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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建筑市场营商环境 西安发布二十四条措施

2023-05-09 14:37:31来源:西部网   
核心摘要:5月8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进一步优化建筑市场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印发《西安市优化建筑市场营商环境二十四条措施》。
5月8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进一步优化建筑市场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印发《西安市优化建筑市场营商环境二十四条措施》。
 
文件中指出,24条措施具体包括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创新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建立绿色金融支持体系、激发企业争创精品、推进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举办“智能建造”大讲堂活动、扎实开展企业包抓帮扶、搭建政企双向交流平台、做好重点企业培育扶持、完善材料价格信息采集发布机制、提高项目策划生成效率、优化竣工验收流程、指导行业协会发挥作用、加大城建领域投资力度、建立政金企融资对接协调机制、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做好项目生产要素保障、增调安全文明施工费率、加快劳保统筹费用返还、持续净化建筑市场环境、做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防治、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机制、强化安责险服务功能、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等。
 
西安市住建局此次发布的优化建筑市场营商环境24条措施共聚焦4个方面。首先是聚焦建筑行业发展转型升级,鼓励工程项目甲乙双方在合同条款中约定,增列优质优价费计入工程造价,对获得国家、省级和市级优质工程质量奖项的,分别按不低于工程结算造价1.5%、1.0%和0.8%的标准计取费用,激发企业争创精品。
 
其次,聚焦服务保障水平逐步提高,通过开展“助企送服务”活动,发挥住建部门行业牵头作用,建立重点建筑企业培育名录,搭建重点企业扶持“绿色通道”,同时引导行业协会进行精简、整合,指导协会开展行业调查、行业统计和行业标准制定等工作。
 
还将聚焦企业经营需求盘活资源,加大城建领域投资力度,全年完成城建投资1200亿元以上,市本级投资增加10%以上,保障城建项目和运行类刚性支出,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领域过程结算,工程预付款不得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工程完工后,除按规定预留质量保证金外,其余工程款应全部支付,任何单位不得以未进行或未完成审计为由延期结算。
 
最后,将聚焦建筑市场环境不断优化,构建“1+1+4”防欠治欠工作体系,成立清欠工作小组,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联合构建根治欠薪联动机制,打好清欠工作“组合拳”,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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