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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余公积金新政:扎实解民忧 多措惠民生

2023-04-27 17:46:54来源:中华建设网   
核心摘要:为扩大新余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高效发挥公积金惠民利民便民作用,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4月1日,江西省新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对全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了调整优化。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杜玉中)为扩大新余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高效发挥公积金惠民利民便民作用,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41日,江西省新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对全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了调整优化。

扩大制度覆盖面,红利惠及新市民

20237月起,将新市民(农民工、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鼓励和支持新市民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新市民建制对象为新余市域内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年满18周岁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经济收入来源,个人信用良好的人员。该项新政实施后,灵活就业的新市民群体可以通过公积金购房、还贷,满足新市民群体购房需求,与商业贷款相比将极大地减少利息支出,减轻还贷压力。

恢复省外职工贷款,贷款范围拓全国

满足省外缴存职工到余购房资金需求,今年新余市将恢复省外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业务,将异地职工贷款范围从省内拓展到全国。这对在省外就业务工的缴存职工是一个极大利好,来余购房更为轻松,一是在新余新购房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是现有商业住房按揭可以申请办理“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这两个事项都将为缴存职工节省一大笔利息支出。

放宽提取时限金额,支持多子女家庭使用

对提前结清商业住房贷款提取公积金,申请提取时限由贷款结清之日三个月内办理放宽至
12个月内办理。对购房提取公积金,申请提取时限为购房两年内,提取金额调整为“不大于房屋总价,且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再限制为购房一年内公积金账户余额。支持按国家政策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提高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公积金的额度,对多子女家庭无房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年提取限额按现行规定额度标准上浮50%,即租房年提取额度从1.2万元提高至1.8万元。

规范二手房提取,敲响骗提套取警钟

为遏制住房公积金骗提套取行为,进一步规范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流程,对全款购买再交易住房的(未申请贷款),须持有房屋产权满半年后才可申请提取。对所购住房建筑面积≦
60㎡且建成年份≧25年的,须持有房屋产权满一年后才可申请提取。对频繁交易(12个月内两次及以上)同一套住房的提取申请不予受理。

本次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调整,是新余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所采取的因城施策、精准施策,将进一步扩大全市住房公积金的覆盖率和政策受惠面,让更多群众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制度带来的红利,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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