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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等: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

2022-05-27 07:35:47来源:中华建设网   
核心摘要:5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6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的通知》,要求,统筹县乡村三级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和服务,进一步扩大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范围,提升无害化处理水平,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阎秋)    5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6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的通知》,要求,统筹县乡村三级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和服务,进一步扩大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范围,提升无害化处理水平,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通知》明确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工作目标:
 
到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明显提升,有条件的村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农村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建立;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有新提升。各省(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于2022年6月底前研究制定本地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量化工作目标。
 
《通知》要求,统筹谋划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和运行管理。以县(市、区、旗)为单元,根据镇村分布、政府财力、人口规模、交通条件、运输距离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模式。
 
《通知》要求,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在经济基础较好、群众接受程度较高的地方先行开展试点,“无废城市”建设地区的村庄要率先实现垃圾分类、源头减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创建工作,探索总结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
 
《通知》要求,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逐步取缔露天垃圾收集池,建设或配置密闭式垃圾收集点(站)、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和密闭式垃圾运输车辆。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小型化、分散化、无害化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通知》要求,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运行管理水平。推行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运行管护服务专业化,加强对专业公司服务质量的考核评估。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健全村庄长效保洁机制。推动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
 
《通知》要求,建立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机制。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动员群众共建体系,组织村民定期打扫庭院和房前屋后卫生,因地制宜建立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推进工作成果群众共享,通过建立积分制、设立“红黑榜”等多种方式对农户进行激励,结合实际对工作情况较好的保洁员、工作成效突出的村庄给予奖励。
 
《通知》要求,形成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工作合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指导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城镇垃圾违法违规向农村地区转移的监督管理,巩固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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