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10-88585617

黑龙江首个《住宅物业服务规范》正式实施

2022-03-29 15:39:26来源:中华建设网   
核心摘要: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一直是黑龙江省小区居民与物业颇为争议的话题。近日,黑龙江省开始实施《黑龙江省住宅物业服务规范》,该《规范》是黑龙江省推荐性地方标准,更是黑龙江省首部物业服务标准。今后黑龙江省推行物业“质价相符”服务,按等级提供服务内容和缴费,避免物业与业主的纠纷。
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一直是黑龙江省小区居民与物业颇为争议的话题。近日,黑龙江省开始实施《黑龙江省住宅物业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该《规范》是黑龙江省推荐性地方标准,更是黑龙江省首部物业服务标准。今后黑龙江省推行物业“质价相符”服务,按等级提供服务内容和缴费,避免物业与业主的纠纷。
 
 
据悉,该《规范》是在省住建厅指导下,由省物业管理协会会同有关单位和专家结合黑龙江省物业行业实际进行编制。共11章,主要明确了物业企业服务与管理推荐执行的一般通用性标准规范。
 
《规范》中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依法依规公示物业服务合同履行以及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情况以及收益收支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物业服务人根据物业管理区域开展居民宠物代管、车辆租借、家电维修、家政保洁、助老、托幼、代购等服务需求提供有偿服务。
 
《规范》要求,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时,物业服务人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应急维修,并做好应急维修资金的使用和费用公示工作。物业服务人应对公共区域内各类标识进行维护管理,及时更新损毁的标识。
 
对业主、物业使用人饲养宠物犬的行为进行管理,管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立宠物犬档案、组织养宠宣传、规划宠物犬公共活动区域、进行巡视检查、协助解决纠纷等。物业服务人应制定清洁卫生服务管理制度,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临时垃圾应每日清理。定期对垃圾箱/桶、污水和雨水井、化粪池、绿地、设备房、楼道、电梯、停车场及配套设施等实施消杀灭害。
 
专家起草组相关负责人表示,《规范》的实施,标志着黑龙江省物业服务等级划分有了明确的技术指导规范,对建立规范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指导物业企业开展标准化服务,减少物业服务纠纷,推动物业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规范》实施后,物业主管部门将指导开发建设单位、物业企业、业主在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合理选定服务标准等级,并由物业企业对应遵照执行。倡导物业企业形成“竞价格,比服务”的市场竞争理念,引导企业和业主树立“等价有偿”、“优质优价”、“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消费观念,有效推动健康有序的物业服务市场秩序。
下一篇:

同台竞技,“花”落谁家?首届全国工程建设领域项目经理技能竞赛报名开启!

上一篇:

宜昌公积金荣获“年度物价统计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0相关评论
今日头条

品牌推荐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