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阎秋)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要求,加强绿道、骑行道、郊野公园、停车设施等微循环休闲设施建设,合理布局自驾车旅居车停车场等服务设施。
为丰富优质旅游供给,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从“加大优质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激发旅游消费需求、加强入境旅游工作、提升行业综合能力、保障措施”等5个方面,提出了30条,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举措。
《若干措施》要求,实施美好生活度假休闲工程,开展文旅产业赋能城市更新行动,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推动旅游度假区高质量发展。加强绿道、骑行道、郊野公园、停车设施等微循环休闲设施建设,合理布局自驾车旅居车停车场等服务设施。
要实施体育旅游精品示范工程,发展冰雪经济,加强滑雪旅游度假地建设。推进森林步道、休闲健康步道建设。
要开展乡村旅游提质增效行动,建设一批富有地域文化特色的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推动实施旅游民宿国家标准,打造“乡村四时好风光”线路产品,开展“游购乡村”系列活动。
要优化旅游基础设施投入,合理规划、有序建设旅游咨询中心、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厕所、旅游风景道、旅游交通标识标牌、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等旅游公共设施。加快推进中西部支线机场建设。
《若干措施》强调,要改善旅游消费环境,合理设置旅游咨询区、餐饮区、文创产品销售区等旅游接待设施。利用城市公园、草坪广场等开放空间打造创意市集、露营休闲区。
要完善旅游交通服务,构建“快进”交通网络,加快干线公路与景区公路连接线以及相邻区域景区间公路建设。
要有序发展夜间经济,完善夜间照明、停车场、公共交通、餐饮购物等配套服务设施;紧密围绕区域重大战略以及重点城市群、文化旅游带建设等,实施区域一体化文化和旅游消费惠民措施和便利服务。
《若干措施》明确,要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既有专项资金渠道,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旅游发展基金、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等渠道,支持地方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加强旅游宣传推广以及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示范城市建设。将旅游领域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
要探索在部分地区开展旅游项目收益权、旅游项目(景区)特许经营权入市交易、备案登记试点工作。鼓励在依法界定各类景区资源资产产权主体权利和义务的基础上,依托景区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