智能信包箱(快件箱)、箱式移动早餐售卖车、蔬菜直通车等便利设施进社区。支持有条件的社区改造提升商业中心、邻里中心等各类综合服务设施,完善“一站式”便民服务功能。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养老、托育、家政、邮政快递、前置仓等领域延伸,推动“物业服务+生活服务”。
 
三是丰富商业业态。鼓励商业与物业、消费与生活、居家与社区等场景融合,实现业态多元化、集聚化、智慧化发展。因地制宜发展品质提升类业态,鼓励发展特色餐饮、运动健身、保健养生、新式书店、教育培训、休闲娱乐、老年康护、幼儿托管等品质提升类业态,促进商文旅融合。
 
四是壮大市场主体。鼓励大企业输出品牌、标准、管理和服务,发展社区便利店、超市、理发店、餐饮店(早餐、快餐)等直营连锁,对形象标识、门店管控、设施配置、服务标准、商品采购、物流配送实行“六统一”。
 
五是创新服务能力。增强服务便利,鼓励“一店多能”,搭载代扣代缴、代收代发、上门服务、租赁等项目,通过跨界经营提高便民服务能力。鼓励应用5G、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驱动发展无接触交易、智能结算、网订店取(送)、直播带货、自助售卖等创新模式,拓展便民生活圈应用场景。
 
六是引导规范经营。鼓励制定相关标准,开展技能培训,规范商户经营和服务行为。完善管理制度,整合街道、社区、物业、商户等各方力量,强化诚信经营和守法意识,通过共建共管加强环境整治和自律规范。
 
《意见》强调,要落实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10%的规定,做到社区商业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和同步交付。结合旧城改造和城市更新,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推动土地复合开发利用、用途合理转换,盘活存量房屋设施,增加商业网点用房供给,有条件的商业网点周边要实行人车分流,完善无障碍设施。
 
《意见》推出了“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方案”。
 
《方案》对试点工作进行部署,明确试点工作目标,试点申报原则和条件,申报流程和时限,试点内容要求,以及国家和地方层面的职责分工;要求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于2021年7月15日推荐申报首批试点城市。
 
试点工作目标:“十四五”时期,在全国选择条件成熟的城市开展便民生活圈试点,指导建设一批布局合理、业态齐全、功能完善、智慧便捷、规范有序、服务优质、商居和谐的便民生活圈,通过全国推广经验,构建便民生活圈、打造便民服务链。
 
试点城市申报原则和条件:政府重视,积极性高,发展基础好,实施方案科学。推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已落实财税、信贷、就业等支持政策。前期已开展便民生活圈或社区商业相关工作,出台有配套支持政策,取得成熟经验和阶段性成效的城市;实行“市长(区长)负责制”的城市;已纳入省级试点的城市等,将优先纳入全国性试点。
 
试点申报流程:城市是试点申报主体,实施方案等申报资料由城市人民政府盖章后,上报至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是推荐主体,商有关部门同意后,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盖章上报至商务部,商务部(流通发展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试点具体工作。
 
试点内容要求:以城市为试点实施主体,重点围绕科学优化布局、补齐设施短板、丰富商业业态、壮大市场主体、创新服务能力、引导规范经营等开展试点,探索并推广在政策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模式创新等方面的经验,逐步扩大便民生活圈覆盖范围。
 
据了解,“十四五”时期要在全国培育若干试点城市,打造上千个布局合理、业态齐全、功能完善、智慧便捷、规范有序、服务优质、商居和谐的便民生活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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