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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城市综合管理路长制 构建多元调解新格局

2024-01-18 11:33:02来源:中华建设网   
核心摘要:近年来,武汉市城管执法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不断求索创新,以绣花功夫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中华建设网讯(通讯员  刘朵)近年来,武汉市城管执法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不断求索创新,以绣花功夫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2021年起,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武汉市城管执法委在全市范围内创新性推行城市综合管理路长制,充分激发城市共治合力,推动城市治理由被动处置型向主动发现型转变,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推进调解理念创新,提高社会治理能力,为探索具有武汉特色的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新路子、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贡献了城管力量。
 
一、路长制打开基层调解工作新思路
 
进入新时代,我国的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成为重要课题。市域社会治理是社会治理领域中的一项重要议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将“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纳入党的纲领性文件中,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将“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作为“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路长制”作为武汉市2021年提出的一个新型城市管理模式,以“共建共治共享”为核心要点,依托“路长制”工作机制,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1+2+N”网格化管理体系和联动共治共管模式,形成以路长为基础,楼长、店长、共治人员为力量支撑的一张基层矛盾化解网络。不断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精细化、全面化,在探索解决多部门“职能交叉、管理交叉”上取得了一定成效,靶向处理了居民群众“急、难、盼、切”的问题,在城市治理中起着“奠基石”作用,“路长制”无疑已成为市域治理的一个有力抓手。
 
(一)“路长制”助推矛盾纠纷化解责任落实
 
矛盾纠纷化解的难点在一线,各种工作部署和治理整顿,最终都要依靠基层工作人员来完成、来执行。基层的事情杂、头绪多、干扰大,在工作中难免顾此失彼。“路长制”在运行原理上更加突出城市治理机制“责任制”迁移的“精细化”特征,强调用“分包—责包”的方式实现责任的精准落实,并且配合“道路”这一场域达到提高治理成绩纠纷调解成绩的效果。“精”体现在这种“分包—承包”治理方式将城市管理责任精确到个人,“细”体现在治理过程中的标准细化与管理对象的细化,做到对城市基层治理的全覆盖。
 
(二)“路长制”有效打开网格化解纷新格局
 
对道路尤其是背街小巷进行实名制分包,相关工作人员通过“承包”的方式对道路沿线的环境卫生、市容秩序、户外广告、绿化管理、设施维护等实行管理。从责任的划分、监管巡查的次数、问题处置件数、每月好转率,到定期的督查,通过一路一张表,一事一归类,处置附照片等具体要求,使得街道的城市综合治理工作向着更加精细化的方面发展和提升。
 
(三)“路长制”促进纠纷化解工作常态化
 
城市综合治理需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的定力和韧劲,城市管理需要天天巡查排除隐患。在实际工作中,基层同志面对大量的小、散、乱的管理问题和调解对象,长此以往,难免也会出现“审美疲劳”。而“路长制”配套“巡查—整改—督导—再提升”的常态化工作机制,通过每月督查考核、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等方式保障常态化实行,推城市矛盾调解工作常态化,从而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和体系化。
 
二、路长制探索基层治理体系新举措
 
(一)明标定线,在科学化建设上求实效
 
为帮助基层执法人员准确理解落实路长制,构建多元调解新格局,形成良好善治的工作局面。在正式启动推行路长制前,市级层面反复调研、征求意见,多次、专题研究有关问题,在大框架上明确了路长制的运行标准和路径。
 
制发“一个方案”定标准。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推行城市综合管理路长制工作的通知》,配套制定工作方案。以上海、北京等城市先进经验为启示,梳理前期武汉市推行路段责任制的做法,结合全市执法力量下沉实际,构建有别于以往单一路段责任制的综合性“1+2+N”(路长+楼长〈店长〉+共治力量)路长制互动共治管理模式。以“区、街、格、路”为框架,坚持以区为主、街为基础、社区为单元、路为重点,划分网格责任区,设立路长,实行包保责任制。明确街道综合执法中心执法人员担任路长,统筹楼长、店长及社会共治力量,力求城市综合管理类问题发现早、行动快、影响低、效果好。
 
制定“一组规范”明路径。配套制定《武汉市路长制工作规范》《武汉市路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武汉市门前三包责任牌设置规范(路长公示规范)》等一系列实施规范,明确路长制组织架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机制、管理标准以及考核标准,为路长制有序推进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科技赋能,在智能化运作上求实效
 
回答好大城善治的时代课题,需要观念的升级、制度的完善,也需要技术的支撑、群众的参与。武汉市城管执法委在过去几年武汉市智慧城管大数据平台建设的基础上,紧扣武汉城市特点,进一步开发建成路长制工作平台、路长办公微信小程序、城管服务二维码等,实现路长管理服务线上线下双联动、事前事后全闭环。
 
“三级平台”,增强协调联动处置合力。在电脑端开发完成路长制工作平台,搭建市、区、街路长制工作三级管理构架,根据工作需要,对不同层级管理员赋予不同管理操作权限,明确每一层级人员工作要求,实现问题管理、统计分析、绩效考核等功能。同时开发完成手机端“路长办公”微信小程序,实现了各角色在发现问题后采集、上报、处理、反馈、核查全流程闭环管理,在微信小程序首页内置路长制工作手册,方便路长实时查询,让路长制工作由“挂图作战”升级为“带图作战”,极大的提升了工作效率。
 
“一码服务”,实现服务事项明晰可查。开发制作“城管服务二维码”,内设路长公示栏、服务事项、武汉城管随手拍、城管官网等功能模块。将二维码嵌入新升级改造后的“门前三包”公示牌中,向社会展示,方便市民第一时间查询辖区路长信息,举报城市管理问题,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提高城市综合管理类公共服务均衡化、优质化水平。
 
“多网融合”,推动群众难题及时解决。为减负基层增能,实现以最少的人力解决更多的问题,我们持续开展数据治理工作,将居民投诉件、马路办公、第三方、随手拍等多平台反馈问题接入到路长制工作平台中来,便于路长、楼长、店长等一线处理人员及时了解、解决辖区问题。将城综平台与路长制工作平台融合,推动数据在不同平台之间有序流转,并在部分街道试点,力求打破各平台间数据壁垒。
 
(三)有序推进,在精细化运行上求实效
 
稳步覆盖,种好路长制工作“责任田”。自2021年9月启动以来,按照“试点先行、有序推进、因地制宜”的原则稳步推进,问题发现、快速处置、协调联动、考核奖惩、公众参与等工作机制基本建立。截至目前,全市176个街道(乡镇/区域)165个启动路长制工作,启动率达到93%;85个街道实现路长制全覆盖,覆盖率48%。全市共划分路长制责任区1096个,配备路长1045名,店长2140名,楼长2093名,共治力量7330名。初步建立起与街道管理体制相适应的路长制互动共治管理模式。
 
强化宣传,打造基层治理“同心锁”。制定《路长制“三进”宣传工作导则》,明确“1+N+3”宣传标准,“1”即门前三包公示牌,“N”是N张宣传海报,“3”是三封信,向社区、单位、工地等不同服务对象发放一封信;路长进社区、进单位、进工地,充分发挥路长宣传员、服务员、管理员作用,发动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城市管理工作。
 
注重评估,打造流程优化“加速器”。在逐步推进路长制工作全覆盖的基础上,及时开展“回头看”自查工作,调整推进过程中出现的细节性问题,确保路长制工作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今年2月,市路长制工作专班通过街自评、区评街、市复核的方式,从建章立制、覆盖率、作为率、好转率等纬度,对已推行路长制街道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按照“一区一报告、一街一报告”要求,形成了市、区、街评估报告,并对全市路长制工作推行的共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着力确保路长制工作行稳致远。
 
三、路长制破解基层矛盾纠纷显成效
 
路长制推行半年多以来,已经逐步成为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引导社会共治的有效路径;成为构建大城管格局、推动综合治理的基本要素;成为服务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提升满意度和幸福感的前沿力量,全方位全周期保障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
 
(一)多方联动,多元共治新格局初步形成
 
“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创新实践探索和反思提炼表达的成果,与社会主义的本质深度契合”。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基层纠纷治理也应遵循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理念和治理精神,整合一切以资调动的解纷主体、资源和力量。
 
武昌区珞珈山街作为开展路长制较早的街道,在“自治+共治”双重联动模式下,基层矛盾化解水平得到明显提升。珞珈山街道较为突出的难点问题在于东湖村的占道整治,而自2021年10月中旬实行“路长制”以来,第三方发现的占道经营问题数从之前的月均45件减少至30件,同比降低约33%,就珞珈山整体的占道整治情况而言,从月均103件降至月均68件,同比下降约34%。同时,辖区投诉件也呈同比下降趋势均同比下降,说明“路长制”的创新性变革无疑为优化城市基层治理提供了新的发展思路,也卓有成效。在推动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时代背景下,“路长制”必然需要立足这一方向进行制度跃迁与流程重塑。
 
(二)执法为民,“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充分彰显
 
“路长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正因为如此,群众满意度是“路长制”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路长”在调解基层矛盾纠纷时,尤其需要换位思考,换的是站在群众立场上的“位”。
 
旧城改造以来,硚口区六角亭街道荣东社区拆违457处,在全区率先实现“无违小区”目标,这其中两位新老路长——老张和小徐起到了很大作用。社区幸福食堂存在消防隐患要拆除,但社区老人小孩多,一旦拆了社区食堂,他们吃饭就没了着落,社区居民不答应。老张、小徐与设计部门沟通,将社区内的电动车停车棚改建成了社区食堂和老年人活动中心,如此精神食粮也有了。但停车棚也不可或缺,小徐精心选址,最终和有关部门协商,在一处卫生死角新建停车棚。“卫生死角滋生蚊虫,改建成车棚真是一举两得!”居民表示十分满意。
 
通过全面推行“路长制”工作,将基层调解引入实际工作中,近年来,市民投诉城管队员不文明行为和执法纠纷持续下降,各类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效能得到稳步提升。
 
四、进一步优化工作的意见建议
 
随着城市治理水平的提高,尤其是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对城市矛盾调解能力和治理水平发起多重考验的关键时刻,在推动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时代背景下,“路长制”还需立足这一方向再精细化。
 
(一)加强主体双向沟通,广泛发动自治力量
 
在精细化发展过程中欲破解多元主体参与不足的困境,需要推动行政主体与社会主体之间沟通双向化,尤其是一些企业单位,比如电信、物业、水电、燃气等与城管工作息息相关的城市主体。社会主体一方面要在交流与参与中树立主人翁意识,实行群众自我管理,主动维护城市基层治理成果;另一方面,路长和居民自治力量双方充分利用信息手段加强双向反馈交流,并在街面问题的发现与处理机制中分级处理、相互监督。慎防在行政主体“角色兼职”情况下,治理主体由“主体多元”向“一长多能”的现实转变,联动单位和联动职能部门却缺乏足以有效联动机制,单纯寄希望于考核的指挥棒使得基层治理重回多元治理主体参与不足困境的可能。
 
(二)实现治理文化融合,调整治理初心回归
 
将城市治理文化与城市文化治理有机融合,为城市基层治理精细化赋予一定的文化内涵,也应持续注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城市治理内生动力的塑造力。“路长制”在治理文化的融合中应调整城市治理的重心回归到应然的“人本”层面,在治理行动中将群众诉求和基层治理精细化进行有效结合。不仅要追求肉眼中的秩序整洁,更要切实结合民生现实,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以回应群众需求和诉求为制度的治理目标与重心进行服务供给侧的城市基层治理精细化改革,纠正治理目标重心的“唯秩序化”目标偏移。
 
“路长制”在完善基层纠纷防范化解机制,提高纠纷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大变局中,面临着诸多重大历史性战略机遇,正处于大有可为,大有作为的关键阶段。在开辟“中国之治”新境界的背景下,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是一个动态过程,治理能力现代化也是一个动态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因此,在坚持和完善“路长制”的社会治理模式过程中,必须不断开拓基层纠纷治理的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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