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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

2024-02-13 07:36:38来源:中华建设网   
核心摘要:日前,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四部门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推动高质量发展。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寒冬)    日前,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四部门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推动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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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合力攻坚,主动跨前一步,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对标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标准,通过改善不动产登记服务“软环境”,提升促进高质量发展“硬实力”,不断增强企业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四部门推出8条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改革举措。
 
提出,全面推进“全程网办”。加快实现不动产登记全业务类型网上可办、网上好办,提升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等高频业务“全程网办”比例。加快推广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在抵押贷款、税收征缴、经营主体注册登记、户籍管理、教育入学、财产公证、水电气热过户等方面的社会化应用,逐步实现应用场景全覆盖。完善信息在线查询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开展“图属一致”在线可视化查询,探索不动产权利人线上授权委托查询和利害关系人线上查询。
 
要求,创新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登记服务。围绕各类项目,主动向前延伸不动产登记服务,逐步实现土地供应、规划许可、不动产登记等信息共享、并行办理。在项目供地阶段,引导经营主体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或取得划拨决定书时,同步申请不动产登记,实现“交地即交证”。在土地转让阶段,充分利用土地二级市场线上交易服务功能,通过综合窗口和信息共享推进土地交易登记一体化,实现“成交即交证”。在项目竣工阶段,经营主体可同步申请不动产登记,实现“竣工即交证”;项目通过验收后,可同步申请房屋首次登记和转移登记,实现“交房即交证”。实行“抵押即交证”,有抵押融资需求的经营主体,可一并申请办理土地首次登记和土地抵押登记。根据经营主体融资需求和不动产不同物理形态,打通纯土地抵押、在建建筑物抵押和房地产抵押,合并办理抵押权注销、新抵押权设立、抵押权变更等,满足项目建设不同阶段的抵押融资需求。
 
强调,提高涉企登记服务水平。服务企业改制重组。鼓励设立企业办事专区或企业专窗,为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提供“绿色通道”。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标准的小微企业,提交小微企业免缴不动产登记费承诺书,即免收不动产登记费,不得要求另行提供属于小微企业的证明材料。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直接免收不动产登记费,无需承诺。
 
要求,推动“一窗办理、集成服务”,优化线上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相关税费支付方式,合理提升线上支付额度。推进代开发票业务网上可办,加快应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  协同不动产抵押融资服务,深化不动产登记“带押过户”改革,加快实现“带押过户”业务跨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办,覆盖工业、商业等各类不动产。推广“无还本续贷”抵押登记做法,实现“借新还旧”、抵押登记无缝衔接。
 
提出,拓展预告登记覆盖面。全面开展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加快推广存量房预告登记。延伸服务网点,实现预告登记网上办、即时办、免费办。依托综合窗口,推进预告登记与签订不动产物权协议同步申办。优化继承登记办理流程。简化材料查验方式,引入遗产管理人制度,探索告知承诺制。
 
强调,要健全化解历史遗留问题长效机制。继续巩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主动跨前一步,做好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日常化解工作,力争出现一个、化解一个,依法维护企业群众合法权益。建立问题发现处理平台和机制。防止新增遗留问题,实现用地审批、规划许可、土地供应、开发利用、执法监督等全业务链条封闭动态监管,从源头上避免出现新的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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