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阎秋)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下发通知,决定,开展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要求,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进城农民工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全面落实县城取消落户限制,实现稳定就业生活的农民工便捷落户。
据了解,截至2021年年底,宁夏全区常住人口725万,农民工总量为99.5万人。宁夏开展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旨在进一步落实落细农民工市民化相关政策,提高县域农民工就业质量和技能水平,维护劳动保障权益,扩大县域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强化基层服务能力,畅通农民工自由流动渠道及其随迁家属权益保障,提升县域农民工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
宁夏开展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主要从提高县域就业质量、提升技能培训质量、强化劳务品牌带动、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提升劳务输转成效、强化劳动权益保障、加强公共就业服务等七个方面入手。
《提升行动》要求,在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中落实以工代赈吸纳农民工占比15%和劳务报酬占比30%的要求,为农民工提供更多就近就业机会,提高县域农民工就业稳定性。
鼓励农民工自选机构并垫付培训费参加高技能人才培训,取得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强调,持续深化推进根治欠薪,畅通线上线下维权渠道,依法依规快立、快结、快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问题。加大劳动争议处理力度,快调速裁劳动争议纠纷,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明确,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进城农民工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全面落实县城取消落户限制,实现稳定就业生活的农民工便捷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